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珠江三角洲地區生態安全體系一體化...

2021-01-10 廣東省人民政府網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珠江三角洲地區生態安全體系一體化規劃

(2014-2020年)的通知


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珠江三角洲地區生態安全體系一體化規劃(2014-2020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林業廳反映。

 

 

省府辦公廳

2014年11月24日

 

 

珠江三角洲地區

生態安全體系一體化規劃

(2014-2020年)

 


 目 錄


  一、生態建設現狀及重要意義(1)

  (一)建設條件(1)

  (二)建設現狀(3)

  (三)存在問題(6)

  (四)重要意義(9)

  二、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10)

  (一)指導思想(10)

  (二)基本原則(11)

  (三)總體思路(12)

  (四)規劃目標(13)

  三、優化生態安全格局,構築區域生態安全體系(15)

  (一)一屏:環珠三角外圍生態屏障(15)

  (二)一帶:南部沿海生態防護帶(16)

  (三)兩廊:珠江水系藍網生態廊道和道路綠網生態廊道(17)

  (四)多核:五大區域性生態綠核(18)

  四、加大生態保護力度,確保各類生態資源安全(19)

  (一)強化國土生態空間管控,堅守生態安全底線(19)

  (二)強化林地林木保護與管理,確保森林資源安全(21)

  (三)嚴格控制耕地保護與利用,確保耕地資源安全(23)

  (四)加強海洋生態功能區管控,確保海洋資源安全(25)

  (五)強化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確保生物資源安全(27)

  (六)強化主要飲用水源地保護,確保水資源安全(28)

  五、加大生態修復力度,集中解決突出生態問題(30)

  (一)加強退化土地綜合治理(30)

  (二)加強珠江水系及重要飲用水源地治理(32)

  (三)加強溼地的恢復與重建(34)

  (四)加強近海岸受損生態系統修復(36)

  (五)加強城鄉生態環境治理(39)

  六、加大生態建設力度,提升區域生態保障能力(41)

  (一)加快推進森林生態體系建設(41)

  (二)加快推進城市森林綠地建設(44)

  (三)加快推進海洋生態屏障建設(46)

  (四)加快推進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47)

  (五)加快推進江河流域藍網建設(48)

  (六)加快推進道路綠網建設(49)

  七、完善預警監控機制,降低生態危機發生風險(50)

  (一)建立自然災害防控體系(50)

  (二)加強海洋生態災害監控體系建設(51)

  (三)建立生態環境突發事件監測預警體系(52)

  (四)強化致病性動物疫情監控體系建設(52)

  (五)加強外來入侵物種預警體系建設(53)

  (六)構建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53)

  八、建設區域聯動機制,增強生態安全管理水平(54)

  (一)建立協調機制,實現專題規劃的無縫對接(54)

  (二)完善政策支撐保障,提高生態安全管理水平(54)

  (三)加大投入力度,確保工程建設成效(55)

  (四)優化產業結構,積極引導綠色發展(56)

  (五)強化科技支撐保障,實現科學發展(56)

  (六)強化組織領導,確保規劃實施(57)

  附表:

  1.珠三角森林資源基礎數據統計表(59)

  2.珠三角各中心城區綠化現狀統計表(60)

  3.珠三角各市生態用地控制線(61)

  4.珠三角各市林地保有量一覽表(62)

  5.珠三角各市林地保護等級劃分表(63)

  6.珠三角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指標(64)

  7.珠三角自然保護區建設規劃表(65)

  8.珠三角森林公園、溼地公園體系建設規劃表(66)

  9.珠三角道路綠網建設規劃任務表(67)

  

 


前 言


  國務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以下簡稱《珠三角規劃綱要》),將加快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以下簡稱珠三角)區域經濟一體化作為重大戰略和主要內容。黨的十八大指出,建設生態文明關係人民福祉、事關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為深入貫徹落實《珠三角規劃綱要》「九年大跨越」和黨的十八大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努力建設美麗幸福廣東,推進珠三角區域生態安全體系一體化建設,進一步提升區域生態安全的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為區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生態保障與環境支撐,根據省委、省政府相關工作部署,特制訂本規劃。
  本規劃期限為2014-2020年,分前期(2014-2015年)、中期(2016-2017年)和後期(2018-2020年)。規劃範圍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和肇慶市共九市,並與粵東西北地區以及港澳地區相銜接。
  一、生態建設現狀及重要意義

  (一)建設條件。
  1.地形地貌:珠三角位於廣東省中南部、珠江下遊,瀕臨南海,東經112°45 "-113°50"、北緯21°31"-23°10",是由珠江水系的西江、北江、東江及其支流潭江、綏江、增江帶來的泥沙在珠江口河口灣內堆積而成的複合型三角洲,內有1/5的面積為星羅棋布的丘陵、臺地和殘丘。西部、北部和東部則是丘陵山地環繞,形成天然屏障。南部海岸線長達1059公裡,島嶼眾多,珠江分八大口出海,形成相對閉合的「三面環山、一面臨海,三江匯合、八口分流」的獨特地形地貌。
  2.氣候特點:珠三角大部分位於北回歸線以南,地處南亞熱帶,屬亞熱帶海洋季風氣候,雨量充沛,熱量充足,雨熱同季。年日照為2000小時,四季分布比較均勻。年平均氣溫21.4-22.4℃,其中封開、德慶、廣寧、懷集、鶴山、惠東、博羅平均溫度較低,深圳、珠海平均溫度較高。年平均降雨量1600-2300毫米,受季風氣候影響,降雨量集中在4-9月。冬季盛行偏北風,天氣乾燥。夏季盛行西南和東南風,高溫多雨。
  3.水文條件:珠三角位於西江、北江、東江下遊,包括西江、北江、東江和三角洲諸河4大水系,流域面積45萬平方公裡。河網區面積9750平方公裡,河網密度0.8公裡/平方公裡,主要河道有100多條、長度約1700公裡,水道縱橫交錯,相互貫通。密集的河網帶來豐富的水資源,水資源總量3742億立方米,承接西江、北江、東江的過境水量合計為2941億立方米。三角洲流經虎門、蕉門、洪奇門、橫門、磨刀門、雞鳴門、虎跳門和崖口等八大口門,注入南中國海。
  4.土地利用:珠三角土地總面積547.33萬公頃,其中,四周丘陵、山地和島嶼佔總面積30%。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12)》,珠江三角洲地區土地利用結構以非建設用地為主,非建設用地(包括農用地和其他建設)464萬公頃、佔總面積的84.84%,其中林地面積278.49萬公頃,主要分布於廣州、惠州、江門、肇慶四市;耕地面積78.30萬公頃,主要分布於廣州、惠州、江門、肇慶四市;建設用地持續增長,城鄉建設用地及交通用地已達82.64萬公頃。
  5.海洋資源:珠三角海岸帶長達1479公裡,約佔廣東省海岸線的36%。擁有海島433個,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海島381個。全區具有優良的港口、漁業、油氣、海洋能和水資源以及沿岸海水、沙灘等旅遊資源。珠江口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中華白海豚、中華鱘的主要分布區和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黃唇魚的產卵場,磨刀門水道是鰣魚、鰻魚、花鰻鱺和中華鱘等的主要洄遊通道。同時該區是重要鳥類分布區,包括廣州新造,深圳福田,珠海淇澳,佛山三水,江門新會、臺山和恩平沿海及出海河口位於國際候鳥遷徙路線上。
  6.動植物資源:珠三角動植物資源比較豐富。據初步調查,東南部以象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為代表,有維管植物(未包括苔蘚植物)1647種,陸生脊椎野生動物305種。西部以北峰山國家森林公園為代表,維管植物種類約1184種。北部以鼎湖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為代表,有維管植物1993種,獸類38種、爬行類20種、鳥類178種、蝶類85種、昆蟲681種。
  (二)建設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珠三角率先探索生態文明發展道路,在生態保護、生態建設和生態修復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為區域實現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生態基礎。
  1.森林生態狀況總體良好。珠三角森林面積274.81萬公頃,生態公益林面積90.14萬公頃、佔林地面積的32%,森林覆蓋率為50.35%,森林蓄積量12202.11萬立方米,森林碳儲量31910.08萬噸,林業產業產值3628.63億元,已建各類森林公園220處、溼地公園3處。林地、溼地保護力度得到加強,森林面積和質量不斷提升,野生動植物保護體系逐步形成,生物多樣性保護得到進一步加強,森林生態狀況總體良好(附表1)。
  2.城市生態系統基本穩定。珠三角城市建成區綠地率為37.11%,綠化覆蓋率為41.72%,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15.97平方米。共建成綠道7976公裡,包括2372公裡省立綠道和5604公裡城市綠道。已建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10處、地質公園3處、世界文化遺產1處。建成區綠地率和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逐年增加,休閒綠地面積不斷擴大,城市生態系統基本穩定(附表2)。
  3.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新進展。實施了節能減排、治汙保潔、珠江綜合整治等一批重大工程,環境質量總體保持良好。大江大河幹流和主要水道水質保持良好,江河段水質優良率、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汙水處理能力和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總量等指標得到提升。空氣主要汙染物年均濃度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建成區域空氣監控網絡等,生態環境保護成效顯著。
  4.國土礦山生態修復和水土流失治理取得一定成效。採礦、採石場、垃圾填埋場等的整治和復綠工作進展順利,國土礦山生態修復和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成效顯著,2012年,珠三角退化土地治理率達60%.同時,依法監管人為造成水土流失的行為,局部地區生產生活條件得到改善。
  5.耕地資源流失得到基本控制。區域實行最嚴格的耕地資源管理制度,完成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劃定,管理措施有力,耕地資源保護取得顯著成效。目前,珠三角耕地面積為80.69萬公頃,佔陸地國土面積的14.74%。農業生產條件大大改善,特色優勢農業蓬勃發展,農業效益顯著提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初見成效。
  6.海洋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緩解。實施海洋生態修復、整治工程,汕尾品清湖、湛江特呈島、惠東考洋洲、饒平柘林灣等海域修復整治效果明顯。開展水生生物養護,建設人工魚礁及增殖放流,規劃建設海洋自然保護區、特別保護區、海洋公園及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珠江口海洋自然保護區總數達24個,有效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境。建立海洋生態環境監測監視網絡,在區域範圍內開展常規性、赤潮、放射性等項目監測,加強海洋環境保護的監管。目前,珠三角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達標率為85%、重要海洋生態災害監控率為50%、重要生態系統保護率達80%。

  7.水資源保護和利用得到了加強。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農田水利萬宗工程、千裏海堤加固達標工程、千宗治洪治澇保安工程和村村通自來水工程建設,成效顯著。東莞還率先實施九庫聯網工程,戰略性儲備水資源,為珠三角提供了先行先試的典範。
  (三)存在問題。
  珠三角作為人口密集區和經濟發達地區,隨著社會經濟和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各種生態危機風險因素明顯增多,生態安全仍面臨著威脅和挑戰。主要有:

  1.區域自然生態空間減少和破碎化。近30年,珠三角城市化及工業化的快速發展帶來非農建設快速增長。據統計,從1988-2010年建設用地由1765.30平方公裡擴展到8790.21平方公裡,增長了4倍多,年均增長率達7.57%,佔用了大量耕地、林地和水域等生態用地,海陸之間的生態過渡帶、山體邊緣過渡帶、重要的河流生態廊道等被不合理的人為破壞和截斷,導致區域內自然生態空間日趨破碎化。2003-2008年六年間,珠三角耕地減少了12.3萬公頃,全區域人均耕地面積僅有0.032公頃,相當於全國平均數的1/3,低於聯合國劃定的0.053公頃/人的警戒線。2003-2011年九年間,珠三角林地面積減少了2.12萬公頃。沿海溼地受破壞尤為嚴重,歷史上珠江的廣州黃埔出海口至獅子洋到伶仃洋沿岸成片茂密的天然紅樹林,現僅存南沙坦頭村不足3公頃。惠州的潼湖曾是廣東省面積最大的淡水湖泊,上世紀90年代面積有1000公頃以上,現僅存650公頃。1990-2006年,珠三角土地利用景觀斑塊數量由22253個增至30838個,平均圖斑面積由185.31公頃/個減至2006年的133.72公頃/個,破碎化指數由1992年的0.5396增至2006年的0.7478。

  2.區域生態系統功能有待提升。珠三角過度的人類活動對區域生態系統造成嚴重的破壞和幹擾,森林生態系統、農田生態系統、海洋生態系統、溼地生態系統及城市生態系統等的生態服務功能逐年下降。至2012年底,珠三角森林覆蓋率為50.35%,但林種、樹種結構單一,以馬尾松、杉樹和桉樹純林為主的森林面積達432萬公頃、佔喬木林總面積的45.9%,森林生態功能相對較好的一、二類林僅存68%左右,森林生態系統的生態防護功能及生態調節功能不高。由於化肥、農藥、除草劑及生長調節劑等化學合成物質的大量施用,農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受到損害。濱海和近海海域大規模開發利用,溼地生態系統受到嚴重幹擾,局部海域功能退化,沿岸海域和河口區的海洋生物數量銳減,赤潮頻發,近海海洋漁業資源嚴重衰退,整個珠江口生態系統安全受到嚴重的威脅。遭受盲目的開墾和改造,天然溼地面積呈逐步減少,溼地蓄水調洪、提供水源、優化生態環境的服務功能不斷下降。城市內部人工植被不斷代替天然植被,造成城市物種多樣性單一,城市內部的生態系統自我調節能力變差,形成「熱島」、「幹島」、「濁島」等一系列城市生態問題。
  3.區域環境汙染問題仍較突出。粗放的土地利用模式和高強度的開發模式,環境汙染問題已成為制約珠三角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2011年,珠三角劣於Ⅲ類水的河長佔51.3%(劣於全國平均水平34%),其中劣Ⅴ類水河長佔28%,水功能區個數達標率為53%,流域河長達標率為39.9%。珠三角大氣環境質量總體下降,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與揮發性有機物,導致細顆粒物、臭氧、酸雨等二次汙染加劇,呈現出酸雨頻率高、臭氧濃度高、細顆粒物濃度高和灰霾天氣嚴重的「三高一嚴重」的區域性大氣複合汙染新特徵。農業生態環境日益惡化,以城市為中心的環境汙染急劇向農村蔓延,大量工業廢水和生活汙水排入江河,農業灌溉用水遭受嚴重汙染。珠江口海洋汙染日益擴散,每年通過八大口門攜帶上百萬噸的汙染物入海,入海口水質常年處於較重汙染狀態,79.2%的監測站位無機氮含量超過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12.5%的站位活性磷酸鹽含量僅符合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
  4.區域生態赤字普遍存在。生態足跡的分析結果顯示,2009年,珠三角的人均生態足跡為2.298公頃,與全球平均值2.763公頃接近,比全國平均水平(1.547公頃)、長三角(1.351公頃)都高,而實際生態承載力為0.170公頃/人,人均生態赤字為2.128公頃。區域生態壓力指數為13.51,其中,肇慶、江門、惠州市的生態壓力相對較小,廣州、佛山、中山、珠海處於中等水平,東莞的生態壓力較大,深圳的生態壓力(46.17)最大。
  5.區域生物多樣性保護壓力增大。生物多樣性投入不足,管護水平有待提高,基礎科研能力較弱,應對生物多樣性保護新問題的能力不足,全社會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尚需進一步提高。生物資源過度利用和無序開發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加劇。生物棲息地破碎化和孤島化,使得野生動植物賴以生存繁衍的棲息地受到破壞。自然保護區網絡不完善,目前區域內有25-30%的野生動植物的生存受到威脅,高於世界10-15%的水平。環境汙染對水生和河岸生物多樣性及物種棲息地造成影響。外來入侵物種和轉基因生物,增大了生物安全的壓力。
  6.生態安全一體化的管理體制機制有待建立和完善。相關各類專項規劃之間缺乏銜接,生態安全體系建設標準難以統一。區域內相關部門及各級政府間缺乏生態安全信息共享,生態安全一體化監測、監管等機構不健全,涉及生態安全的突發事件預警、防控等機制尚未完善,生態安全一體化的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四)重要意義。
  1.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大把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對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全面促進資源節約、加大自然生態系統和環境保護力度、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等做出了全面部署。珠三角作為探索科學發展模式試驗區,面對環境汙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在推進區域經濟發展一體化過程中,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探索出一條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生態文明發展道路。
  2.實現區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珠三角社會經濟發展迅速、城市化程度高、人口密集、土地資源緊缺,對區域資源和環境承載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構建一體化的生態安全體系,組合、串聯區域內各類自然生態資源和綠色開敞空間,形成多層次、多功能、立體化、複合型、網絡式的區域生態系統,才能為經濟的快速增長提供生態保障與環境支撐,率先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3.降低區域生態危機發生的風險。珠三角雖然經過多年的生態建設和生態修復,受損的自然生態系統正逐步得到恢復,但與社會經濟和城市化發展速度相比明顯滯後。推進珠三角生態安全體系一體化建設,有利於優化區域生態空間格局,維護自然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和健康水平;有利於加強城市之間、部門之間合作,創新體制機制,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有利於增強自然生態系統整體功能發揮,緩解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從而降低區域生態危機發生的風險。
  二、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圍繞《珠三角規劃綱要》提出的戰略目標,通過省市間配合、城市間聯合、部門間協作,統籌珠三角自然生態系統建設,構築以北部連綿山體、珠江水系和海岸帶為主要框架的區域生態安全格局,實現區域生態安全體系的整體聯結和共建共享,提高區域生態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降低生態危機發生風險,提升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基本原則。
  1.統籌兼顧、重點突破。生態安全體系建設是一項涉及多行業、多部門、多層次、跨行政地域的系統工程,必須要按照區域經濟發展一體化要求,堅持區域統籌、流域統籌、陸海統籌、城鄉統籌、保護與利用統籌,形成區域生態安全管理新模式。分階段、分步驟,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優先推進矛盾突出、影響廣泛的重點區域和重點工程,力爭在短時期內能取得明顯成效。
  2.突出保護、強化建設。針對珠三角生態安全問題,突出生態保護,優先保護自然生態系統的整體性和健康性,維護生物多樣性。同時,加強生態建設,以自然修復為主,科學開展人工造林和撫育改造,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在保護中建設,在建設中保護,切實加強綜合治理。
  3.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堅守生態底線,著眼於解決當前生態安全突出問題,加強生態保護,恢復和重建嚴重受損的生態系統,遏制生態環境惡化趨勢,以滿足當前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的生態需求。同時,按照人口資源環境相均衡、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的原則,以「社會進步,經濟增長,生態安全」為標準,全面推進生態安全體系一體化建設,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滿足提高全體人民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感。
  4.協調聯動、齊抓共管。按照自然生態系統、珠江流域以及海岸線生態安全建設的整體性和系統性要求,建立推進珠三角生態安全體系一體化建設的協調聯動機制。深化廣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個經濟圈的內部合作,明確職責,細化目標,穩步推進生態安全體系一體化建設。
  5.創新機制、先行先試。充分發揮珠三角改革開放試驗田的作用,勇於實踐,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區域生態安全一體化建設的新體制、新機制、新政策、新模式,走出一條具有珠三角特色的生態文明建設新道路。
  (三)總體思路。
  針對珠三角當前生態安全突出問題,以維持自然生態系統整體性和健康為出發點,通過優化生態安全格局,加大生態保護、生態建設和生態修復力度,完善預警監控體系,建設區域聯動機制,為珠三角發展探索出一條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生態文明發展道路,提升區域生態保障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生態危機發生風險。主要建設思路包括:

  ——優化生態安全格局,構築區域生態安全體系;

  ——加大生態保護力度,確保各類生態資源安全;

  ——加大生態修復力度,集中解決突出生態問題;

  ——加大生態建設力度,提升區域生態保障能力;

  ——完善預警監控機制,降低生態危機發生風險;

  ——建設區域聯動機制,增強生態安全管理水平。
  (四)規劃目標。
  ——到2015年,珠三角區域生態安全體系基本確立,生態紅線初步劃定,生態保護得到加強,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基本遏制,部分嚴重受損的重要生態系統得到初步恢復和重建,生態安全體系一體化體制機制初步建立。
  ——到2017年,珠三角區域生態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各類受損生態系統全面恢復,生態建設跨上新臺階;水、空氣等主要汙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綜合考慮流域上下遊之間、生態屏障圈與城市核心區之間的實際需求,探索建立相應的生態補償機制;區域間的互動合作機製取得實效,生態安全體系一體化體制機制基本完善。
  ——到2020年,珠三角區域生態安全格局不斷優化,國土開發強度得到合理控制,生產、生活、生態空間質量同步提升;生物多樣性得到切實保護,生態系統安全保障程度明顯提高;生態建設成效顯著,環境質量接近或達到世界先進水平;海陸統籌開發跨上一個新臺階,海洋國土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生態系統步入良性循環,區域生態安全體系一體化體制機制政策體系健全、高效運行。

 

  三、優化生態安全格局,構築區域生態安全體系

  基於珠三角的自然生態本底特徵,以山、水、林、田、城、海為空間元素,以自然山水脈絡和自然地形地貌為框架,以滿足區域可持續發展的生態需求及引導城鎮進入良性有序開發為目的,著力構建「一屏、一帶、兩廊、多核」的珠三角生態安全格局。 

  (一)一屏:環珠三角外圍生態屏障。
  以珠三角西部、北部、東部的山地、丘陵及森林生態系統為主體組成的環狀區域生態屏障,包括以江門恩平西部天露山區為核心的西南生態控制區、以肇慶鼎湖山-羅殼山-巢湖頂為中心的西北生態控制區,起到涵養水源、保持水土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的重要作用。
  以天露山、羅殼山、蓮花山等山脈為主線,重點做好生態控制區的生態保護和生態建設,構築高質量的陸域連綿山體生態屏障,突顯其綠色天然屏障功能,提升北部生態保護、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承載力。對分布於生態屏障區範圍內、生態功能非常重要、原生狀態保持良好、生物多樣性豐富、生態環境敏感性高的區域,應加強封山育林,嚴格控制區域內的人口規模和開發活動,嚴禁濫捕濫挖。大力開展天然林保護工程和國家級生態公益林建設。加強水土流失及石漠化治理。完善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建設體系,使得珍稀瀕危動植物物種、生境、原生生態系統得到有效保護,從而提高區域森林的生產能力與生態防護功能。
  (二)一帶:南部沿海生態防護帶。
  以珠三角南部近海水域、三大灣區(環珠江口灣區、環大亞灣區、大廣海灣區)、海岸山地屏障和近海島嶼為主體組成的近海生態防護帶,包括大亞灣-稔平半島、珠江口河口、萬山群島和川山群島等,形成珠三角海陸能流、物流交換紐帶和抵禦海洋災害的重要海洋生態防護帶。
  該區域重點做好海岸線、海島、海岸防護林的保護和建設,構建由消浪林帶、海岸基幹林帶和縱深防護林網3個層次構成的複合沿海縱深防護林體系,全面提高沿海防護林建設水平,提升防災減災能力。繼續開展海域、海岸帶生態修復和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推進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洋公園、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建設,完善海洋自然保護區網絡。進一步明確各沿海區域海洋生物資源保護重點,構建各類海洋資源保護控制區和海洋特別保護區。加強粵、港、澳三地溼地保護合作與交流,推動粵港澳珠江口溼地保護圈建設。組織實施溼地保護與恢復,逐步修復退化溼地生態系統,恢復溼地生態功能,實現溼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珊瑚礁、海草場等典型的海洋生態系統保護,遏制近海及海岸生態環境惡化和海洋生物資源衰退的趨勢。嚴格控制大亞灣-稔平半島區、珠江口河口區等重要海域控制區的陸源汙染。合理規劃海洋捕撈和旅遊業發展,著力保護水生生物繁衍生息環境。加強海洋生態系統的生態災害預報預警體系,加快海域生態屏障的形成。
  (三)兩廊:珠江水系藍網生態廊道和道路綠網生態廊道。
  珠江水系藍網生態廊道包括區域性河流生態主廊道和河流生態次廊道兩個層面,其中區域性河流生態主廊道由東江、北江、西江等3大江河構成,河流生態次廊道由流溪河、增江、順德水道等主要支流河道構成。道路綠網生態廊道包括區域性道路生態主廊道和道路生態次廊道兩個層面,其中區域性道路生態主廊道由區域性的鐵路、高速公路隔離防護林帶構成,道路生態次廊道由省域綠道網構成。「兩種類型、兩個層面」的網狀廊道,能有效加強生態屏障與區域綠核之間、各區域綠核之間、各自然「斑塊」之間的生態聯繫,緩解交通通道和人類活動對區域生態的切割和幹擾。
  對於以北江、東江、西江等區域性江河構成的珠江水系藍網生態廊道,通過生態和工程措施保證西江、北江、東江在水量供給、生物洄遊和內河航運等方面的生態與經濟功能。主要措施包括:加強水源涵養區生態保護,嚴禁採伐水源涵養林,保護飲用水源地及其上遊地區的自然植被;採取林草護岸進行河道整治,河灘地營造喬灌混交的護岸林或經濟林,土質河岸種植深根性灌木,河流岸坡種植有經濟價值的淺根性草類;劃定沿岸生態隔離區,控制汙染物排入。
  對於珠三角交通主幹道的道路綠網生態廊道,對已建省立綠道的五大系統(綠廊系統、慢行系統、服務設施系統、標識系統、交通銜接系統)進行查漏補缺,修復和保護綠道網沿線的生態環境,全面提升綠道網建設水平。加強交通幹道沿線生態景觀林帶建設,形成喬灌草結合、多樹種、多層次的生態景觀,提升綠道網生態景觀效益和生態保護功能。
  (四)多核:五大區域性生態綠核。
  由分布於城市內部或者城市之間的山體和綠色生態開敞空間構成,包括廣州帽峰山-白雲區區域綠核、佛山-雲浮之間的皂幕山-基塘溼地區域綠核、江門古兜山-中山五桂山-珠海鳳凰山區域綠核、東莞-深圳之間的大嶺山-羊臺山-塘朗山區域綠核和深-惠之間的清林徑-白雲嶂區域綠核等,形成珠三角城市間生態過渡區域。
  強化區域綠核的完整性保護,避免被破壞和蠶食。對於已被蠶食的地帶,積極進行「復綠還林」。對於區域綠核內景觀單調和生態穩定性差的林分,加快林分改造,建立以闊葉林、針闊混交林為主體,喬、灌、草複合配置的植被群落結構。嚴禁毀林種果、開山採石。在不影響綠核整體景觀與生態功能的前提下,合理開發和建設旅遊度假設施。
  四、加大生態保護力度,確保各類生態資源安全

  (一)強化國土生態空間管控,堅守生態安全底線。
  1.引導形成主體功能定位清晰的國土空間格局。珠三角各市要把促進生產空間的集約高效、生活空間的宜居適度和生態空間的山清水秀作為優化空間結構的總體要求,實現從重生產空間的培育向生產、生活、生態三大空間結構三者並重轉型,優先提升生活空間質量,著力擴大綠色生態空間規模,加快調整生產空間結構,最終形成以優化開發和重點開發區域為主體的經濟布局與城市化格局,以重點生態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和禁止開發區域為主體的生態空間格局。
  2.加快劃定珠三角生態控制線。發展改革、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水利、農業、林業、海洋漁業、旅遊等部門共同協作,利用現有的信息數據,劃定生態控制線,明確界定各類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森林公園、溼地公園、基本農田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地貌風景區,重要江河湖泊、水庫、海岸、沼澤溼地,大型城市綠地、生態廊道以及重要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控制範圍。同步建立地理空間資料庫,做到邊界清晰、圖數一致、屬性完整,為精細化管理提供準確依據。深圳、東莞兩市要強化生態控制線精細管理,廣州、珠海、佛山、惠州、中山、江門、肇慶等七市在2014年底前完成劃定工作。
  3.實行土地生態功能區分級控制。依據對生態保護要求的嚴格程度,將珠三角土地類型分為「嚴格保護區、控制性保護利用區、引導性開發建設區」。其中:嚴格保護區包括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重點水源涵養區、海岸帶、水土流失極敏感區、原生生態系統、生態公益林等重要和敏感生態功能區,面積約5058.23平方公裡,佔珠三角土地總面積的12.13%.控制性保護利用區包括重要生態功能控制區、生態保育區、生態緩衝區等,面積約為17482.96平方公裡,佔珠三角土地總面積的41.93%。其可以進行適度開發利用,但必須保證不會導致環境質量的下降和生態功能的損害,同時採取積極措施促進區域生態功能的改善和提高。引導性開發建設區包括以農業利用為主的引導性資源開發利用區和城市建設開發區,面積約為19156.85平方公裡,佔珠三角土地總面積的45.94% 。引導性資源開發利用區應降低單位土地面積化肥農藥施用量,推廣生態農業,控制面源汙染;城市建設開發區應注意城市綠地系統建設,提高城市綠化率(附表3)。
  4.強化區域生態用地用途管制。將林地、城市綠地、農用地、水域和溼地等納入生態用地管理範疇,明確用地規模,強化用途管理,設定生態建設指標,明確各項保護制度。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嚴格限制將林地、農用地、海岸灘涂和溼地轉為建設用地,嚴格控制圍海造地,閒置地清理和「三舊」改造優先轉為生態用地。落實林地、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目標,實現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促進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和土地的持續利用,達到社會、經濟、生態綜合效益的最優化。規劃到2015年,陸域生態功能用地規模(佔國土面積比例)為20%;到2017年,陸域生態功能用地規模為25%;到2020年,陸域生態功能用地規模為30%。

  (二)強化林地林木保護與管理,確保森林資源安全。
  1.實行最嚴格的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額管理。強化林地保護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嚴格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額管理,將森林覆蓋率、佔用徵收林地定額、森林蓄積量納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標,確保森林面積佔補平衡。至2020年,珠三角林地面積最低保有量為276.37萬公頃(見附表4)。同時,根據生態功能的脆弱性和重要性,科學劃分林地保護等級,實行林地分級管理。其中,Ⅰ級保護包括:東、西、北江發源地,白盆珠水庫周邊的國家級生態公益林,象頭山、鼎湖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範圍內的林地,區域內實行全面封禁保護,禁止生產性經營活動,禁止改變林地用途。Ⅱ級保護包括:東、西、北江發源地,白盆珠水庫周邊範圍內的省級生態公益林,象頭山、鼎湖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範圍內的林地,區域內實施局部封禁管護,鼓勵和引導撫育性管理,改善林分質量和森林健康狀況,禁止商業性採伐,除必需的工程建設佔用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改變林地用途。Ⅲ級保護包括:區域範圍內的其它省級和市縣級生態公益林(地)、重點商品林基地等,區域內嚴格控制徵佔用林地,適度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和城鄉建設用地,從嚴控制商業性經營設施建設用地,限制勘查、開採礦藏和其他項目用地。Ⅳ級保護包括:一般商品林地,區域內嚴格控制林地非法轉用和逆轉,限制採石取土等用地。規劃到2020年,珠三角Ⅰ級保護面積61902.9公頃、Ⅱ級保護面積182319公頃、Ⅲ級保護面積1767831.1公頃、Ⅳ級保護面積751600.8公頃(見附表5)。
  2.實施森林防火現代化建設。認真貫徹落實《森林防火條例》,強化森林防火責任制。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加強巡山護林隊伍建設。強化野外火源管理,積極開展航空護林工作,構築全方位預防、撲救體系。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加強森林消防隊伍建設,逐步加大對森林防火新技術、新裝備的研發引進力度,增強森林大火撲救能力。落實森林火險區區劃,對山火多發的地區,實行重點治理。建立森林防火聯動機制,籤署區域性森林防火應急聯動合作協議,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應急處置互動機制和森林防火信息指揮體系。加快建設森林火險監測站、森林火險因子採集站和防火物資儲備庫,初步構成區域性森林火險預報體系。積極推廣和應用林火遠程監控體系,實現全方位、立體式的森林防火監控體系。優化和調整生物防火林帶布局,提高生物防火林帶控制網格密度,維護現有生物防火林帶,完善區域性生物防火林帶網絡體系。
  3.加強有害生物防治體系建設。繼續開展常發危險性有害生物災害治理,對松材線蟲病、薇甘菊、桉樹枝癭姬小蜂、刺桐姬小蜂、椰心葉甲、松突圓蚧等外來有害生物和馬尾松毛蟲、油桐尺蠖、桉雲斑天牛、桉蝙蝠蛾、桉小蠹、桉樹青枯病、桉樹焦枯病、黃脊竹蝗等重大有害生物採取綜合治理措施,實施聯防聯控,保障森林生態系統的健康安全。建立市、縣(市、區)兩級財政穩定的防治經費投資機制,共同推進林業有害生物綜合防治工程。規劃到2020年,珠三角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控制在3‰以下、重大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的成災率控制在1‰以下、無公害防治率達到95%以上、災害測報準確率達到90%以上、種苗產地檢疫率達到100%。

  (三)嚴格控制耕地保護與利用,確保耕地資源安全。
  1.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切實落實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目標。統籌建設佔用和補充耕地規模,加大土地整理復墾力度,嚴格實行耕地佔補平衡。積極探索耕地保護嚴、建設佔地少、用地效率高的科學發展道路,創新土地管理方式,建設國家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範區。加大閒置土地處置力度,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有效保護河口和海岸溼地,合理有序將圍填海造地和灘涂資源用於非農建設。杜絕亂佔濫用耕地、閒置浪費和低效利用土地。規劃至2015年,珠三角耕地保有量80.68萬公頃;至2017年,耕地保有量80.65萬公頃;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80.43萬公頃(附表6)。
  2.加大土地整理力度。編制和實施土地整治規劃,推進統籌城鄉區域土地綜合整治。嚴格農村宅基地的使用管理,嚴格控制佔用耕地作為宅基地。嚴格控制將耕地尤其是耕種條件好、質量高的耕地轉為建設用地。積極開展建設用地整理復墾工作,對土地利用率低的工商企業用地、工礦等廢棄地及「空心村」的土地要積極整理成耕地或農用地。完善易地補充、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制度,積極發展集農業觀光、生態農業和三高農業於一體的易地耕地開發項目,實行基地生產、集約經營,實現傳統農業向現代化農業的轉變。
  3.高標準建設基本農田。設立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示範鎮,通過典型示範,提高珠三角耕地和基本農田質量。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統一規劃、突出重點、連片治理、講求實效」的原則,逐步把示範區建成「澇能排、旱能灌、渠相連、路相通、田成方、地力高」的旱澇保收的高產穩產農田。以新農村建設為契機,統籌土地收益,全面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以水利設施建設為重點,以完善農田排灌系統、機耕道路為主要內容,改造中低產田,改善生態環境和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奠定基礎,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規劃到2020年,珠三角基本農田保護面積達70.57萬公頃。
  (四)加強海洋生態功能區管控,確保海洋資源安全。
  1.優化海洋生態功能區布局。將珠三角海域劃分為大亞灣及周邊海域、獅子洋-伶仃洋及周邊海域、萬山群島及周邊海域、磨刀門-黃茅海及周邊海域、廣海灣-川山群島及周邊海域等五個管理區域,加強保護。其中:大亞灣及周邊海域包括考洲洋、大亞灣、大鵬灣及周邊海域,海域面積5156平方公裡,嚴格限制高汙染項目在沿岸布局,嚴格控制汙水及陸源汙染物排放,建立統一的汙染物排汙區;獅子洋-伶仃洋及周邊海域包括黃埔港、深圳灣、虎門、蕉門、洪奇門、橫門及周邊海域,海域面積1973平方公裡,控制在獅子洋兩岸圍填海和新建港口碼頭,加強珠江口生態環境整治,實行達標排放和汙染物總量控制,加強海洋災害預警預報體系建設,保障珠江口東四門排澇洩洪的通暢;萬山群島及周邊海域包括擔杆列島、佳蓬列島、萬山列島、外伶仃島、桂山島及周邊海域,海域面積4803平方公裡,加強無居民海島保護和受損海島的整治修復,完善海島防護林帶建設,重點保護珊瑚礁、上升流生態系統和佳蓬列島領海基點。磨刀門-黃茅海及周邊海域包括銀洲湖、磨刀門、雞啼門、虎跳門、崖門、黃茅海及周邊海域,海域面積3765平方公裡,實行達標排放和汙染物總量控制,保護河口海域生態環境,保障珠江口西四門排澇洩洪的通暢;廣海灣-川山群島及周邊海域包括廣海灣、鎮海灣、川山群島及周邊海域,海域面積4621平方公裡,加強臨海工業建設和養殖汙染對海洋環境影響防治,實施鎮海灣綜合整治,重點保護圍夾島和大帆石領海基點。
  2.積極推進海岸線的科學開發利用。嚴格依據海洋功能區劃實施海域使用管理,按照海洋經濟發展規劃和國家產業政策,科學調控海域使用方向、規模和布局,提高海域資源開發、控制和綜合管理能力。綜合評價海域開發利用的適宜性和海洋資源環境承載力,控制自然岸線、內灣和河口海域利用。劃定海洋生態紅線區,實行差別化海洋環境管理政策,保護生態敏感區、生態脆弱區。制訂海洋生態補償辦法,使海洋資源的利用和生態服務功能的損失得到應有補償。嚴格執行海域使用論證和建設項目用海預審制度,提高海域使用審批的科學性。建立用海項目憑海域使用權證書按程序辦理項目建設手續試點。嚴格規範海域使用行為,海域開發利用必須符合所在功能區的功能要求、用途管制要求、用海方式控制以及整治要求,不得對海域的基本功能造成不可逆轉的改變。用海項目要做好利益相關者協調,維護漁民利益和漁區穩定。
  3.合理控制圍填海規模。嚴格實施圍填海年度計劃制度,遏制圍填海增長過快的趨勢,圍填海控制面積符合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總體要求和海洋生態環境承載能力,期限內建設用圍填海規模控制達到規劃控制性目標。保留海域後備空間資源,嚴格控制佔用海岸線的開發利用活動。至2020年,珠三角保留區佔近岸海域面積比例不低於10%,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35%。

  (五)強化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確保生物資源安全。
  1.加快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基礎建設。加強區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程體系建設,重點加強華南虎、鱷蜥、獼猴、黑熊、水鹿、白鷳、黃腹角雉等珍稀雉類,虎斑鳽、黑臉琵鷺等珍稀水鳥類,金斑喙鳳蝶等珍稀昆蟲類,蘭花、蘇鐵、木蘭(類)、樹蕨類,豬血木、丹霞梧桐等珍稀瀕危特有植物類區15大物種(類)特別是珍稀瀕危的極小種群物種的保護。建設野生動植物種質資源保存基因庫、繁育基地及全省野生動物救護體系、南方野生動植物鑑定與檢測中心及植物園等。建立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為核心,以省級自然保護區為網絡,以市縣級自然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小區為生物(生境)廊道的布局合理、類型齊全、設施先進、管理高效的自然保護網絡體系。其中,重點加強廣州從化陳禾洞、珠海淇澳-擔杆島、羅浮山、惠東古田、龍門南崑山、江門古兜山等12個省級自然保護區的機構和基礎建設;繼續加強廣東象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基礎建設,充分發揮其在南亞熱帶常綠闊葉林和野生動植物等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科研、生態文化宣傳教育等方面的示範作用;搶救保護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加強村前屋後風水林的保護。規劃至2015年,珠三角建立自然保護區總數將達到98處(包括溼地自然保護區);至2017年,自然保護區總數達106處;至2020年,自然保護區總數達109處,85%的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物種及典型生態系統類型得到有效保護並得到恢復和增長(附表7)。
  2.加強生物多樣性的基礎研究和科學管理。開展生物多樣性調查、評估與監測,摸清區域生物多樣性本底。明確優先保護區域和優先行動,科學開展生物多樣性近地、遷地保護,實現生態系統、生物物種、遺傳物種資源的有效保護,使區域生物多樣性減少、生態系統退化的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受威脅物種和生態系統得以恢復。加強外來入侵物種和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制定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政策,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可持續利用的法律體系,建立健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管理機構。
  (六)強化主要飲用水源地保護,確保水資源安全。
  1.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保護與管理。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汙紅線等水資源管理控制指標體系和監控體系。推進水價改革和節水示範建設,充分發揮水價調節作用,合理提高非農業用水價格,穩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制度,落實好超定額取水累進加收水資源費政策。積極開展水資源費徵收標準調整政策執行情況的跟蹤評估。強化和完善節水管理制度,制定地方用水標準,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出臺優惠政策,鼓勵節水減汙,建立節水激勵機制,促進節水事業和節水產業發展。
  2.推進區域水源一體化建設。合理調整和整合現有供水格局,形成區域江庫連通、相互補給、靈活調動的多層次供水網絡。推進廣佛肇水源一體化建設,規劃建設珠三角水資源配置工程,從西江水系向珠三角東部地區引水,實現珠三角東、西部地區水資源優化配置;通過優化整合佛山市水源,並與廣州西江水源統籌考慮;實施廣州花都北江引水工程,滿足廣州北部地區遠期發展用水需求,為廣佛地區提供應急備用水源。推進深莞惠(港)水源一體化建設,重點推進東莞市東江與水庫聯網供水水源工程建設,完善深圳公明、清林徑調蓄工程等江庫聯調系統;通過優化東莞市江庫聯調工程體系和東江深圳東部供水工程布局,分別推進莞惠、深惠水源一體化。推進珠中江城市(鎮)水源一體化建設,在充分利用珠海當地水資源和水庫調蓄庫容的基礎上,適時把取水口上移到中山、江門市境內,並與中山、江門水源進行統籌規劃,解除鹹潮及水質汙染對珠中江(澳)供水安全的威脅;推進江門市水庫聯網工程建設,逐步實現分片區聯網供水。
  3.保障飲用水源安全。完成《廣東省飲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修編,開展重要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建設,開展農村水源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完成珠三角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建設,提高突發水汙染等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大力開展城市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隔離防護工程、二級保護區面源汙染治理工程。規劃到2015年,珠三角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68%,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100%;到2017年,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75%,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100%;到2020年,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83%,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100%。

  4.實施用水總量控制。按照《廣東省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的要求,嚴格控制流域、區域取水許可總量,將取水許可總量控制作為落實用水總量指標的重要控制手段。嚴格取水許可審批,控制不合理增長,對已經達到用水總量指標的地區停止審批新增取水;對接近用水總量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從嚴控制工業、農業用水增長,大力節約生活用水,鼓勵各地在原有基礎上繼續提高用水效率。根據國家對跨省河流分水方案編制工作進展,加快制訂主要江河流域水資源分配方案。嚴格地下水保護和開發利用管理,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求時,建設項目自備取水設施嚴禁取用地下水。加強流域水資源調度工作機構建設,建立工作協調與協商機制,落實水資源調度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規範調度工作。重點推進東江、北江等流域水資源統一調度,積極開展供水水源、城市水系、河湖(庫)連通、生態修復、突發事件處理等水資源調度。
  五、加大生態修復力度,集中解決突出生態問題

  (一)加強退化土地綜合治理。
  1.加快水土流失治理。以保護和修復生態環境為首要任務,加快水土流失和巖溶地區石漠化防治,加強對各類損毀土地的復墾,實施土地生態環境整治示範工程。積極治理現存水土流失以及裸露山體缺口、裸地。對已受破壞的重要生態系統,結合生態環境建設工程,組織重建和恢復。自然災害敏感區禁止永久性的開發建設,嚴格限制一切可能加劇災害發生的人文活動,通過合理的生態防護工程,減少災害發生的可能性,降低災害破壞程度。到2020年,珠三角水土保持設施建設達到防禦50年一遇的防洪標準,水源涵養區水土流失治理率達95%,人為水土流失現象得到完全控制。
  2.加快受損森林生態系統修復。加快實施以「一消滅三改造」為主要內容的森林碳匯工程建設,消滅珠三角47.6萬畝宜林荒山,改造79.8萬畝殘次林、純松林及布局不合理的桉樹林,全面推進新一輪綠化廣東大行動,增加森林面積和森林蓄積,提高珠三角林業生態建設水平。積極推進森林撫育,優化森林結構,提升森林質量,發揮森林的多功能效益。
  3.加強石漠化綜合治理。加強石漠化巖溶地區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嚴禁一切人為破壞活動,採取以植被建設為主的恢復與重建技術,改善其惡劣的生態環境。重點對肇慶市6705公頃石漠化區域進行治理,採用林業、農業、水利、國土、扶貧開發等不同行業治理措施進行綜合治理。結合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提高區域植被覆蓋度,切實保護好現有森林。實施嚴格的封山育林措施,人工造林以建設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持林為主,適當發展珍貴闊葉林,儘快恢復森林植被。採取引水渠、排澇渠、攔山溝、小水池等小型水利水保設施和坡改梯等工程建設,完善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加大基本農田建設力度,合理開發利用地下和地表水資源,解決基本農田灌溉和人畜飲水困難問題。通過建設節柴灶、沼氣池等設施,大力推廣利用太陽能,改善農村能源結構,保護石山植被。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對生存條件惡劣、不適宜居住地區實施生態移民。
  4.加大礦區植被復綠力度。對重要自然保護區、景觀區、居民集中生活區的周邊和重要交通幹線、河流湖泊直觀可視範圍內(簡稱三區兩線),採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對採礦活動引起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進行綜合治理。重點治理地形地貌景觀破壞、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類型的礦區,選擇抗逆性、適生性強,根系發達,耐貧瘠的樹種,採取噴播、撒播、植生袋、堆土袋、客土等輔助措施,儘快使地質環境達到穩定、生態得到恢復、景觀得到美化。按照「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落實責任主體,明確政府與企業的責任目標和治理任務,無責任主體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由政府負責,國有礦山遺留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由政府與企業共同解決,其它生產和新建礦山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由採礦人或企業負責;對停產、責任主體不明確、採礦證到期的礦山和破壞程度大、影響面廣的礦山優先進行復綠。規劃到2015年,珠三角復綠礦山101個,綜合治理面積772.9公頃。
  (二)加強珠江水系及重要飲用水源地治理。
  1.加強重點河段生態修復。對蘆苞湧、西南湧、白坭河、茅洲河、觀瀾河、龍崗河、坪山河、前山河、廣昌湧、佛山水道、淡水河、石馬河、鳧洲河等13條主要河湧以及其他156條河湧進行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以界河及跨地市河湧的整治修復為突破口,以洩洪整治和水環境修復為重點,深圳、惠州統籌治理淡水河跨界汙染、深圳、東莞聯動治理觀瀾河跨界汙染、廣佛同城共同治理河湧汙染等,綜合治理解決獨水河汙染,採取包括減汙截汙、築建生態護岸、清淤疏浚等有效的綜合治理措施和一系列整治修復措施,建立功能完整、健康的河湧水系,達到洩洪順暢、排澇安全、水質清潔、生態健康、景觀優美「五位一體」的總體目標。
  2.點源、面源汙染整治。開展入河排汙口點源整治,治理珠三角飲用功能區中以及部分非飲用功能區排汙量較大的排汙口18個,整治措施為取締入河排汙口、限期整改、嚴格控制汙染物入河量以及建立入河排汙口監測網絡。推行面源汙染治理,控制農田徑流汙染、生活汙水與廢棄物、水土流失率,通過坑、塘、池以及排水渠改排等工程措施,減少徑流衝刷和土壤流失,並通過生物系統攔截以淨化面源汙染。在廣州、深圳等城市建立區域性廢紙、金屬、玻璃、塑料和橡膠分揀加工集散中心,各區、鎮建設1個以上的垃圾回收站,提高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
  3.河湧水環境生態補水調度。珠三角重點內河湧劃分為三類:第一類是補水水源區水質較好,有用於補水的水閘和泵站等工程措施;第二類是河湧補水水源區現狀水質較差,水功能區目標劣於河湧,補水來源不能滿足河湧水環境質量改善要求;第三類是河湧僅在一側連接外江水體或山區性河湧,除降雨補給外,河湧無其他補給水源。規劃第一類河湧至2015年和2020年河湧年水環境改善補水量分別為326547萬立方米與278869萬立方米;規劃第一類河湧和第二類河湧生態年換水量為522900萬立方米;規劃第三類河湧生態基流量為216立方米/秒。
  4.嚴格保護飲用水源,防範水源地環境風險。按照供排水格局調整方案,適度集中建立飲用水源保護區,依法科學保護飲用水源。制定嚴格的保護措施,必要時依法徵收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土地,用於涵養飲用水源;嚴禁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進行法律法規禁止的各種開發活動和排汙行為;依法清理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汙口。加快備用水源和供水應急機制建設,完善應急預案。開展飲用水源地環境風險排查和環境整治,對威脅飲用水源的重點汙染源予以整治、搬遷、關閉,加強重點排汙企業和船舶運輸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河流治理和管控力度,積極採取措施削減入河(庫)汙染負荷,強化側流入河河湧的汙染整治,加強水源地水質全分析,強化飲用水庫藻類汙染防治,加強對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汙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控,全面提高預警能力。
  (三)加強溼地的恢復與重建。
  1.推動珠三角溼地公園體系建設。通過在合適區域新建溼地公園和將部分現有的以溼地為主題的公園(遊覽區)發展建設成溼地公園等途徑,逐步擴大溼地公園範圍,提高溼地公園建設管理水平,基本建立起布局合理、類型齊全、特色明顯、管理規範的珠三角溼地公園體系。在空間上形成「一帶、一網和多點」的布局結構,其中,「一帶」指珠江口海岸帶,以紅樹林、水鳥棲息地保護和恢復為主題定位:「一網」指以西江、東江、北江、潭江的水網形成的水系網,以構建水生動植物廊道和弘揚嶺南水鄉文化為主題定位:「多點」指散布在珠三角的大小水庫和湖泊,定位為重要的水源地的保護。到2015年,珠三角溼地公園數量達59處,面積1.2萬公頃;到2017年,珠三角溼地公園數量達89處,面積2.2萬公頃;到2020年,珠三角溼地公園數量達98處,面積2.5萬公頃(附表8)。
  2.實施紅樹林溼地保護工程。建設深圳福田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珠海淇澳島紅樹林自然保護區,完善保護站點、保護設施、巡護設施設備、宣教中心(站、點)基礎設施、實驗室、監測樣點等,配套生活設施及道路設施。完善廣州南沙紅樹林溼地公園建設,主要建設內容有溼地植被的恢復、科普教育展覽館、水生動物救護中心、觀鳥塔、紅樹林科普教育室、碼頭以及道路、供水供電等輔助設施,建設成為本區紅樹林溼地科普宣教、可持續利用的示範公園。深圳、中山、東莞分別在條件成熟的南山、橫門河口和交椅灣建設紅樹林溼地公園,重點恢復以鄉土紅樹林為主紅樹林,嚴格禁獵,保護溼地鳥類,努力恢復河口生態系統,和自然保護區一同構建珠江口溼地和水鳥保護網絡。將深圳后海灣福田紅樹林溼地申請為國際重要溼地,與香港米浦國際重要溼地成為珠江口姊妹重要溼地。將廣州南沙坦頭、深圳葵湧壩光、珠海橫琴西堤、中山南朗崖口四處殘存的小塊狀和片狀的天然紅樹林劃為保護小區或保護點,建設隔離帶、水道疏逡、道路、科普宣傳教育室、設永久性界碑、永久性標牌等。在廣州市蓮花山至南沙二十一湧的獅子洋沿岸灘涂,深圳市南山區濱海大道南灘涂和寶安區的西鄉、沙井鎮,珠海市淇澳島,東莞市交椅灣的長安鎮、虎門鎮,中山市橫門的南朗鎮和磨刀門的坦州鎮、神灣鎮等宜林灘涂營造紅樹林,擴大紅樹林面積和提高紅樹林質量。
  3.加強珠江流域及珠江口溼地恢復力度。加強珠江水系沿線及珠江口兩岸的河流和湖泊溼地資源、廣州南沙和肇慶鼎湖等淡水溼地資源的保護與恢復。對典型天然溼地生態系統的溼地區域、生物多樣性特徵豐富、珍稀瀕危野生生物集中分布的溼地、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等條件的溼地資源,均應當建立溼地自然保護區予以加強保護,對不具備條件建立自然保護區的,應當因地制宜,採取建立溼地公園、溼地保護小區或者劃建野生動植物棲息地和原生地等多種形式加強保護管理,通過溼地自然保護區和重要溼地的建設,恢復和完善溼地生態系統。
  (四)加強近海岸受損生態系統修復。
  1.河口與海灣環境汙染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以珠江入海八大口門,以及大亞灣、大鵬灣和深圳灣為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重點區域,控制和削減河口和海灣的周邊工業廢水、城鎮生活汙水、農業面源汙水和海域汙染源的汙染物排海總量。科學評估主要河口和海灣重點區域環境容量,建立不同類型重點區域環境容量評估示範區。開展汙染嚴重水域的生態修復和生態系統重建,著重提高其環境自淨化能力,重點構建以藻類為主的「自然營養型」生態系統。規劃到2015年,珠三角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93%;到2017年,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94%;到2020年,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95%。

  2.重點港口和漁港環境汙染治理。開展以含油廢水、生活汙水和固體垃圾為重點的港口和漁港環境汙染整治。建立和完善含油汙水、廢棄垃圾的接收處理設施,採用高新生物環保技術集中處理石油類汙染物;建立環境保護監測站(點),加強港區環境的常規監測;嚴格控制港口及漁港石油類汙染排放,強化監督管理。治理重點為廣州港(包括黃埔、新沙、南沙等港區)、深圳港(包括東部和西部等港區)、珠海港(包括高欄、桂山、唐家、香洲、九洲等港區)、惠州港、江門港(包括銅鼓、魚塘灣等港區)、東莞港。到2020年,強化港口汙水處理與回用設計技術改造,支持主要港口擴建和改造汙水接收和處理設施,推進汙水回用系統建設。
  3.加快近海岸受損生態系統修復。開展以減少淤積、加強水動力,控制汙染、改善水環境、提高生物多樣性為中心的海洋生態修復行動,儘快清除不符合規劃的圍墾工程。嚴格控制島嶼採砂活動,積極進行採砂地的復綠工作,逐步恢復因採砂破壞的生態環境。嚴格執行禁漁區、禁漁期、伏季休漁制度以及珠江禁漁制度,加強對水深20米以下淺海域重要海洋生物繁殖場、索餌場、越冬場、洄遊通道和棲息地的保護。積極推動海洋牧場建設,繼續開展開放型人工魚礁建設,在惠州大亞灣口至紅海灣口之間、小星山至白鴨排、大亞灣青洲周圍、大亞灣三門島周圍、大亞灣大辣甲北部和南部、珠海三牙排周圍、隘洲至三門列島、東澳島以北至大小烈島、竹洲至橫洲之間、大碌至細碌之間、廟灣島周圍、江門臺山下川島及上川島周圍、臺山烏豬洲附近、臺山雞尾嘴外海、臺山下川島至漭洲之間,選擇水深海底坡度平坦、砂底為主、營養物質豐富、水流順暢海域建設人工魚礁,加強對人工魚礁建成效果的監測和評估。加強自然海岸線保護,調整不符合海洋功能區劃的海域使用項目,實施海岸帶、重點海域及典型生態系統的專項整治。推進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逐步實施珠江口、大亞灣等重點海域入海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加快濱海城市生活汙水、垃圾處理和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汙水、垃圾集中處理率。
  4.加大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力度。規劃在惠東縣的範和港和東山海海域,珠海市淇澳島-橫琴和三角山島-獺洲-大杧島海域,珠海市-臺山市的黃茅海海域,臺山市南部-川島海域等海域建設一批海洋生物增殖放流基地。對於珠海、深圳、江門、東莞、中山等沿海城市富營養化嚴重的海域,積極發展大型海藻增養殖,加強沿海海草場生態系統建設。建立一批海岸、海灣、海島及近海海洋環境整治與生態修復示範區,主要包括:考洲洋生態修復示範區、珠海橫琴國家海洋溼地公園、惠州市海岸帶生態修復示範區、惠州平海港生態修復示範區、惠州市海洋生態園、江門銀湖灣溼地主題公園、南沙濱海溼地景區、威遠島西南側海岸景觀綜合整治示範區、東莞西大坦海岸帶綜合整治示範區、深圳內伶仃島生態修復示範區、深圳西部海上田園灘涂紅樹林修復示範區等。
  (五)加強城鄉生態環境治理。
  1.加強耕地土壤重金屬汙染監測及生態修復。在珠三角九市選擇不同類型的農業生產區域,包括傳統生產區、集約化種植區、城市郊區、汙水灌溉區、工礦企業區、其他區域等六個監測區域,每種類型布設10個監測點,對每個區域的潛在和遭受重金屬汙染區域進行農業環境質量監測和評價工作。在農田土壤重金屬監測的基礎上,選擇主要城市、廠礦周邊受重金屬汙染較突出的農產品產地,用農業耕作修復措施(客土、換土和深耕翻土等)、物理修復措施(電動修復、電熱修復等)、生物修復措施(生物削減、淨化)、化學修復措施(淋洗——提取法、固化法、電化學方法、施用改良劑法等)等不同修復措施分別進行試點示範,建立土壤重金屬綜合治理技術示範區。
  2.實施珠三角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嚴格環境準入,有效控制新增大氣汙染物排放。大力改善能源結構,從源頭削減大氣汙染物產生量。強化常規重點源汙染減排,全力推進大氣汙染治理。以機動車汙染控制為突破口,積極防治光化學煙霧汙染。加強典型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控制,認真應對複合型大氣汙染。加強飲食服務業汙染治理。加強城市揚塵汙染的全過程控制。控制其它大氣汙染源,努力削減各類大氣汙染物的排放。規劃到2015年,珠三角環境空氣品質AQI達標天數比例76%;到2017年,環境空氣品質AQI達標天數比例80%;到2020年,環境空氣品質AQI達標天數比例85%。

  3.積極防治農業面源汙染。在城鎮密集區、主要江河幹流兩岸1公裡範圍內、大中型水庫匯水區和水源保護區禁止發展規模化畜禽養殖,控制珠三角的養殖總量,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環境監管,控制汙染物排放總量。大力發展生態養殖,推廣幹清糞或鋪墊式清糞工藝、有機肥生產、沼氣化處理、農牧林種養結合等多種形式的畜禽養殖汙染防治實用技術和生態養殖模式。採取多水塘系統截汙、河濱溼地保護利用、測土配方施肥及生態隔離工程技術手段,加強農業面源汙染綜合防治。規劃到2015年,珠三角城鎮汙水處理率80%;到2017年,城鎮汙水處理率85%;到2020年,城鎮汙水處理率90%。

   4.加強固體廢棄物汙染防治。加快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優先推進危險廢物汙染防治。推廣汙泥處理處置實用技術,儘快解決汙泥處理處置出路。推進工業固體廢物安全處置中心建設,確保工業固體廢物安全處置。推動建立回收網絡,提升電子廢物拆解處理水平。加強進口廢塑料園區建設,提高進口廢物汙染控制水平。加緊升級改造,逐步取締生活垃圾簡易填埋方式。規劃到2015年,珠三角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85%;到2017年,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90%;到2020年,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95%。

  5.完善垃圾分類收集系統建設。以廣州、深圳兩市為重點,建立完善的垃圾分類收集系統,提高生活垃圾資源化和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制定農村環境保護相關工作指引、技術規範、分類指導,實施農村環境清潔工程,加強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到2015年,珠三角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87%;到2017年,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2%;到2020年,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100%。

  六、加大生態建設力度,提升區域生態保障能力

  (一)加快推進森林生態體系建設。
  1.增加森林綠地面積。結合新一輪綠化廣東大行動,加快實施城市風景林、林相改造、森林碳匯、生態景觀林帶、森林進城圍城、鄉村綠化美化、環城綠帶等重點生態建設工程,增加珠三角森林綠地面積,提升森林綠地質量。規劃到2015年,珠三角森林覆蓋率達51.50%、森林蓄積量達13967.41萬立方米、森林碳儲量達36785.58萬噸;到2017年,森林覆蓋率達51.80%、森林蓄積量達15780.63萬立方米、森林碳儲量達41268.37萬噸;到2020年,森林覆蓋率達52.20%、森林蓄積量達16657.44萬立方米、森林碳儲量達45751.16萬噸。
  2.提高生態公益林面積比例。建立以林木為主體,喬、灌、草復層配置,穩定、高質、高效的生態公益林,充分發揮森林的生態屏障作用。對生態區位重要和生態敏感的非公有制林地,採用政府贖買、長期租賃等形式,將其納入生態公益林管理範疇,增加生態公益林面積。建立補償標準逐年提高機制,落實市、縣(區)配套補償金額。實施森林經營工程建設,採取更新造林、補植套種、封育管護等措施,加大對中幼齡林的撫育力度,完成生態公益林的低效林改造任務,調整森林樹種結構,逐步恢復地帶性的森林植被,全面提高森林生態功能等級。規劃到2015年,珠三角新增省級生態公益林15.11萬公頃,生態公益林面積佔林業用地面積達38.3%;到2017年,新增生態公益林19.29萬公頃,生態公益林面積佔林業用地面積達44%;到2020年,生態公益林面積佔林業用地面積達46%以上,以鄉土闊葉樹為優勢樹種的面積比例佔有林地總面積的65%以上。
  3.推進生態公益林示範區建設。根據珠三角生態公益林建設現狀,在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大中型水庫周邊,大江、大河流域,沿海防護林基幹林帶、紅樹林,城市、工業廠礦周邊以及交通幹線兩側的省級以上生態公益林範圍內,選擇合適區域,因地制宜,一區一策,建成集保護、管理、建設、監測、科普、示範推廣於一體的多功能生態公益林示範區。
  4.加強森林公園體系建設。根據珠三角森林公園建設現狀,基於地域文化特徵和城市人文特點,在保護現有植被和自然風景的前提下,拓展森林公園的內涵,重點突出生態綠化、休閒觀光、地域文化建設,原則上以每市新建不少於3個市森林公園、每個縣(市、區)新建不少於2個縣森林公園、每個鎮新建不少於1個鎮森林公園的建設模式,構建集休閒、娛樂、旅遊觀光為一體的類型齊全、分布合理、管理科學、效益明顯的森林公園體系。規劃到2015年,珠三角森林公園達371個;到2017年,達519個;到2020年,達670個(附表8)。
  5.做好戰略性森林資源儲備。出臺相關優惠政策,重點扶持龍頭企業,按照「集中連片、區域布局、規模經營、突出特色」的思路,以市場需求為主導,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調整樹種、品種結構,大力發展適銷對路的名特優經濟林新品種,重點培育肉桂、龍眼、荔枝、八角、橄欖、茶葉、青梅、板慄、中華獼猴桃等。在肇慶市、惠州市等地區,通過人工造林、補植套種、幼林改培和四旁造林等措施發展珍貴樹種,重點發展印度檀香、降香黃檀、沉香、柚木、火力楠、紅錐等珍貴樹種,全面提高林地生產力和產出率,實現林業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贏」。
  6.建設高標準農田林網。充分利用鄉村的基堤、道路、河渠邊坡,採取林果、林塘模式建設「自然式」的農田防護林網,改善平原區農業生態狀況,提高區域抵禦自然災害能力。農田林網建設由單純強調農田周圍植樹綠化,向以鄉土樹種、經濟樹種為主,多層次、多樹種、多功能、高效益的高標準農田林網發展,實施農、林、水、田、路綜合治理,統一規劃,同步實施,做到河成、路成、渠成、林成。到2015年,珠三角農田林網控制率達到83.5%、2017年達到84%、2020年達到85%。

  7.加強林木種苗保障建設。緊緊圍繞新一輪綠化廣東大行動的要求,以推進林木良種化進程和提高林木種苗質量為根本,堅持依法治種、科技興種,突出科技創新、科技推廣,著力構建林木良種選育推廣體系、林木種苗生產供應體系、林木種苗行政執法體系和林木種苗社會化服務體系。重點做好珍貴樹種、城鎮綠化苗木和木本花卉的種質資源收集、保存、良種選育及擴繁與壯苗培育等工作,不斷推廣和輻射全省珍貴樹種的發展,選育城市林業優良樹種和花卉新品種,改善城鎮居住環境,提升城鎮生態質量和品位。規劃期內,完成珠三角區域林木種質資源普查工作,制定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利用名錄,建設林木種質資源庫3處、總面積103.3公頃,建設重點林木良種基地9處,建設重點林木採種基地2處,保障性苗圃14處、總面積74.7公頃。
  (二)加快推進城市森林綠地建設。
  1.推進森林進城圍城建設。以城市周邊的近郊、遠郊為中心,通過構建多層次、多類型、多功能的防護林帶和城郊森林,形成物種多樣、生態穩定、結構合理的城市森林生態體系、園林綠地體系和溼地保護體系,增強城市生態系統的可持續發展能力。重點推進中心城區增綠添景、森林家園創建、古樹名木大樹保護、道路生態景觀林帶、環城防護林帶、森林生態遊憩帶、濱水森林生態廊道、野生動物生命帶、森林生態屏障帶、國家森林城市創建十大建設工程。規劃到2015年,珠三角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6平方米、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2%;到2017年,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7平方米、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4%;到2020年,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8平方米、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5%,珠三角九市全面達到國家森林城市創建標準。
  2.提高區域綠量總體水平。加強城市綠地建設,科學制定城市綠地的發展目標,將城市公園、街頭綠地、庭院綠化、濱水綠帶等納入城市綠色網絡,合理安排城市公共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等,形成一個自然、多樣、穩定、高效、具有一定自我維持能力的綠色景觀結構體系。以城區的空閒地、已規劃綠化用地等作為實施重點,大面積增加城市綠量。以各類城市廣場為改造對象,在現有綠化的基礎上,科學、合理減少硬質鋪裝,增種森林喬木,提高單位面積的綠量。通過屋頂、牆面、陽臺、門庭、高架、坡面等綠化類型,帶動區域立體綠化建設,提高區域綠量總體水平。
  3.推動鄉村綠化美化工程建設。在現有「萬村綠大行動」取得成效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重點突出鄉村公共休閒綠地、鄉村道路、河道溝渠、房前屋後、村莊綠化帶及周邊山地等的綠化建設,推動鄉村綠化美化生態化。2013-2015年,珠三角建設美麗幸福鄉村2390個;2016-2017年,建設美麗幸福鄉村1710個。
  (三)加快推進海洋生態屏障建設。
  1.建設沿海生態海堤。適應海洋綜合開發和沿海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以保護沿海生態環境為前提,以提高防禦風暴潮災害能力為重點,堅持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結合,加快推進生態海堤建設。按100年一遇防潮標準,建設和加固重要城市的海堤;按50年一遇防潮標準,建設和加固較為重要城鎮與保護耕地面積在5萬畝以上的海堤。加強河口地區防洪安全保障,河口範圍內涉水建設項目必須滿足防洪洩洪安全要求。
  2.加強海洋生物資源保護及海洋特別保護區建設。以提升海洋生態系統保護水平為目標,加強珊瑚礁、海草床、濱海溼地、海島、海灣、入海河口、重要漁業水域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態系統,珍稀、瀕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區,具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區,以及具有重大科學文化價值的海洋自然歷史遺蹟和自然景觀的保護,逐步建立類型多樣、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海洋保護區體系。提升海洋保護區建設和管理水平,將惠東港口海龜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打造成具有國際水平的保護區。到2020年,珠三角新建海洋保護區16個,其中屬於海岸基本功能區的6個(即港口、大亞灣、深圳灣、萬頃沙、角頭沙東北部、英羅港海洋保護區)、面積77436公頃,屬於近海基本功能區的10個(即虎門、擔杆列島、佳蓬列島、珠江口、淇澳島、大襟島、烏豬洲、大帆石、頭蘆排、南鵬列島海洋保護區以及東沙群島珊瑚礁和海鳥自然保護區)、面積83470公頃,保護區面積達到管轄海域面積的4%以上。嚴格限制影響保護對象和保護區環境質量的用海活動。海洋保護區執行一類海水水質標準。
  3.加強海洋汙染防治。按照海陸統籌、河海兼顧的要求,加強近岸海域汙染防治。積極倡導海洋綠色運輸,逐步推行更嚴格的船舶燃料與排放標準。儘快建立和實施重點海域主要汙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有效控制陸源汙染物排海總量。加強海上汙染源和傾倒區規範管理,嚴格控制在珠江口及鄰近海域和海灣內新設傾倒區。加強海洋環境汙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完善海洋環境汙染事故應急響應機制,建立海上溢油及有毒化學品洩漏等汙染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完善排汙許可證制度,鼓勵開展區域內排汙權交易,探索建立排汙權交易中心。將海洋環境保護納入沿海各級政府環境保護責任考核範圍。
  (四)加快推進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
  1.加強紅樹林保護與恢復。對現有的紅樹林資源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建設珠三角紅樹林溼地圈。通過搶救性地劃建自然保護區、保護小區、保護點、管護站和溼地公園等,使區域紅樹林溼地逐步得到恢復,溼地生態環境有較大的改善。對紅樹林宜林地段和已遭到破壞的紅樹林採取封灘育林、人工促進和人工造林等措施大力發展紅樹林。到2020年,珠三角紅樹林保護面積達1190公頃,營造恢復紅樹林1760公頃。
  2.高標準建設沿海基幹林帶。在保留原有植被基礎上,對斷帶、未合攏地段進行填空補缺,對於因各種自然、人為原因而受破壞使得防護功能大為降低的殘破、低效林帶採用混交、多層次立體配置進行修復。在沙岸地段,從適宜植樹地點開始,向內陸延伸的林帶寬度不少於300米,條件更好的地區,可調整為500米;在泥岸地段,根據自然立地條件,從適宜植樹地點向內陸延伸的海岸基幹林帶寬度為不少於200米,如一條林帶達不到寬度要求可營造2~3條林帶。規劃期內,珠三角人工造林面積950公頃,封山育林面積660公頃,林帶修復面積2500公頃。
  3.加強沿海縱深防護林建設。建設內容包括宜林荒山荒地造林、農田林網建設、護路林建設和村鎮綠化;重點進行沿海第一重山的林分改造,恢復地帶性植被。規劃期內,珠三角人工造林總面積2400公頃,封山(沙)育林面積38900公頃。
  (五)加快推進江河流域藍網建設。
  1.江河防護林帶建設。以東江、西江、北江、潭江、流溪河、增江、西枝江等主要河流中上遊兩側集水區範圍內林地為建設對象,建成多樹種、多層次、多功能、多效益的珠江水系水源林體系,發揮森林在改善水質、保持水土、涵養水源、減少地表徑流、減輕水土流失、調節江河流量、降低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發生可能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保障流域內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2.提升現有江河防護林帶生態功能等級。在水土流失較為嚴重、有溝蝕和崩崗以及石漠化的地區,規劃建設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養林。在重要水源保護區、河流緩衝地帶,禁止開墾坡地,加快建設和恢復水源保護區的植被緩衝帶,減少土壤侵蝕及其營養鹽流失。對生態功能等級為三、四類的水源林進行改造,調整樹種結構,逐步恢復地帶性森林植被群落,建成穩定、高效的森林體系。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修復,因地制宜實施山洪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規劃江河防護林帶共59807公頃,其中人工造林3819公頃、補植套種11267公頃、改造提升12500公頃、封山育林32221公頃。
  (六)加快推進道路綠網建設。
  1.推動綠道網向綠色基礎設施升級。在現有綠道網基礎上,初步構建由區域綠地、城鄉公園、河湖溼地等生態斑塊和河道走廊、海岸線、綠道等生態廊道構成的生態網絡體系,進而向具備良好生態服務功能的綠色基礎設施升級。對已建綠道的綠廊系統、慢行系統、服務設施系統、標識系統、交通銜接系統進行查缺補漏,確保安全高效投入使用。恢復綠道及周邊地區的生態環境,提升區域生態環境品質,強化綠道沿線特色景觀整治與提升。全面鋪開城市綠道建設,按照「建設一段、完善一段」和與省立綠道無縫銜接的要求,同步配套綠道五大系統,實現與城市公共運輸便捷換乘。劃定完成省立綠道和城市綠道控制區,制定管理規定並實施有效的空間管制,加快綠道控制區立法,從法律層面保障其不受破壞。除維護或改善原生體系的必需設施外,嚴格限制區域綠地內其他開發建設行為,逐步遷出不符合功能要求的各類設施,禁止大規模的城鎮建設和工業開發活動,強化對鄉土物種和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建立健全綠道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培育以綠道為依託的城市慢行交通網絡。全面開發綠道網綜合功能,打造特色旅遊、體育健身、科普教育和文化服務等各具特色的「四大綠道品牌」。通過綠道景觀、林帶景觀與農田景觀、城市景觀以及古村落景觀等的無縫銜接,建設嶺南特色景觀生態網,實現嶺南特色景觀的整體提升。
  2.加快道路沿線生態景觀林帶建設。以區域內高速公路、鐵路等交通主幹線為主,加快道路沿線生態景觀林帶建設,構建高質量的道路綠網。到2020年,珠三角高速公路兩側生態景觀林帶建設規劃長度1040公裡,規劃面積4160公頃;鐵路兩側生態景觀林帶建設規劃長度153公裡,規劃面積519公頃(附表9)。
  七、完善預警監控機制,降低生態危機發生風險

  (一)建立自然災害防控體系。
  1.建立自然災害防控機制。重視國土開發中自然災害風險評價,提高區域災害能力建設,健全災害預案與預警系統,提升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加強城市生命線系統設施和應急體系建設,建立城市生命運行監控系統,增強城市災害抵禦能力。逐步建立災前預報、災中保護、災後恢復的自然災害預警和防護系統。對於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災害隱患,進行勘查治理和搬遷避讓與治理。
  2.加強地質災害防控與治理。加強工程建設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監督檢查,減少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重點提升包括廣州從化市、增城市,惠州市、江門市的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加強群測群防工作,對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工程治理和群測群防並重,加快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加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投入力度,按照政府投入和受益者或開發商共同出資的多元投入機制進行治理,分期分批實施地質災害隱患點搬遷與治理工程。規劃期間,地質災害隱患點搬遷與治理不低於上年度末在冊數的15%。

  (二)加強海洋生態災害監控體系建設。
  加大海洋環境監測力度,重點加強海洋環境敏感區、赤潮災害頻發海域、陸源入海排汙和臨海重大項目監視監測。嚴格執行海洋功能區環境質量標準,採取分類指導、分區推進和網格化管理的辦法,強化對不同類型海洋功能區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加強海洋功能區環境質量監測監視,實施重點海洋功能區環境質量預警制度。加強海洋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環境質量管理,維持保護區內良好生態環境,嚴禁影響保護區環境質量的海洋開發活動,工程建設項目可能影響海洋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環境質量的,應進行專題評價,並採取相應的保護和補償措施。嚴格入海排汙口監控,加強建設項目的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對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海洋傾廢、船舶活動及港口環境開展跟蹤監督。建立健全海洋災害應急管理體系,完善應急機制和應急預案。規劃到2015年,珠三角重要海洋生態災害監控率達90%,重要生態系統保護率達90%;到2017年,監控率達95%,保護率達95%;到2020年,監控率達100%,保護率達100%。

  (三)建立生態環境突發事件監測預警體系。
  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體系,成立相應的突發生態環境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制定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區域應急處置固定指揮系統,連通各縣區各專項應急指揮系統和各地應急指揮中心等指揮部位(包括信息中心),啟用地理信息與態勢處理系統、大屏顯示系統、資源管理系統、視頻會議系統、綜合通信調度系統、現場實時視頻監視系統、預案管理系統等,與相關各縣區應急指揮中心、各災害事故管理職能部門和應急救援等相關單位實現應急處置資源共享,建立暢通的應急指揮通信和信息通道,實施遠程指揮調度和協助現場應急處置。各級各類監測機構負責收集對本轄區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利用預測、預警支持系統,如地理信息系統(GIS)、全球定位系統(GPS)、衛星遙感系統(RS)、通訊和指揮調度系統等,對信息進行採集、整理、加工和分析,定期上報信息。當接到有關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後,要利用科學的預測預警手段,進行信息研判,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級,立即將預警信息,報告給上一級應急指揮中心和傳遞給相關市縣應急指揮中心。
  (四)強化致病性動物疫情監控體系建設。
  根據農業部印發的《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方案》,珠三角九市要規範免疫程序,健全免疫檔案,確保免疫質量。重點加強對接近或超過免疫有效期畜禽、補欄畜禽以及邊境地區畜禽免疫。加強疫苗質量監管,做好疫苗生產和供應。加強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力度,及時掌握和分析禽流感病毒分布和變異情況,提高預警預報能力。
  (五)加強外來入侵物種預警體系建設。
  加強外來生物基礎理論研究,啟動外來入侵技術創新的專項研究,並在資料庫建設、檢測監測、預警體系構建、擴散阻斷、區域聯防聯控和持續治理等方面開展研究和建設。組織開展外來入侵生物現狀調查,摸清珠三角區域主要外來入侵生物種類、數量、分布和危害等情況,建立信息資料庫。建立外來入侵生物風險評估與監測預警網絡,強化監測預警。對新傳入、發生面積較大、危害嚴重的外來入侵生物,及時啟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組織實施滅毒除害行動。採取化學、物理、生物等措施,對外來入侵生物進行綜合治理。強化野生動植物資源監測,實施瀕危物種野外回歸和重點物種保護工程,健全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防控體系。加強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防控和檢疫工作,建立健全林業有害生物聯防聯治機制。
  (六)構建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
  加強各級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機構建設,建立完善省、市、縣核與輻射環境監管體系。建設以省輻射環境監測站點為中心節點,涵蓋珠三角的區域輻射自動監測和安全預警網絡。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建立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常備不懈、迅速高效的應急準備與響應體系,及時處置核與輻射安全事故等。
  八、建設區域聯動機制,增強生態安全管理水平

  (一)建立協調機制,實現專題規劃的無縫對接。
  1.創新協調機制。建立珠三角區域生態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完善生態用地的補償政策和保護機制,建立合理、統一的生態補償標準,探索建立區域生態分級保護制度,探索建立綠色GDP環境評價體系,探索建立一體化的檔案管理制度。
  2.對接相關專題規劃。做好各專題規劃互相銜接工作,確保規劃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協調推進重點生態建設工程,統一標準和進程,按照先易後難、適度超前、合理布局、共建共享的原則,分解細化具體目標任務。
  3.信息共建共享。運用現代信息科技手段,強化珠三角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在生態安全體系建設的信息共享。完善網絡基礎平臺、公共數據平臺建設,在行政、業務、生產、科教部門推廣應用各類業務系統、公眾服務系統,建成珠三角結構合理、體系健全、安全可靠、高效實用的生態安全信息化服務體系,實現信息標準化、辦公自動化、管理現代化、服務網絡化、決策科學化。
  (二)完善政策支撐保障,提高生態安全管理水平。
  1.建立能源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獎懲機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提高資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建立約束和激勵機制,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促進各類資源開發利用主體更加自覺地節約資源等。
  2.建立健全生態支撐保障體系。加強區域生態安全管理的交流與合作,引進先進技術和經驗,建設包括科技合作、資金管理、人才培養等全方位的支撐保障體系。完善生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強化行政職能,提高生態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強粵港澳生態安全領域合作。充分發揮珠三角生態資源、產業基礎、生態環境、區位條件等優勢,加強與港澳地區在環境保護、生態建設和生態產業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做到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合作重點主要包括東江水源地建設、珠江口溼地保護、林業產業合作,構築粵港澳生態安全屏障。
  (三)加大投入力度,確保工程建設成效。
  1.拓寬資金籌措渠道。珠三角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應擴大公共財政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生態補償標準。鼓勵和吸引民營與國外資本投資生態建設與生態修復,吸引社會對生態建設的投入。建立資金長期投入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探索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增加對生態建設的財政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多種優惠政策,促進區域間橫向補償。試點流域水權交易政策,探索「流域環境協議」模式,確定流域上下遊之間的責、權、利等內容。開展流域「異地開發」模式,在保護生態環境前提下在流域上下遊之間進行合理產業布局。
  3.提高生態文明均等化水平。建立以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的的生態建設和生態保護公共財政體系,加大對生態建設的財政轉移支付,增強區域內提供生態公共服務的能力,縮小各地區在享有生態公共服務方面的差距,使不同區域民眾享有比較均等的公共服務水平和良好生活環境。
  (四)優化產業結構,積極引導綠色發展。
  1.探索碳匯林業發展前景。按照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在珠三角開展造林再造林、生物質能源、產業節能等林業碳匯項目,為區域林業發展提供新機會、新途徑。培育生態服務市場,推動生態效益貨幣化、資產化。
  2.提高社會資源利用效率。以區域資源、能源利用與環境支持最大化為出發點,按照區域生態安全和環境容量的要求,整合區域經濟社會資源,開發和推廣節約、替代、循環利用和治理汙染的先進適用技術,發展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護土地和水資源,建設科學合理的能源資源利用體系,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
  3.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嚴格控制高耗能行業過快增長,提高能耗、資源綜合利用方面的市場準入標準。建立健全淘汰落後產能退出機制,強化激勵和約束機制。
  (五)強化科技支撐保障,實現科學發展。
  1.加快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充分發揮高等院校、各級科研單位以及企業研發機構的科研實力,通過加大扶持力度、整合資源、集聚人才、提升科技自主創新能力,服務於珠三角生態安全體系一體化發展。
  2.完善科技推廣體系建設。加大推廣資金投入,確保科技成果能夠實時有效地轉化,以滿足生態建設和生態修復的技術需求。鼓勵技術推廣組織採用股份(合作)制形式創辦科技示範基地,鼓勵科技人員通過技術入股、承包、轉讓等形式參與推廣。通過制定優惠政策鼓勵高等院校、科研單位人員深入基層,為當地解決生態安全體系建設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並鼓勵技術人員在基層從事科研活動,使科技成果迅速轉化為生產力。
  3.推進標準化體系建設。根據區域生態建設現狀及趨勢,進一步做好相關行業標準制定、修訂和實施工作,形成全覆蓋的行業標準化體系,提高建設質量標準,逐步實現標準化生產,增強市場競爭和保護能力。開展標準化教育,培養一批既具有標準化知識、又掌握專業技術的推廣隊伍。
  (六)強化組織領導,確保規劃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珠三角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積極採取強有力措施,從解決當前突出的生態問題入手,大力推進規劃實施。建立各市之間、省直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定期召開協調會,研究解決推進區域生態安全體系一體化建設過程中所遇到的重大問題,高效、協同、有序推進規劃實施。
  2.分解落實任務。珠三角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和要求,組織制訂具體的專項規劃實施方案,細化分解各項任務,明確落實責任。珠三角各市要圍繞規劃的任務和要求,提出具體的工程項目,對規劃所列的項目優先安排,列入年度重點建設投資項目。省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林業、海洋漁業、旅遊以及鐵路等相關部門應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共同推動生態安全體系建設。
  3.強化評估考核。建立規劃實施的評估和考核制度,強化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考核,相關工作情況納入省實施《珠三角規劃綱要》年度評估考核和森林資源保護和發展目標責任制考核,並向社會公布。開展規劃實施階段性滾動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生態安全體系一體化發展的需求變化,適度調整規劃目標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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