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1 14:47
圖片來源於網絡
去泰國旅遊買回幾袋海苔,卻無意發現海苔的保質期存在「問題」,妻子懷疑丈夫買的是已經過期12年的食品,為此夫妻倆狠狠吵了一架,和親戚也撕破了臉。
1月10日上午,市民李小姐就拿著兩袋海苔找到記者,說丈夫王先生上個月到泰國旅遊,買回了6袋海苔,已經吃了4袋,還剩下兩袋。前幾天,她把海苔送給親戚,親戚剛拿到海苔時挺高興的,第二天就翻臉了,把海苔全部送了回來,還說了不少難聽的話,「親戚說我把過期食品給她們吃,這是把她們當垃圾桶。」
覺得十分委屈的李小姐查看後,發現兩袋海苔的保質期不一樣,一袋保質期是到2018年,另外一袋的保質期竟然是到2005年。「實在太誇張了,這袋海苔竟然過期了10多年。」李小姐說,這讓她大吃一驚,更加鬱悶的是,自己懷孕4個多月,海苔已經吃了好幾袋,萬一其中也混雜過期的,對胎兒產生什麼影響,那就出大事情了。
為證明自己所言非虛,李小姐專門把兩袋海苔拿到報社,希望記者能幫忙維權。記者詳細查看後發現,這兩袋海苔外包裝印刷的文字都是泰文,包裝袋後側右下角分別註明:EXP180617、EXP050617。「你看看,這不就是說,一袋保質期是到2018年6月17日,另一袋保質期是到2005年6月17日嗎?」李小姐氣鼓鼓地說。
「這其實就是個誤會,EXP050617並不是說保質期到2005年的意思。」昨天,記者聯繫了遠在泰國經商的黃先生,他一聽這事情就樂了。
黃先生解釋說,保質期的標註每個國家有自己的表示方法,國內是按照年、月、日的順序排列,而泰國則是按日、月、年的順序排列。因此,「EXP050617」在泰國實際上是指保質期到2017年6月5日,「EXP180617」則是指保質期到2017年6月18日。
記者聯繫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相關工作人員,他建議市民在出國購物前,可以多了解當地商品各種信息的標註方式,在當地採購時遇到不清楚的問題,也可現場向工作人員詢問,以免發生不必要的誤會。
(來源紹興晚報,原標題《泰國買回的海苔,已經「過期」12年?記者調查發現其實是國外標註方式不同導致的烏龍事件》,記者:湯帆。編輯:顧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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