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及離職流程
一、入職手續辦理:
1.新錄用員工自3天試工期滿後,試工合格者被正式錄用,由部門經理帶領到人事部辦理正式入職手續,並在錄用表所屬欄籤名確認。
2.被錄用員工提交身份證複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張、有效健康證1張,並填寫《員工安全責任書》一份。
3.未辦理健康證的員工,在一周內將健康證交至人事部。
二、辦理離職手續流程:
1.由本人向所屬部門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報告。
2.部門自收到員工書面辭職報告後逐級審批籤名。
3.離職人員辭職報告經本部門批准完畢後,自交至人事部之日起開始計算離職日期,一般員工連續實際出勤滿30天為離職周期,管理人員及特殊崗位(財務、庫管、採購)自部門領導籤字批准後連續實際出勤滿60天為離職周期。
4.離職周期滿後離職員工到人事部領取離職手續申請表,予以辦理。
三、不予辦理事項
1.書面辭職報告未經部門批准的或領導籤名不全的不予辦理。
2.請長假未經部門領導批准的不予辦理。
3.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的不予辦理。
4.已經部門批准實際出勤未滿連續30個工作日的不予辦理。
5.已經部門批准消極怠工、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或惡意在公司傳播負面影響及影響其他員工工作積極性的不予辦理。
注釋:
不予辦理:按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發工資,不退工服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