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江西省紀委監委、省委宣傳部聯合召開《關于堅決全面徹底肅清蘇榮案餘毒持續建設風清氣正政治生態的意見》新聞發布會。有關負責人透露了與肅清蘇榮案餘毒有關的重要信息,表示「堅決全面徹底肅清蘇榮任人唯親、搞團團夥夥的餘毒,切實把正氣充盈的選人用人風氣樹起來」。(2018年9月13日 中國紀檢監察報)
「拉幫結派」意為組織幫派,搞小集團活動。其隱藏的意思實質上就是我們所熟悉的結黨營私、團團夥夥、利益輸送等貪汙腐化現象,通俗說法就是「圈子文化」和「山頭主義」;鼓吹的是「有難同當有福同享」的腐敗哲學,借所謂的「江湖義氣」搞「不正之風」。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查處了很多「系統性腐敗」「塌方式腐敗」等大案要案,背後隱藏的問題值得我們深思。從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妄議中央大政方針,長期搞團團夥夥,對抗組織審查;到國家宗教事務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樂斌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搞團團夥夥;再到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在黨內搞團團夥夥,大肆進行利益交換、利益輸送,以及蘇榮無視黨的政治規矩,大肆賣官鬻爵,帶壞幹部隊伍等等,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無視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拉山頭」「結同盟」,這樣的「圈子文化」「山頭主義」勢必會形成產生不小危害。
實際上,這些「團夥」「山頭」,本質上是以「利益」為「黏合劑」的「腐敗窩」,歸根結底離不開一個「私」字,他們之所以熱衷於進圈子、拜山頭,就是信奉「朝裡有人好做官」、「進了圈子才算進了班子」的那一套,或是謀求圈子庇護的安全感,或是尋求團體謀利的超能力,或是為滿足私慾創造便利,因而為此不惜打破政治規矩、政治紀律,喪失底線、踐踏紅線。
習總書記曾明確指出:「黨內決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決不能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夥那一套,決不能搞門客、門宦、門附那一套,搞這種東西總有一天會出事!」最終的結果就是不僅會在圈子內誘發各種腐敗問題,還會破壞地區的政治生態,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
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我們黨一直注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反對宗派主義、山頭主義。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在黨內搞團團夥夥、山頭主義等行為作出了處分規定,明確了信號,敲響了警鐘。當然,作為黨員幹部,要深刻吸取腐敗案例深刻教訓,增強自警、自省、自律的能力,嚴格遵守黨紀黨規,自覺遠離「小圈子」、不搞「小圈子」。如若不然,則在不知不覺中給自己挖了個坑、埋了個雷,終有一天會自食惡果。(雁峰區紀委監委 譚瓊飛)
來源:紅網綜合
作者:譚瓊飛
編輯:黃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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