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規審計制度
一、目的合規審計是將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內部制度等要求進行比較,判斷被審計單位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內部制度的遵守情況的審計活動。
合規審計的目的是及時發現並糾正被審計單位的違規行為,提高被審計單位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內部制度的程度。
二、合規審計的主要內容1合同合規1.1審查和評價合同的籤訂、變更、履行和終止等活動是否得到適當的授權審批,合同所蓋雙方印章是否符合公司內部的規定。
1.2審查和評價合同相對方企業的資質;相對方企業代理人是否具有委託人的授權委託證明,是否在其授權範圍、授權期限內籤訂合同;有擔保人的,審查擔保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擔保能力和擔保資格。
1.3審查和評價合同性質以及合同條款是否合法、完備,各條款內容是否明確、具體、切實可行。是否存在因合同條款的遺漏或過於抽象、原則,造成履約困難的風險;合同是否違反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是否符合本企業的規章制度要求。
1.4審查和評價合同的履行期限、付款條件、違約責任等是否按照合同約定進行。
1.5審查和評價需要備案登記的合同如租賃合同、抵押合同和質押合同等是否及時在有關機關進行備案登記。
2財務合規2.1審查公司各類稅金的核算、繳納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2.2審核和評價公司的可疑交易和大額交易;關注公司關聯交易、內幕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符合監管機構的要求。
3營銷合規3.1審查公司各項資質證照(如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照、消防合格備案登記等)是否齊全,證照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按照要求進行年檢工作,證照範圍是否覆蓋全部經營活動等。
3.2審查和評價公司的促銷類活動是否按照《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公示促銷原因、促銷方式、促銷規則、促銷期限、促銷商品的範圍,以及相關限制性條件;活動期間是否履行了相關義務,且沒有以任何形式降低商品質量或服務水平。
3.3審查和評價公司廣告、企宣等營銷媒介的用語是否符合《廣告法》的規定,是否使用了法律禁止使用的廣告詞語。
4安全合規4.1審查和評價公司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制定執行食品安全相關制度,關注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公司食材來源是否正規可靠,供應商資質證件是否合格,相關產品的檢測報告是否在有效期內,檢測項目是否完整;
(2)食材是否按類別和特性妥善碼放,安全運輸;
(3)食材是否嚴格按照存儲條件合理儲存;
(4)食材加工、出品等操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制度的要求;
(5)公司機器、設備、餐具用品材質的使用、清潔、維護工作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4.2審查和評價公司餐廚垃圾、廢水(汙水)、廢油、廢氣(油煙)的排放處理是否遵守了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4.3審查和評價公司消防設施的配備、維護、保養是否符合消防管理的要求。
5其他合規5.1審查和評價公司籤訂的勞動合同是否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及合同終止等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
5.2審查和評價公司反洗錢政策制度和內部控制程序是否滿足相關監管機構的要求。
5.3審查和評價公司是否使用未經授權的專利技術;公司內部專利技術的對外授權使用是否按照制度執行;
5.4審查和評價公司是否按照《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購買、交易碳排放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