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奉」和「事奉」兩詞,經常出現在《天風》等基督教讀物中。國內新近出版的聖經一律用「侍奉」,靈修書中「侍奉」和「事奉」通用,而海外教會多用「事奉」,究竟用哪個詞更正確呢?
「侍奉」或「事奉」的詞,在聖經及靈修著作的原文中,並無差別,都是同一個詞。那麼,為什麼會有「侍奉」和「事奉」兩種不同的寫法呢?從語言學的角度來看,「侍奉」和「事奉」屬於「異形詞」,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兩詞是可以通用的。但是,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2002年之後已經不再提倡用「事奉」,而應該用「侍奉」。其由來如下:漢語文字中,類似「侍奉」與「事奉」的異形詞很多,如「好像」與「好象」、「筆畫」與「筆劃」等。為了避免這些問題給讀者帶來不便,並規範漢字的使用,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於2001年12月27日正式發布了由該委員會主持制定的《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中,沒有出現「侍奉」和「事奉」,但出現了一組與之意義相近的詞,即「服侍」和「伏侍」、「服事」。並將「服侍」作為推薦使用詞形,而將「伏侍」和「服事」作為建議廢棄詞形。由於「服侍」中的「侍」和「侍奉」中的「侍」同義,「服事」中的「事」與「事奉」中的「事」同義,所以「侍奉」應與「服侍」一樣視作推薦使用詞形,而「事奉」應與「服事」一樣視作廢棄詞形。《現代漢語詞典》(2002年增補本)就按著此整理表作出了修訂,該版詞典中,只有「服侍」和「侍奉」,而沒有「服事」和「事奉」。內地的聖經也採用了該整理表,所以都用「服侍」和「侍奉」,而不用「服事」和「事奉」;海外的聖經沒有採用該整理表,所以還用「服事」和「事奉」,而不用「服侍」和「侍奉」。綜上所述,準確的用法應該是「侍奉」,而不是「事奉」,請弟兄姊妹注意。尤其是搞寫作的肢體,更需要使用規範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