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紅巖春秋》發表文章《鄧小平和習仲勳在廣東改革開放前後》。文中記述中共中央為了大規模經濟建設和加強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需要,決定調各大行政區主要領導人到中央工作,即當時盛傳一時的「五馬進京」,包括鄧小平、習仲勳、高崗、饒漱石和鄧子恢。鄧小平和年齡小自己9歲的習仲勳開始工作交往就從這時候開始。摘編如下。
鄧小平和年齡小自己9歲的習仲勳開始工作交往始於1952年7月。當時,中共中央為了大規模經濟建設和加強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需要,決定調各大行政區主要領導人到中央工作,即當時盛傳一時的「五馬進京」。主持西南局的鄧小平(任西南局第一書記、西南軍政委員會副主席、西南軍區政委等職)調到北京後擔任政務院副總理;主持西北局的習仲勳(任西北局第二書記、西北軍政委員會副主席等職)調到北京後接替陸定一任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併兼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書記。此外還有東北局的高崗、華東局的饒漱石、中南局的鄧子恢,調京後分別擔任黨和國家機關的其他領導職務。同時,他們5人還兼管指導本大區的重要工作,如鄧小平兼管指導西藏問題,習仲勳兼管指導新疆問題。
鄧小平和習仲勳較早共事,就是處理新疆問題。1953年2月20日,鄧小平召集習仲勳等開會,研究新疆民族區域自治實施計劃問題。會議認為,建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方案是可以同意的。實施步驟是:先幫助境內其他聚居的少數民族逐步實行區域自治,最後建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在具體進行中要真正做到各民族人民充分醞釀成熟,不必太急;完成期限以規定到1954年底為宜。24日,鄧小平給毛澤東寫了書面報告。報告認為,考慮到在目前情況下搞好新疆的區域自治還有一個較為關鍵的問題,「即如何適當的教育維吾爾族的廣大幹部克服某些大民族主義的思想,真正從思想上切實執行中央的民族政策,搞好各民族的團結」。建議:如中央同意,擬即本此精神約集(習)仲勳、(李)維漢、包爾漢、賽福鼎等同志共同談一次。
經過批准,3月17日上午,鄧小平召集習仲勳和李維漢等開會,研究《新疆民族區域自治實施計劃(草案)》。27日,鄧和習、李書面報告毛澤東並中共中央,提出重要建議:第一,基本同意《新疆民族區域自治實施計劃(草案)》。第二,在新疆推行民族區域自治,是一件極為重大的事情。因此,「必須加強黨的領導,充分做好準備工作」。可在土改基本結束後,先從維吾爾族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聚居區著手推行,取得經驗,而後逐步完成全省範圍的區域自治。第三,在進行民族區域自治及有關民族政策的宣傳教育過程中,「必須強調貫徹愛國主義教育。務使幹部和群眾對偉大祖國能有正確的認識,對毛主席的民族政策能有更深刻的體會」。第四,維吾爾族在新疆如同漢族在全國一樣,在各兄弟民族中是多數,是主體民族。因此,「必須教育維吾爾族幹部如同漢族在全國範圍內團結、幫助和照顧各少數民族一樣,來團結、幫助和照顧新疆境內的其他少數民族」。第五,新疆自治區(1955年成立時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仍應相當於省級,與內蒙古自治區和西藏(1965年西藏自治區正式成立)一樣均直接受中央領導,並受大行政區行政委員會的督導。第六,新疆改名「天山」不完全切合實際,以不改為妥,全稱為「新疆自治區」。報告說明:「仲勳同志又與賽、包研究」,「經再次深談,已表示接受。」「後仲勳告包、賽,成立新疆自治區是明年的問題,還可繼續研究,目前暫不以此名稱問題在於部中討論,免得把大家的注視引向不關主要的爭論上去,此一點,包、賽都贊成。」
1959年3月,習仲勳出席在上海舉行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31日傍晚,他看到會議發的《關於國家機構和人事配備方案(草案)》徵求意見文件,其中提名自己為副總理人選,他當即表示:轉請中央考慮更為合適的人選,自己還是把現任的工作做好更為有利。並致信毛澤東和鄧小平表達自己的想法。但毛澤東等仍堅持既定的人事配備方案。4月,習仲勳被任命為國務院副總理兼秘書長。
然而,習仲勳擔任副總理還不到4年時間,就在1962年9月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上被康生誣告「利用小說進行反黨」而遭停職審查,後又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殘酷迫害,被審查、關押、監護前後長達16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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