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則新聞在網上熱議。說的是衢州的李師傅撞了一條狗後開車走了,竟然被交警罰了2000元,還被扣了12分,而交警給出的理由是「肇事逃逸」。這事不少車友都看在了眼裡,記在了心裡。昨天,蘇州的一位車友報警了,說自己撞了一隻貓,怕被人事後說逃逸,趕緊報警證明一下自己。
開車撞狗後逃離以為是小事結果成了肇事逃逸
我們先來了解下網上傳播的這則新聞。38歲的李師傅從浙江衢州到寧波工作,8月20日上午8點多,李師傅開車經過高橋鎮學院路大紅鷹學院附近時,突然從路邊躥出一條小狗。李師傅稱,因為沒看到後方有狗主人追,車身又找不到血跡,他本以為沒撞到小狗。沒想到,當天上午11點多,他接到交警電話,被告知撞到了他人的寵物狗,讓他去交警中隊處理。李師傅和狗主人協商,賠償了3500元,賠了錢後,事情還是沒有完。交警根據當時的監控,認定這屬於肇事逃逸,還要罰款和扣分。交警最後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上面寫著「現查明被處罰人於2015年8月20日8點05分,在高橋學院路大紅鷹學院附近路段實施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李師傅被交警罰了2000元,扣12分。
這事發生後,李師傅感到很委屈,消息很快被傳播到了網上。眾多網友對此展開了觀點交鋒,有人說雖然交警處罰符合法律規定,但狗主人是不是也應承擔部分責任;也有的說,不管怎樣,交警對李師傅的處罰是不是有些嚴苛。議論歸議論,但畢竟事故認定書已出,廣大車友也只能以此為警戒了:撞了貓狗可得小心點啊。
蘇州車友撞了一隻貓趕緊報警證明自己沒逃逸
巧的是,相似的一幕發生在了蘇州城裡。昨天下午,姑蘇交警大隊民警接到了一個報警電話,報警分類名為:機動車與動物。事發地址:三香路附二院對面馬路上。「這樣的事情還真的發生在我手裡了。」姑蘇交警大隊民警展曉波哭笑不得。
原來,昨天下午4點左右,車牌號為「蘇E6DU××」車的駕駛員開車路過三香路蘇大附二院路段時,不小心車輪軋到了一隻貓,事發後,貓主人將貓抱起後離開了現場。因為不知道貓的傷情如何,也為了避免自己和浙江的李師傅一樣,最後被罰款又被扣12分。這位駕駛員趕緊主動報了警,「我怕事後貓主人報警說我逃逸,現在報警證明一下。」事發後,民警趕到現場,駕駛員還在現場等待。不過,據民警事後確認了解,事發地點位於道前街的市立醫院本部母子保健醫院路段,該事故隨即被移交姑蘇交警大隊七中隊進行處理。
不管撞到貓狗還是公共設施
立即停車報警準沒錯
可能有不少人覺得蘇州的這位車友有點搞笑,不過,這事搞笑歸搞笑,卻是處理得沒錯的。在日常行車中,要是不慎撞到寵物、道路安全設施、他人財物等,車主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合適?
「撞到狗、貓等小動物,無論有主無主,包括道路隔離欄等設施,只要是交通事故發生,車主應該停車報警,並及時告知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這樣做就是保護自己,首先肯定是不會構成逃逸的,另外如果是需要賠償的話,也可以走保險途徑,不然要是逃逸的話保險是不理賠的。」商報律師團成員蔣勇偉說道。
據蘇州交警介紹,近年來,隨著居民家中飼養寵物的增加,私家車主撞到寵物的事故頻發,但很多時候狗主人都會和車主現場進行協商,倒不會涉及肇事逃逸的案情。但如果像浙江的李師傅和上述的這位蘇州車友一樣,如果寵物主人沒有當面協商,而是事後找上車主,如果沒有事先報警,則真的可能出現麻煩事。交警提醒行車在路上,要是發生了交通事故,不管是撞了動物還是人,一定要停車並報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記者籽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