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表決通過的《民法典》,其全文共1260條,涵蓋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物品買賣等方方面面,被稱為中國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將正式實施生效,現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同時作廢。
《民法典》對家暴、重婚無過失方的保護、對單位的處分、合同變更、如房東突然出售房屋,對租房者權益的保護、對高空作業者的保護、對租房者的追訴、對租房者規範責任等方面作了新的規定。
相信看過這部法典的朋友都知道,民法典將我們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各個方面都安排得十分清晰。
此外,還有一些公眾關心的問題,如以下:
首先,離婚有「30天的休眠期」
從收到你兩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天內,如果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將其撤回。在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天內,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如果當事人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領取離婚證,則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高利貸借錢不標明利息,可以不用還。
禁止高利貸,平時想借錢可以,但其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否則將不予支持,借款合同未約定利息支付的,視為無利息。借貸合同對利息的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貸的,視為無利息。看懂了,不談利息就沒有利息!
債務只能「屬於自己」,父債不能用子來還
《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由夫妻一方籤字或者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看懂了,一定是為了家庭支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如果都不在世了,而兒女不需要償還債務。
但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僅屬於一方個人債務,債權人有充分證據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住高樓隨便高拋物的朋友,想好了再扔,要負刑事責任的
請勿拋離建築物。由建築物拋出物品或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建築物使用人賠償,但能夠證明不是侵權人的除外。損害建築物使用人賠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打開窗戶拋物也不說隨手之勞,一旦造成傷害,你將會要負刑事責任的。
小區電梯、樓頂、牆面等共有部位的收益歸業主所有
建築施工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使用業主共有部分所產生的收益,應當扣除合理費用後歸業主共有。
隨著法律的健全,生活各方面也將日趨完善,如果你想了解更多,不妨買一部《民法典》來了解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