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成、林徽因婚照。
梁思成與林徽因文定禮本。 (時間:1927年12月7日)
梁思成與林徽因廟見禮本。(時間:1927年7月1日)
近日,由北京匡時和中華書局聯合出版的《南長街54號梁氏檔案》披露了梁思成與林徽因結婚時行廟見禮與文定禮的種種細節與考究。該書分上下二冊,影印收錄全部檔案內容。書中的「南長街54號」藏梁氏檔案由梁啓超胞弟梁啟勳的後人整理珍藏,塵封百年,首次集中現世,是目前中國藝術市場規模最大的梁啓超文物集,包括信札、手稿、書籍、家具等共計近千件,其中287通信札,通信方涉及民國政壇風雲人物袁世凱、馮國璋、孫傳芳等。內容涵括梁啓超手書退出進步黨通告、聲援五四運動電報、講學社簡章、梁思成與林徽因文定禮細節等,而康有為的信札則是保皇會在海外的兩樁公案芝加哥「瓊彩樓」案和廣西振華案的有力佐證。梁啓超《清代學術講稿》、《袁世凱之解剖》、梁啟勳《曼殊室隨筆》等十件重要學術著作的手稿原件也均系首次現世。這批檔案是研究梁啓超、梁啟勳、康有為等重要歷史人物的最新發現,也是關於梁啓超與現代中國最有深度和較為全面的歷史瑰寶。
既享西式浪漫又守中式禮俗
梁思成與林徽因的故事近百年來傳頌不倦,卻很少人知道這段看似順理成章的美好姻緣在背後所經歷的種種秘聞與波折。他們的結合在當時可以說是門當戶對,郎才女貌。
林長民是段祺瑞內閣中的司法總長,梁啓超做過熊希齡內閣的司法總長、段祺瑞內閣的財政總長,當時兩家可說是旗鼓相當。兩人在婚前既擁有西式的浪漫愛情,最終又遵從父母之命,結為秦晉之好,在世人眼中,幾可媲美李清照與趙明誠。而作為名門之後,他們所得到的父輩關懷與疼愛較之多了詩意與傳奇。梁啓超的兒女邀請哪些親戚大媒?見面禮如何?聘禮為何物?如何布置新房?講究的是排場還是禮俗?在他寫給弟弟交之對方代辦的信札當中,陳述詳細周到得可做民國時期書香門第婚嫁習俗的範本。
林父逝後梁家資助徽因完成學業
據《南長街54號梁氏檔案》披露,林長民過世之後,林徽因曾因經濟拮据,打算在美國休學一年用來打工掙學費,梁啓超得悉後,決定一直資助她直至學業完成。那還是未完婚之前,梁啓超已經視「這位林家女公子」為自家孩兒撫養,因有這份世侄女般的親情,他對於這對新人的婚儀也格外操心重視。
當日,梁思成與林徽因的文定大禮就在「南長街54號」院中舉行。梁啓超悉數吩咐,仲父梁啟勳親自操辦,與新人在加拿大即將舉行的婚禮比肩而重,在那兒締結了一段世紀婚戀傳奇。
以鄭重訂婚禮告慰林家
1927年,梁啓超已病重入院,他去信仲弟梁啟勳,讓其代為籌措這對璧人的廟見大禮、文定大禮。他在信中說:「徽因思成已決定在美結婚(我及思順如此主張,彼兩小未完全同意),婚儀太簡率,所以想在文定禮上稍微鄭重莊嚴一點,我既不來京,一切由弟代理便是。」
由信中可知,舉辦廟見禮時,梁思成已決定於東北大學應聘。儘管兩人不在國內,但梁啓超認為婚姻之事不能草率,當時林父(林長民)去世不久,這場訂婚禮的鄭重也是給予林家的最大安慰。就座次細節,他也細心囑咐:「座位是林家大媒首席,我家大媒次之,汝代表主人須親自送酒言席陪客。」
聘物玉印上刻「長宜子孫」
廟見禮、文定禮本中親朋好友、媒人、見面禮、利是紅包、布置新房的情況等事無巨細,梁啓超躬親一一列出,從庚帖如何寫?不同的人庚帖又如何設置?庚帖要用多大開本?聘辭由誰念等等,信中都有所涉及,很是詳盡,且每步的安排極為考究。
信中提到的玉印,雖然只是聘禮中的一件,形質、印文無不考慮周全,慈父的良苦用心躍然紙上。「聘物林家用一玉印,據君庸言該印本是一對,故當仲恕未購定玉佩以前,曾與君庸言兩家各購其一,印文互刻新郎新婦名。今我家既已購定,本來最好是林家併購雙印送我,但不便作此要求,仍由我家購其一便是。但我家所購者印文擬不刻徽音(林徽因原名)名,但刻『長宜子孫』四字陰文,請託君庸代購代刻。」
兒子和未來媳婦不在,自己又染病在身,仍心系愛子婚事,依足訂婚禮數差人督辦,梁啓超的拳拳父愛即便今日看來,也是極為動人的。
記者 鄧燕婷 通訊員 葛士恆
閱讀延伸
何謂三書六禮 明媒正娶?
三書六禮是中國的傳統婚姻習俗禮儀。古代的結婚過程與現代禮儀有點不同。可說是更為莊重繁複。現代的結婚過程一般指結婚當日所舉行的禮儀。而三書六禮的結婚過程則包括了從談婚、訂婚到結婚等過程的文書和禮儀。整個傳統婚姻習俗禮儀通知了親屬鄰裡,目的是為了取得社會的認可和保障。
除此以外,傳統婚姻習俗禮儀使結婚的夫婦取得祖先神靈的認可和承擔履行對父母及親屬的權利義務。故此男女若非完成三書六禮的過程,婚姻便不被承認為明媒正娶;嫁娶儀節的完備與否,直接影響婚姻的吉利。
三書
「三書」是結婚過程中所用的文書,可以說是古時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記錄。分別指:
聘書:即訂親之文書。在納吉(男女訂立婚約)時,男家交予女家之書柬。
禮書:即在過大禮時所用的文書,列明過大禮的物品和數量。
迎書:即迎娶新娘之文書。是迎親接新娘過門時,男方送給女方的文。
六禮
「六禮」是結婚過程的六個禮法,分別指:
納採:當兒女婚嫁時,由男家家長請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親。男家在納採時,需將大約達三十種有象徵吉祥意義的禮物送給女家;女家亦在此時向媒人打聽男家的情況。
問名:即在女方家長接納提親後,女家將女兒的年庚八字帶返男家,以使男女門當戶對和後卜吉兇。
納吉(又稱過文定):當接收庚帖後,便會將庚帖置於神前或祖先案上請示吉兇,以肯定雙方年庚八字沒有相衝相剋。當得知雙方並沒有相衝相剋之徵象後,婚事已初步議定。
納徵(又稱過大禮):即男家把聘書和禮書送到女家。在大婚前一個月至兩周,男家會請兩位或四位女性親戚(須是全福之人)約同媒人,帶備聘金、禮金及聘禮到女方家中;此時,女家需回禮。
請期(又稱乞日):即男家擇定合婚的良辰吉日,並徵求女家的同意。
親迎(或迎親):在結婚吉日,穿著禮服的新郎會偕同媒人、親友親自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廟行拜見禮,之後才用花轎將新娘接到男家。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儀式後,便送入洞房。(百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