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生命,但凡是個生命,就必須得要養育後代,否則這種生命將無法存在。養育後代是任何一種生命都必須要做的首要義務,是生命的本質義務。而做了一件本質義務的事情,一件本來就應該要做且必須要做的事情,又怎麼能說是一種恩德呢。

至於不盡此義務的人,則不配擁有生命,不配稱作是人。一個人連做人的最本質、最基本義務都不去做,當然算不上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人。人不生養後代,人類就沒了,不盡生養哺育義務的人,則是最大的無德。
常言是,母親十月懷胎、臨盆分娩,經歷了煎熬與劇痛,母親是最值得尊重和愛戴的人。其實這個孕娩的痛苦,本質意義是要讓母親更加的疼愛這個孩子。費了那麼大的精力、承受了那麼大的痛苦,付出了那麼多,自然會對這個生命成果產生更多的珍惜與疼愛。就像我們費了一年時間、天天加班還把手都搞傷了,做了一件工藝品一樣,付出的心血越多,就越會覺得自己的成果越貴重、越珍愛。以前有些婦女孕娩輕鬆、不苦不痛,則對孩子的珍愛就會減少,如果再生上了三五七八個的話,那送兒賣女也都不會當個事兒,這又談何母愛呢。
母親經歷了孕娩的痛苦,就會首先給予孩子一個愛,孩子得到一個愛,自然會回饋母親一個愛。愛是相互的,這是自然的事情,這並不需要通過什麼道德來進行宣貫和約束。人與人的尊重、愛護、關照都是相互的,父母懂得尊重子女,尊重他們的人格、自尊、思想,子女自然會更加的尊重父母。在和諧互愛的家庭氛圍中,子女自然會關心照顧年老的父母,這也完全不需要進行道德強調和約束。

為什麼要強調孝道,因為多有「不孝」;為什麼會導致「不孝」,因為家庭不和睦;為什麼會不和睦,因為一個偽道德——養育恩。真正影響家庭和諧、親人和睦的罪魁禍首,恰恰就是——養育恩。是有老子《道德經》中講「六親不合,案有孝慈(/畜滋)」。

一個錯誤的道德定義,打破了人與人之間的自然平等。讓作為父母的人天生站在道德高點,而子女則生來處於道德服從。這使得天下間許多的為人父母者,自視恩重功高、妄自為大,不會與子女平等的和諧相處,而出言肆無忌憚,不懂得尊重子女的人格、自尊、思想,不懂得考慮子女的感受。由此造成子女的人格壓抑,普遍的表現就是父母子女間的溝通會產生障礙,所謂有代溝。這代溝其實就是因為無法像朋友一些洋敞開交流造成的。而更嚴重的情況是,有許多人因為受不了來自父母的壓抑而意欲輕生。

自宋代的朱陳理學之後,父母就成了天,錯了也是對的,子女不得違抗。然而其實孔孟也並非如此迂腐。孔孟的觀點是「阿意屈從,陷親不義,是謂不孝」,就是說,明明父母錯了,就不能任由他犯錯,不能屈從其錯誤的主張,如果因為屈從於父母的錯誤主張而造成了不良後果,這就是不孝。父母錯了就是錯了,子女錯了當然也是錯了。明明子女有錯卻還要一味的寵慣、任其妄為,不給以合理的教訓,這就不是愛,而是溺。
一個人小時候,受到了父母的壓抑,他又會學著這樣一套行為方式去對待自己的子女,如此代代相傳。導致整個社會群體形成人格天性的扭曲,每個人的脾性、思維、行為上都會受到來自父母的壓抑,而不能完全成長為本來的那個真正的自己。
養育是一份本質義務,作為父母,不能以此對兒女道德綁架,更不能以此為道德高點自居,這樣的都是無德。如果是攜「養育之恩」以圖回報,那麼就是無恥。更有甚者「養兒防老」的,這就是把義務換私利,出於一己之私主導另一個生命,這種想法就不是無恥而是有罪。你尊重他、愛護他,給予正確的教導,他自然會在你年邁的時候照顧你。
父母與子女要像朋友兄弟一樣的相處,眾生皆是平等的,只有平等尊重、互敬互愛,家庭才能真正的和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