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越:根據創新策動主體在創新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可以將現代經濟中的創新分為三種理念模式,第一種理念模式是以個人創新引領的創新模式,個體提出創意,並通過個體在市場中組織資源來實現的創新。這種創新模式的背景是存在激勵個人創新標新立異個人成功的制度安排,如對個體成功的物質和非物質的激勵,在崇尚個人主義的文化背景下這種創新比較多見。同時,它有靈活健全的市場,尤其是要素市場,使這些市場能夠為創新者提供創新活動所需要的資源。
這種模式最突出的特點是它有利於出現熊彼特意義上的革命性的創新,即對原來的技術路線和組織方式進行顛覆式的再造,個人的風險小。
第二種理念模式我把它概括為企業策動的創新模式。這種創新的創意來自企業,並通過企業組織來實現的創新,這種模式的背景和特點是存在注重集體組織力量的制度安排,推崇企業集體主義的文化。同時,有成熟、健全的企業組織和治理模式。
這種模式的特點是,基於對創新風險的規避,不宜產生顛覆式、革命性的創新,但是它具有在原有框架下對技術和組織完善深化的優勢。就是把一件事兒做的非常精準,非常完善。但是它從組織的角度考慮,如果出現錯誤,股價就跌了,企業就垮掉了。所以,革命性的創新這種框架不太有利。
第三種創新模式是國家主導的創新模式。由政府直接提出創新的倡議,並組織實施,或者政府有明確的技術政策和產業引導,由個體或企業來負責執行。這種創新的模式前提是要存在國家主義的制度背景,也可以視作集體主義歷史文化傳統的一種特例。
這種模式的特點是政府有組織資源來推動創新的動機和能力,它有助於後發展國家通過模仿式創新來快速實現追趕的優勢,同時也有將技術與組織鎖定在追趕模式中的弊病。
第二個問題講一下創新的三種現實的模式。在現實生活中不存在純粹的理念模式,一個國家中總是多種模式並存,但三者有不同組合,某種模式在一國的創新體系中發揮主導作用。
現實中的第一種模式,盎格魯-撒克遜文化背景下的英美,個人創新模式佔主導地位。作為近現代先行國家中的後來者,葡萄牙、西班牙都走在英國前面,但是後來被英國超過了,很大程度上是英國率先制定了專利法等一系列和市場經濟相吻合的制度,保護和鼓勵了個人的技術創新,使原來落後的英國超過了歐洲大陸國家,率先實現了工業化。
兩次世界大戰以後,美國成為這種創新模式的領軍者。絕大多數熊彼特式的顛覆式的創新,二戰以後都是出現在美國。
由於這種模式對市場發育程度,如支持創新的風險投資制度,以及特有的個人主義的文化有較高的要求,其他國家比較難簡單地模仿借鑑。
第二種模式我認為是歐洲大陸國家和日本。這種國家的創新模式是以企業推動的創新佔有主導地位,這種模式是在革命性的創新出現以後,這種模式它的優點是能迅速的跟進,深度發掘原創的潛能,並且能把這些技術應用於更廣闊的領域,擴展延伸原創的價值鏈。這種創新模式的產生有一定的歷史文化背景,如行業關注,企業和行業協會的深度合作,以及職工培訓,等等制度,以及個人對職業的忠誠,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就這些特質我們知道在歐洲國家,尤其在德國,在日本非常盛行。所以,這些國家的高附加值的精細製造業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
第三種模式我把它稱為沙俄和蘇聯等創造出來的國家主導的創新模式。中國是洋務運動就開啟了這種以模仿為主的技術創新模式。在兩國後來的計劃經濟時代把這種模式推向了極致,企業和個人僅僅是創新的被動執行者,創新的創意,組織資源的實現都是政府,由於缺乏企業和個人創新活動的支持,計劃機制最終窒息創新,只有在政府不計投入的少數領域中可能會有例外。
中國改革開放以後,企業和個人的創新動機被激活,相應的機制現在也在不斷的成熟,不過政府在創新體系中仍然佔據主導地位,企業和個人的創新仍然處於從屬地位。我們創新體系的名字就叫國家創新體系。中國現今的國家創新體系我們放在70年歷史發展的過程中,甚至放在150年,從洋務運動以來的歷史背景中,它既有利也有弊。
大國模式下技術創新模式選擇問題,回顧過去,著眼現實和展望未來,我們可以把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創新模式分為3個階段。
初期實際上可以追溯到150年前的洋務運動,以學習模仿實用技術為主的階段,因為學習比創新的成本更低,且來得很快,在這個階段以政府為主導的國家創新體系發揮了積極作用,因為這種模式除了發揮個人和企業的作用外,在增加了政府的推動力,可以縮短趕超時間。與此同時,由於這個階段是以學習技術為主,政府有可能根據先期發展國家的經驗,把握技術發展的現狀和市場前景。
經過40年改革開放的發展以後,我們現在的創新模式大概我把它定義在學習加上再創新的模式,當然也有少數例外。現在僅依靠外來的技術和經驗已不能支撐中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原始創新變的越來越重要。同時,我們學習也不再是簡單的模仿,而是在學習外來技術、管理和制度的基礎上實現再創新。目前除個別領域以外,這種學習再創新的模式已經成為中國創新的主要形式。比較典型的例子就是高鐵,原創的技術都不是中國的,但是中國的技術可以做到比其他國家更優。
隨著中國與先期發展國家差距的縮小,國家創新模式亟待調整,需要不斷提升企業和個人在創新體系中的地位。
我這兒做了一個設想。以後的創新模式是以前沿創新引領的創新模式。隨著中國與發達國家的差距縮小,中國可借鑑學習的空間也會逐步變小,前沿創新就愈加重要。只有在更多的領域中中國走到世界技術的最前沿,中國經濟才可能真正實現高質量發展。在中國主要依靠某個主體,來推動創新已經不能滿足我們大國模式的要求,尤其需要改革的是現行由政府主導的創新模式。這就需要重新安排個人、企業、政府三者在現今創新體系中的地位,提升個人和企業在創新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步降低和減少政府的主導作用。
三者的地位和作用可做如下考慮。
政府主導的創新主要是三個領域,基礎研究領域,尤其是基礎科學的研究領域,因為科學研究是不掙錢的,靠政府來支持。涉及國家安全的非市場化的領域,國家安全也可以市場化,但是有一部分是不能市場化,有錢他不賣給你你怎麼辦?自己幹。技術與市場前景明朗的領域,就是政府能把握的。
需要指出的是這裡說的政府主導作用強調的是政府的兜底責任,就是說我們在這些領域裡企業和個人不能幹得很好,那麼政府來兜底,並不排除個人和企業主導。在其他領域裡政府的主要任務是通過深化改革,營造有利於創新的制度安排和文化環境,以激勵企業和個人的創新。同時,政府應該減少依靠政策來激勵創新的做法,因為政策易變且不穩定,還會激發套利式的機會主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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