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省工商局關於加強企業字號(商號)
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魯政辦發〔2011〕15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省工商局《關於加強企業字號(商號)管理工作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關於加強企業字號(商號)管理工作的意見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為保護企業智慧財產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積極推進企業品牌戰略的實施,增強企業核心競爭能力,加快我省由經濟大省向經濟強省的轉變,現結合我省實際,就加強企業字號(商號)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企業字號(商號)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企業字號(商號)是市場主體在經營活動中顯著區別於其他企業的標誌性文字。企業字號(商號)作為企業重要的智慧財產權和無形資產,是企業名稱的核心部分,代表了企業特定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信譽,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和企業生產經營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目前,我省企業發展迅速,一批有較高知名度的企業字號(商號)脫穎而出,同時字號(商號)特別是知名字號(商號)被侵權的現象也隨之出現並呈逐漸蔓延之勢。因此,加強企業字號(商號)管理,不僅可以有效保護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而且對推進企業品牌戰略實施、增強企業市場競爭能力、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引導企業培育知名字號(商號)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立足職能,引導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規範使用企業字號(商號)。要充分發揮企業字號(商號)在企業生產經營中的作用,引導企業從實際出發,制定和實施企業字號(商號)發展戰略,積極培育企業知名字號(商號),增強企業及其產品的知名度和市場影響,提高核心競爭力。要引導企業結合自身實際,實行企業字號(商號)、商標一體化戰略,提升企業字號(商號)的品牌價值,積極爭創市場名牌;要引導企業以授權特許經營或連鎖經營等方式擴大經營規模,運用企業字號(商號)搞好資產運作。
三、加強對企業字號(商號)的規範管理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依法加強對企業字號(商號)使用的管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要加大企業字號(商號)保護的宣傳力度,提高企業字號(商號)使用的保護意識和維權能力。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依法做好企業名稱的預先核准、變更核准,加強對企業字號(商號)的保護和依法維權力度,依法制止和打擊「傍名牌」、「仿名牌」的行為,切實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對知名字號(商號)的保護
在全省範圍內具有一定知名度字號(商號)的企業認為自己的字號(商號)受到侵害,企業字號(商號)需要特別保護時,可向企業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據和材料,由企業所在地市工商局報省工商局。省工商局要對受到侵害、需要保護的企業知名字號(商號)依法提出保護措施,並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給海關、稅務、質監、銀行等職能部門。
五、建立全省統一的企業名稱查詢系統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整合資源,建立企業名稱登記信息查詢系統,為企業名稱申請人查詢字號(商號)使用情況提供便利。要加強企業名稱資料庫建設,實現在全省範圍內統一檢索,為廣大企業和消費者提供便捷、可靠的查詢系統,為依法實施對企業字號(商號)的有效管理提供信息支撐。各級工商登記機關要按照「登記為民、促企發展、用心服務、用情服務」的要求,積極推行網上登記。要加強對企業網上登記工作的宣傳、規範和指導,為企業登記註冊提供便利。要推行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集中辦理網上登記業務,提高企業登記業務的辦事效率和質量。
主題詞:經濟管理 工商 企業字號 意見 通知
抄 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法院,省檢察院,濟南軍區,省軍區。各民主黨派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1年3月31日印發
責任編輯:魯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