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記者從銅陵中院獲悉,銅陵中院審結了一起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原告是一提供算命服務的文化公司,認為其他公司模仿其網頁,侵犯了其著作權。那麼算命服務究竟有沒有著作權呢?法院審理後進行了判決。
該文化公司為開展起名、測算服務業務,註冊了一家網站,並開發設計了網站網頁文字、圖片和布局。
之後,該文化公司發現外地某信息技術公司、某網絡科技公司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抄襲其網站的網頁設計,侵犯了其網站網頁設計的著作權,於是文化公司向銅陵中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該文化公司網站網頁設計(包括網頁文字、網頁圖片、網頁布局等)著作權的行為,並公開道歉、連帶賠償損失20萬元。
銅陵中院經審理認為,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受保護。國家鼓勵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以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傳播和積累有益於提高民族素質、有益於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弘揚民族優秀文化,豐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內容違法、禁止傳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該文化公司的網站網頁上標有「八字命運精批」、「洞悉人生、解密未來、把握機遇」、「十年大運」、「子女運勢」等字樣,該文化公司在涉案網站上提供的是算命服務,該行為是違反科學、違反理性、宣揚愚昧迷信的行為, 由此形成的網頁,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屬於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因此,該案不屬於法院的受案範圍。
銅陵中院,駁回了文化公司的起訴。該公司沒有上訴。(王小江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