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將格局劃正格和外格兩大類,又將正格分為正官格、偏官格、財格、印綬格、食神格、傷官格、陽刃格、建祿月劫格等。
標準是以為令取用者為正格,而月令無所取用,別尋用神者,統統劃為外格。在一般情況下,人們將格局分為正格、變格、雜格三大類,便於操作和掌握。但不管格局如何劃分,這只是命理學家的學術觀點不同罷了。
《滴天髓》又將正格又分為八個格局,書中說:「財官印綬分偏正, 兼論食傷八格定」。比較通俗易懂,偏正者,以陽見陰,陰見陽,異性相見者,此天地之正氣,
所以為正;以陽見陽,陰見陰,同性相見者,此天地不正之氣,所以為偏。財、官、印,以偏正分分為正財格、偏財格、正官格、偏官格、正印格、偏印格;再加食神格、傷官格,共有八個格局。
《子平真詮》把正財、偏財;正印、偏印合而為一,統稱之為財格、印綬格,八格就變成六格,所以亦有六格為綱之說。又將建祿格、陽刃格另列為格,然而徐樂吾認為:「建祿、陽刃,不成專格。
如因財旺而用祿刃,屬於財格;因食傷旺而用祿刃,屬於食傷。祿旺喜食傷之洩,歸入食傷;刃旺喜官殺之制,歸於官殺。若祿刃旺而無克、 洩,屬於專旺,故無另立專格之必要也。」
但《子平真詮》以月令取格,而《滴天髓》卻不專重月令取格,由於取格的方法不同,所以 另將建祿、陽刃分別取為格局者,是由命學理論決定的。
何謂「正格」:「正格」必依循五行之常理,有正官格、偏官格、正財格、偏財格、正印格、偏印格、傷官格、食神格等八格,皆取五行中和平衡,生克制化。
所謂外格者,《子平真詮》認為,正格之外,氣勢偏勝,不能以常理取用,在正軌的取格之外,所以名為外格。不能以月令取格者,即不能以常理取用之意,其實所謂正格與外格,兩者雖然有正偏之分,但有殊途同歸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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