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向人們推薦輝格(周飆)的書時,有人提到,輝格不是專業的學術研究者,他說的話,不足為信。
我的脾氣一直很好,通常不會對於人類的愚蠢行為感到驚訝,畢竟已經見多識廣了。但是,反覆聽到類似的蠢話,還是很難平靜地接受。
讓我們先來想想,論證,究竟是一件什麼樣的事情。
論證這個事情,有人覺得很嚴肅,很正式,很罕見。但我覺得,論證跟炒菜、攝影、打桌球、開車、唱歌、玩電腦遊戲這些事情,非常相似。
論證在日常生活中,早已司空見慣。
一個人炒出一盆菜,或者拍了一張照片,這相當於產出了一個客觀存在的產品。我們可以評價那個產品好不好。比如,菜的色香味,照片的構圖啊、光影啊。
論證也是類似的。論證也產出了一個客觀存在的產品。只是這個產品也叫做論證。
產出這個產品的過程,可以叫做「做論證」或「搞論證」,也時常簡稱為論證。
那麼,論證這個產品,究竟是個什麼東西呢?我們怎麼評價這個產品好不好呢?
這個產品,其實就是若干句話。可以是說出來的話,也可以是寫出來的話。
若干句話,具體是多少句呢?
可以是20句,200句,但至少要有2句。
其中一句話叫做結論,另外的話叫做理由。
比如,「某某人說的話不足為信」,這就是個結論。產出這個論證的人,他肯定是希望周圍人相信他這個結論。
如果某人說,1+1=2,這個人不是在做論證。因為這句話沒有爭議,他直接說出來,人們就信了。所以,這個人不需要為這個結論提供證據來支持。
但如果有人說,張三是小偷。那就要拿出證據,否則,大家憑什麼相信張三是小偷?同理,說「某人說的話不足為信」,也要拿出證據來。
一旦拿出了證據。那我們把證據和結論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論證。這個論證,就已經是個客觀存在的產品了。可以寫在紙上,也可以用錄音機錄下來。
我們可以憑藉某種客觀的標準,來評價某些客觀的產品。比如,根據色香味來評價一盤菜。
論證也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產品。我們也要根據某種標準來評價它。
什麼標準呢?
有兩類最常見的標準。一類叫AV標準,另一類叫ARS標準。這裡先不談論這些標準的細節。先說說,為什麼要根據某種標準來評價論證?
假設,有人說,張三是小偷。並且此人拿出了一番證據。那這個人就是在進行論證。而我們根據ARS標準,對這個論證展開一番評價,發現這個論證很好,色香味都很棒,那就意味著什麼呢?
那就意味著我們應該相信結論,相信張三是小偷,並對其展開搜捕。
那麼,假設我們根據ARS標準,發現這個論證不夠好,那又意味著什麼呢?
這並不意味著,張三不是小偷。而是意味著,目前的證據不足以讓我們相信張三是小偷。張三可能是小偷,也可能不是。除非有人拿出更多的證據,否則先不要去搜捕張三。不然可能冤枉好人,浪費警力資源,讓真正的小偷逍遙法外。
不難發現。論證其實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搞論證搞出來的那個客觀產品,也是一個很重要的產品。
我們根據某種標準,來評價論證這一產品。
好的論證,讓人信服,讓人獲益匪淺。
壞的論證,並不能讓人信服。不過,最麻煩的在於,如果有人誤把壞的論證當作好的論證,那就很糟糕了。
「某人不是專業的學術研究者。所以,此人說的話不足為信。」這就是個壞的論證。
我不是數學專業的研究者,難道我說,曲面三角形的內角和不一定是180度。這個結論就不足為信了?
同樣的壞論證,其實還有很多。我常用的一個例子是:「我是你爸。所以,你要聽我的。」
這在我看來,也是個很差的論證。憑什麼甲是乙的爸爸,乙就要聽甲的呢?
有人說,甲經驗豐富,知識淵博,乙只是個三歲小孩,無知懵懂。乙當然要聽甲的了。難不成還要讓甲聽乙的?
我們先不去考慮「甲聽乙的」和「乙聽甲的」這個虛假二分。我們就假定這個論證是合理的。但是,此時我們也不足以說明,「我是你爸。
所以,你要聽我的。」這個論證是好的。我們只不過說明了,「我的知識和經驗比你豐富,所以你要聽我的」,這個論證是合理的。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論證,兩個不同的產品。
現在,我們知道了。論證究竟是一件什麼樣的事情。
論證,和做菜一樣,都是產出了一個客觀的產品。我們可以根據客觀的標準,來評價這個產品。
論證,不是一個人要強迫另一個人改變自己的想法或行為。
論證,是一個人搞出了一個客觀的產品,邀請另一個人來依據客觀的標準,鑑賞一下這個產品是好還是不好。
如果不懂這個客觀的標準,就不知道該怎麼鑑賞論證,不知道該相信什麼結論,不該相信什麼結論。
更重要的是,如果不懂這個客觀的標準,那自己也很難產出足夠好的產品,讓別人來信服自己說的話。
所以,不懂論證,這是做人的一大損失。
素材|陶仕巖
排版|艾麗菲熱·艾力海木
審核|李玥 陳思思 陳紀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