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舊唐書·魏徵傳》記載,李世民曾說過這樣一句話:「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這正是我們為什麼要研究中國古代的歷史。
研究歷史主要依靠史書典籍,但史書典籍也是史官所作,難免會帶有主觀色彩,所以最好的研究方法就是史書典籍加文物。
相較於史書典籍,文物的保存更為困難,除去在漫長的歷史中自然損毀的,留下的只有一小部分,而就這一小部分還時常出現「意外」,實在令人心痛不已!
乞丐「喜從天降」收穫一筆意外之財
上世紀70年代左右,內蒙古伊克昭盟阿門其日格村生活著一位拾荒老人,老人孤身一人,無兒無女,平日裡也不與人打交道,鄰居們不知其真實名字只知其姓王,所以都稱他為「王老頭」。
王老頭平日裡拾荒為生,一人吃飽全家不餓,倒也瀟灑,只是年關將近,家中卻是沒有年貨,王老頭決定去鎮上的垃圾場碰碰運氣,看能不能撿點好東西。
一天,王老頭特意起了個大早,背起麻袋就去了垃圾場,他在垃圾場翻了半天,什麼也沒找到,正在垂頭喪氣之時,他發現垃圾場的一角在陽光照射下竟然金光閃閃!
王老頭走過去一看,原來是一根鐵棍,只是上面鑲嵌了很多「金疙瘩」,這難道是黃金?
王老頭心中疑惑,繼續往下挖,很快又找到二十幾個「金疙瘩」,王老頭將東西往麻袋裡一裝,美滋滋的回家了。
痛失三個億
王老頭回家後取出此行所獲,清理乾淨後發現是一些形狀各異的器物,雖然破舊不堪卻是金光閃閃。
第二天一大早王老頭背著「金疙瘩」去了鎮上的金店,金匠一看確實是黃金,只是純度不太高,稱了一下足足有七斤!
王老頭當即決定將這七斤「金疙瘩」熔化,提煉出四斤黃金,賣了一千二百元。
當時的一千二百元抵得上很多人三四年的工資,可謂是一筆巨款,有了錢的王老頭自然不會像過去那般不修邊幅。
他不僅置辦了年貨還買了新衣服,鄰居起疑前來詢問,王老頭也不隱瞞,將撿到寶貝的事說了一遍,很快一傳十十傳百,王老頭撿到寶貝一夜暴富的消息傳遍了整個鎮子!
普通人只是將這個消息當作飯後談資,文物局的人卻是敏銳的抓住了重點,懷疑王老頭可能撿到了文物。
他們派人去金店拿回熔化後的邊角料,經專家鑑定,這二十幾個「金疙瘩」應該是匈奴族的文物,七斤重保守估計價值三個億!
價值三個億的文物就這樣被熔了,在場專家氣的捶胸頓足,金錢損失還在其次,文物損失不可挽回,王老頭雖是無心之失,卻給史學界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
據《史記》記載,匈奴是活躍於秦末漢初的遊牧民族,主要生活在中原以北,也就是現在的內蒙古等地,曾一度強盛到影響當時中國的歷史進程,南北朝後,匈奴銷聲匿跡,幾乎退出中國歷史舞臺。
所以史學界對匈奴知之甚少,僅有的史料就是《史記》和《漢書》中的相關記載,至於文物更是存世極少,所以王老頭在垃圾堆找到的那批「金疙瘩」價值非凡!
如此被毀,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好在文物局立即將挖出寶貝的垃圾堆保護起來,在隨後的勘探中發現垃圾堆下有一座匈奴單于的墓葬,在進一步的挖掘中,專家在墓葬中又清理出三斤重的「金疙瘩」,在場專家無不感慨:幸好這三斤「金疙瘩」沒有被王老頭撿到。
小結
痛失價值三億的珍貴文物,我們自然無比遺憾,只是卻不能把責任完全推到王老頭身上,王老頭乃是無心之失,並非有意為之。
這也與我國當時文物知識的普及力度不強,保護制度不完善有關。
為此我國在1982年制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其中第一章第五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所以以後小夥伴們撿到文物一定要上交國家哦!
參考資料:《史記》《舊唐書·魏徵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