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論證都是一種斷言——其前提為結論的真提供理由。論證的過程有不同的組織方式,透過這種組織方式的不同,我們可以把論證分為兩大類:演繹論證和歸納論證。
演繹論證:
演繹論證的特點是:它斷言其前提決定性的支持結論。相反,歸納論證則沒有這種斷言。
論證的有效性:如果一個論證,它的前提為真,結論就一定為真,我們就可以說,這個論證是有效的。根據這個定義我們可以知道,有效性這個問題,只能針對演繹論證,對於歸納論證則不適用。同時,一個演繹論證,它要麼就是有效的,要麼就是無效的,沒有中間地帶。
區分有效論證和無效論證,是演繹邏輯的核心任務。而不同的區分方法,則導致了古典邏輯和現代符號邏輯(數理邏輯)的分化。
歸納論證:
歸納論證不需要前提必然的支持結論,即使它的前提全為真,它的結論也未必為真,或者說,歸納論證的結論,只是一種或然性的結論,我們不能說它要麼對要麼錯,只能說在多大程度上是對的,或者說從概率上去討論它的對錯。
來看兩個例子:
(一)
所有的人都會死。
蘇格拉底是人。
所以,蘇格拉底一定會死。
這是一個經典的演繹論證,只要它的前提是真,結論就一定是真。
(二)
大多數廣東人都愛吃。
小馬是廣東人。
所以,小馬很可能也愛吃。
這就是一個比較好的歸納論證,它的結論並不是絕對正確,但是很有參考價值,而絕大多數的科學研究,採用的都是歸納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