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被打錯針,父母很無奈。
兩幼兒名字讀音相近,同住雲南婦女兒童醫院,由於護士一時疏忽,竟換錯吊瓶打錯了針水,虧得父母及時發現。事後,1歲零3個月的幼兒小宇涵體檢結果顯示肝腎功能受到一定影響,由此引發了一場醫患糾紛。昨天,記者採訪了家屬和醫護人員。
家長
「護士給孩子打錯針,我們很擔心」
8月25日,由於1歲零3個月的小宇涵發熱,唐先生和李女士夫婦便將他送往雲南婦女兒童醫院看病,經醫生診斷為扁桃體發炎。經過幾天的治療,孩子病情基本穩定。8月30日上午10點左右,李女士聽到護士站叫到「宇涵」的名字,便把孩子抱到護士站進行輸液,然後返回3號床。
就在唐先生給孩子掛吊瓶的時候,他不禁疑惑:不是說孩子的劑量減了麼,明明只有3種,怎麼輸液卡上有4種?定睛一看,唐先生嚇了一跳,輸液卡上的名字不是自家孩子的,而是24號床的「宇航」。頓時,小宇涵的爸爸媽媽十分驚慌,忙向護士反映情況。護士找出孩子的吊瓶,急忙拔下原先的針管,然後接在新的吊瓶上。李女士說:「原來的針管裡還有針水,護士就直接接上了新的吊瓶!」後來,李女士發現孩子小臉漲紅,體溫達到38.8度,當天值班護士給孩子打了一針退燒針,體溫降到了35.7度。
9月3日,一家人不放心,帶著小宇涵到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體檢,直到下午4點才拿到體檢結果。記者在檢驗報告單上看到,孩子體內的各項指數都較高。醫生說,孩子的肝腎功能不是很好。
李女士說:「最讓人氣憤的是,從打錯針那天起,給孩子打針的護士馬某就一直沒出現過,醫院也沒人主動來過問我們。護士給孩子打錯針,我們很擔心會損害孩子的身體。」
醫院
「針水性質一樣,不會造成生命危險」
記者從雲南婦女兒童醫院護士站了解到,該事件已由醫院行政部門負責處理。隨後,記者採訪了醫院業務部的朱主任。朱主任解釋說,小宇涵打的針水青黴素和小宇航打的阿莫西林鈉克拉維酸鉀針水性質是一樣的,根據醫生治療方案不同,所選擇的使用方法也有所不同,在打青黴素之前都要進行皮試。一般情況下,同一類藥物不會造成生命危險。
朱主任說,從護士站到3號床發現針水打錯不過一分鐘的時間,針水即使不符合孩子的年齡和體重,可短短時間內進入體內的針水也不會很多,不會對孩子有什麼危害。
雲南婦女兒童醫院護理部李主任說,對於這次事件,醫務科和院長都十分重視。由於當時護士疏忽,沒有再次核對孩子姓名,導致家屬和護士對兩個孩子的名字沒有加以辨別。今後,院方將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李主任說,她願意再次代表護士、院方向孩子的家長賠禮道歉。
索賠
家屬要求院方賠10萬元
小宇涵的舅舅李先生說:「賠償金額多少不是誰說了算,最主要的是孩子的健康。這幾天我們情緒確實激動,提出了10萬元的賠償,但是院方只願給2000元補償。」
李主任表示,院方該承擔責任的肯定會承擔,可是對於那些無理的要求,協商不能達成共識,家屬方可以走司法途徑。鑑定機構得出結論,如果此次失誤對孩子造成影響,院方會承擔責任。
調解
3次調解都沒達成協議
事後,孩子的家屬與醫院進行過3次調解,但都沒有達成協議。
據介紹,在9月3日調解中,家屬提出了3點要求:要求當事護士出面解釋打錯針的整個過程,並真心誠意地向家屬道歉;孩子在住院期間的所有費用全由醫院承擔;在發育期間,如果孩子發生大病,醫院有責任對其承擔。
院方說,院方並沒有袒護護士,她現在已被醫院停職,在家進行反省。護士本人也想向家屬道歉,醫院考慮到家屬現在情緒激動,擔心發生過激行為,所以一直沒讓護士出面;醫院可以承擔孩子的醫療費,並承諾退還住院當天收取的500元以及支付孩子的體檢費;對於家屬的第三點要求,院方不答應。
在昨日的協商中,由於家屬情緒激動,協商無法進行不得不中斷,因此依舊沒有達成協議。(夏體雷 張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