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徐先生最近遇到一樁倒黴事,讓他既鬱悶又無可奈何。日前他在建行自助取款,結果將錢包忘在自動取款機上了,監控拍攝到錢包被後面來取款的人拿走了,但是他在警方那裡卻立不了案,取不回屬於自己的遺失物。
徐先生告訴記者,8月6日,他在南陽路上5720廠大門對面的建行自助取款。取款後不慎將錢包忘在取款機上。徐先生發現後,趕緊跑到銀行希望查看當時的監控視頻,尋找相關線索。銀行方面表示,必須通過警方按法定程序調取。
於是徐先生又跑到附近官陡派出所報案,派出所民警告訴他,根據對事情的分析,達不上立案標準,所以不能到銀行調取相關信息。徐先生說,這下他可急壞了,因為錢包裡不但有幾千元現金,還有20餘萬元匯票,特別是各種證件、卡,如果找不回來,掛失補辦起來會非常麻煩。
8月10日,記者與官陡派出所取得了聯繫。該所楊副所長告訴記者,儘管沒有立案,他們還是通過協調,調取監控查到了是後續取款人拿走了徐先生的錢包,並掌握了該取款人銀行卡號、姓名與電話號碼。楊副所長說,沒有立案是因為案值夠不上標準,需要達到一萬元才可以立案,同時據監控分析對方行為也夠不上犯罪。
當得知徐先生撥打對方號碼是空號後,楊副所長他們又去銀行進行了溝通。結果他告訴記者,因為不能立案,所以無法持相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進一步獲取相關個人信息。不過,楊副所長提議,徐先生可以試試到法院起訴對方。
不過,安徽申騰律師事務所徐宗保律師表示,對於徐先生的遭遇,官陡派出所可以立案,對方拿走徐先生忘在自動取款機上的錢包,沒有及時交至警方或設法歸還失主,已涉嫌觸犯了《刑法》第270條規定的侵佔罪。徐宗保律師還表示,如果徐先生到法院只能提供一個姓名、銀行卡號以及打不通的電話號碼,法院受理可能有難度。一位在法院工作的人士也表示,法院對這樣的情況的確不好受理。
當日,記者又與市公安局法制科取得聯繫。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對於這種情況,官陡派出所不好立案,不過對於徐先生的遭遇,官陡派出所可以進行初步調查,對徐先生提供相關幫助。市公安局新聞中心獲悉後也表示會進行了解協調,並於次日給予答覆。
8月11日,記者與徐先生再次進行了聯繫,他告訴記者他去了法院,希望法院能受理自己的訴求,不過並未成功。法院表示,徐先生提供的信息太少,連傳票都無法送達。記者又與建行保衛部門進行了聯繫,該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類似徐先生這樣的情況,個人無法調取信息,必須由警方持相關法律文書前來辦理。官陡派出所楊副所長再次表示,雖然對方拿了徐先生的遺忘物,但金額不夠還是難以立案。
市公安局新聞中心當日表示,他們對此已和官陡派出所有關負責人進行了溝通,希望從為人民服務的角度來處理,通過初查來獲取一定信息再看看如何解決。官陡派出所胡所長表示,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為徐先生提供幫助。(蕪湖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