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培訓組織方來說,培訓成果落地永遠是最重要的,為了達成這一目標,「培訓人」一直在做著各種努力,培訓課程的「遊戲化」就是近年來很流行的一種嘗試。
對培訓課程的「遊戲化」,目前充斥著大量的誤解,最常見的是:許多老師喜歡到處收集各種新奇有趣的遊戲,然後帶到自己的課堂上使用。殊不知這一做法只是「玩遊戲」而非「遊戲化」,兩者根本不在一個層級上。
什麼是「遊戲」、什麼是「遊戲化」、兩者有哪些區別與聯繫,是本文的核心內容。
一、適用於培訓領域的「遊戲」的定義。
個人推薦拉夫·科斯特(Raph Koster)給出的關於「遊戲」的定義。
拉夫·科斯特:世界最著名的網路遊戲設計公司—索尼娛樂在線(SOE)的首席創意官。曾擔綱著名多人在線遊戲《網絡創世紀》和《網絡創世紀:次世代》、《無盡的任務》、《無盡的任務2》和《星際online》的主創意師和主設計師,並在《星球大戰網絡版》中擔任創意總監,被遊戲業公認為當今最富思想性的設計大師。
二、培訓遊戲化的定義。
個人推薦凱文·韋巴赫(Kevin Werbach)& 丹·亨特(Dan Hunter)給出的定義。「遊戲化」就是將「遊戲思維」與「遊戲機制」用於非遊戲的場景,例如:遊戲化招聘、遊戲化培訓、遊戲化營銷...那麼什麼是遊戲思維?遊戲機制又是什麼?
凱文·韋巴赫(Kevin Werbach):任教於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全球遊戲化課程創建第一人,技術分析諮詢公司超新星集團(Supernova Group)創始人。擔任歐巴馬的商業顧問,文章與見解多次登上CNN、美國國家公共電臺、《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以及《華盛頓郵報》等權威媒體。
丹·亨特(Dan Hunter):紐約法學院信息法與政策研究所(Institute for Information Law & Policy)主任,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法學副教授。他的研究成果刊登於包括《加利福尼亞法律評論》( California Law Review)、《德克薩斯法律評論》( Texas Law Review)等在內的權威期刊。
所以遊戲是一個系統,是要玩家(們)去完成的一個抽象任務,而遊戲化是一種思維和流程,兩者顯然不是一回事!
三、培訓課程遊戲化的價值所在。
遊戲化符合成年人的學習特點,培訓課程的遊戲化也得到體驗學習的理論支持,同時,培訓課程的遊戲化已經在國家電網、網易、中國電信、中原企業大學等越來越多的企業組織中經過實踐檢驗,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
那麼我們可以如何實現培訓課程的遊戲化?基於自身多年的實踐,我將培訓課程的遊戲化實踐工作分為兩大部分:1、用遊戲思維設計課程;2、用遊戲機制執行課程。
如果你需要更進一步的了解培訓課程的遊戲化,歡迎留言索取「遊戲化TTT」課程大綱,共同探討這個有趣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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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1日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