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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性騷擾非小事,單位應當處置!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緊急救助免...
民法典明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其中,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在離婚方面,民法典規定了三十天「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要注意,遇到家暴等情況不用等對方同意,可以直接到法院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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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新寶 張馨天:從《侵權責任法》第87條到《民法典》第1254條...
(二)學界的爭鳴 司法實踐中的裁判差異引發了學界的高度關注和激烈探討。學界主要分為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應當將從建築物拋擲(墜落)物品侵權責任作為一種新的公平責任類型,並根據實際情況由可能實施加害行為的全部業主分擔受害人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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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學習筆記(物權編——第二分編:所有權)
雖然《土地管理法》之前法律未明確規定「農村村民住宅」屬於徵收補償範圍,但實際徵收過程中也是列入屬於徵收補償範圍的,所以《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做如此修改,起到的是一個強調的作用,以特別強調對農村村民住宅的保障。2、無居民海島第248條規定:無居民海島屬於國家所有,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無居民海島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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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宣傳民法典專欄】民法典頒布後史上最全的法律年齡對照表...
答: 若物業未採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應承擔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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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來告訴你
>近日,四川遂寧高空拋物致人死亡案宣判,因為沒有找到拋物者,法院判決事發地整棟樓業主每戶補償3000元。隨即,該案在網絡上引發熱議。《民法典》對高空拋物、墜物的規定進行了修改,對相關規則進行了細化和完善,修改後的規定直指高空拋物、墜物「調查難」、「取證難」、「責任承擔」等問題,意在破解高空拋物、墜物難題。《民法典》關於高空拋物、墜物規則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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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姑:掀起《民法典》學習熱潮
為在全鄉營造學習法典、宣傳法典、維護法典、運用法典的濃厚社會氛圍,近期,九姑鄉高位部署、精心組織,通過強化法治陣地建設、組織幹部群眾學法、組織民法典特色宣傳等有力措施,線上線下齊發力,在全鄉掀起了《民法典》學習熱潮,全力推進《民法典》學習宣傳教育開花結果。 強化法治陣地建設保障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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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報數字報刊平臺-常學《民法典》踐行《民法典》
明天(2021年1月1日)就是《民法典》正式生效的日子了。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標誌著我國正式進入了「民法典時代」。《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事權利「宣言書」,彰顯人民至上,回應百姓關切,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重要裡程碑。它的誕生將深刻改變每一個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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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必學的88處重要變化
二、《民法典》"第二編 物權編"涉及的重要變化(一)加強對建築物業主權利的保護;適當降低業主作出決議的門檻,明確共有部分產生的收益屬於業主共有。《民法典》規定:"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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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案」亮「典」
推動民法典更好落地實施,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去年5月28日民法典公布後,省高院黨組高度重視,就實施民法典進行專題學習、制定實施方案、提出工作要求,從強化理念提升、強化系統培訓、強化權益保障、強化普法宣傳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保障了民法典在我省順利實施。如何更好地學習宣傳民法典,確保民法典正確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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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期貨民法典宣傳與民法典亮點解讀
民法典將司法實踐中早已適用的「情勢變更」進一步予以明確,保障合同籤訂人的合法權益。另外,合同編中增加了保證合同、保理合同、物業服務合同、合夥合同4種典型合同。4、保護業主合法權利有的物業公司一遇到欠繳物業費就斷水斷電,簡單粗暴處理問題。民法典明確物業服務人不得採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除此之外,民法典還規定了小區電梯廣告、外牆廣告收入歸業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一條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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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整理:《民法典》的88個重要變化(建議收藏)
二、《民法典》"第二編 物權編"涉及的重要變化(一)加強對建築物業主權利的保護;適當降低業主作出決議的門檻,明確共有部分產生的收益屬於業主共有《民法典》規定:"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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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高空拋物和墜物《民法典》有規定
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對於如何處置高空拋物這一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作了完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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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頒布後史上最全的法律年齡對照表
答: 若物業未採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應承擔責任。《民法典》第1254條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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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必學的88處重要變化|轉需
二、《民法典》"第二編 物權編"涉及的重要變化(一)加強對建築物業主權利的保護;適當降低業主作出決議的門檻,明確共有部分產生的收益屬於業主共有。《民法典》規定:"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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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民法典》,青海人一定收藏好!
細化了哪些法條?(第一百二十七條)6.見義勇為非重大過失不承擔民事責任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第一百八十三條)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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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用「典」」城中區掀起答題熱 全民共學《民法典》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法典的重要講話精神,提升全區民法典學習宣傳教育的成效,推動民法典學習宣傳走進千家萬戶、深入人心,區司法局聯合區委宣傳部,按照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原則,依託「活力中區」微信公眾號,近日組織開展了以「學習宣傳民法典 共建共享法治中區」為主題的民法典知識有獎競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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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88處重要變化
二、《民法典》"第二編 物權編"涉及的重要變化(一)加強對建築物業主權利的保護;適當降低業主作出決議的門檻,明確共有部分產生的收益屬於業主共有《民法典》規定:"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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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學一「典」 | 12.關於房子、婚姻及繼承等生活50問
答: 若物業未採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應承擔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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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88處重要變化,你需要知道
二、《民法典》"第二編 物權編"涉及的重要變化 (一)加強對建築物業主權利的保護;適當降低業主作出決議的門檻,明確共有部分產生的收益屬於業主共有 《民法典》規定:"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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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重大變化
,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民法典》」第二編 物權編「涉及的重要變化(一)加強對建築物業主權利的保護;適當降低業主作出決議的門檻,明確共有部分產生的收益屬於業主共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