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一汽解放: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一汽解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
一汽解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
議通知及會議材料於2021年1月12日以書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全體監事送達。
2、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21年1月15日以通訊方式召開。
3、本次監事會會議應出席監事5人,實際出席5人。
4、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一汽解放集團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的情況
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和充分討論,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內容:
1、《關於調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批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的議
案》
議案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的《
一汽解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調整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的公告》。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
首批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的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
稱「《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
一汽解放集團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的相關規定,調整程序合法、合規,調整後擬授予的激勵對象均符合《管理辦法》、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其作為本激勵計劃激勵對
象主體的資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監事會同意公
司對本激勵計劃首批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進行調整。
該議案以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獲得通過。
2、《關於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議案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的《
一汽解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向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監事會認為:本激勵計劃規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均符合《管理辦法》、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不存在《管理辦法》第八
條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激勵對象中無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或合計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滿足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條件。
本激勵計劃規定的首次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同意以2021年1月15日為首次授予
日,向符合條件的320名激勵對象授予4,118.04萬股限制性股票。
該議案以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獲得通過。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監事籤字並加蓋監事會印章的監事會決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二○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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