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1版)
上表數據分析可見①2019年隨著市場的變化,公司也適當的調整了營銷策略,保持了產品市場份額,重點推進高端客戶及高端產品的市場拓展。後續隨著公司市場結構、客戶結構、產品結構的調整,產品的競爭優勢會逐步體現出來。②2019年表中所列同行業各家應收帳款周轉天數都有所上升,產品毛利率均有所下降,公司應收帳款周轉天數和毛利率指標變化趨勢和同行業趨勢一致。
9、年報披露,前五名供應商採購額3.58億元,佔年度採購總額64.90%;公司應付票據餘額由期初2.96億元增加至4.16億元,同比增長40.42%,同時應付帳款餘額由期初3.41億元增加至4.24億元,同比增長24.22%。請公司:(1)分別列示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對象的具體名稱、金額和佔比、採購模式、形成原因、付款期限、關聯關係、票據狀態,說明報告期應付票據、帳款餘額具體構成、形成原因和發生增長的原因;(2)補充披露近五年公司前五大供應商的名稱、採購內容、採購金額、結算方式,較前期的變動及其原因,並說明是否構成關聯交易,是否存在單一供應商依賴風險;(3)期末公司承兌匯票保證金餘額為2.62億元,保證金比例約為63%,去年保證金比例約為32%,兩年情況存在重大差異,請公司詳細解釋差異原因,並論證資金安全性。請會計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列明所執行的審計程序,說明是否獲取充分、必要的審計證據,審計結論是否準確可靠。
回覆:
(1)應付票據主要構成明細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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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期末應付票據主要構成明細如上表,報告期末公司應付票據餘額4.16億元,同比增長1.2億元,增長率40.42%,增長主要原因是公司經營及實施項目所需物資及材料採購,為緩解資金壓力,保障公司資金安全,部分供應商採用票據的模式進行結算。
廣州華微原為華微電子控股子公司,為華微電子進行封裝加工業務,2019年10月轉讓廣州華微股權時,華微電子以票據的形式支付的累計6,000萬元採購款尚未到承兌期。華微電子2019年10月將控股子公司廣州華微的股權出售,之後未再向廣州華微開立票據,截止報告期末,上述應付廣州華微票據餘額6,000萬元尚未到承兌期。
應付帳款主要構成明細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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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期末應付帳款主要構成明細如上表,報告期末公司應付帳款餘額4.24億元,同比增長0.83億元,增長率 24.22%。由於20年春節時間較早,考慮到供應商春節放假影響供貨,2019年四季度增加採購並生產儲備部分產品以保障公司2020年一季度的銷售,年末應付帳款因此增加。
公司報告期內主要採購矽片、金屬、化學試劑等原材料,主要材料根據生產計劃及庫存情況編制採購計劃並下達採購指令。公司會根據各供應商的信用情況、成本、交付能力、質量、交期與後續服務與各供應商商談一定的信用款期。
(2)公司近五年前五大供應商明細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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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為公司2015-2019年前五名供應商的採購情況,各年的數據趨勢可以看出,前五名供應商均為主要材料供應商,長期合作,供貨穩定。公司和表中所列示的供應商都不存在關聯關係。為規避獨家供貨給公司帶來的經營風險,
公司對於同一種型號的主要材料至少有兩家的供應商進行供貨,不存在單一供應商依賴風險。
(3)期末公司承兌匯票保證金與應付票據餘額的分析,請公司詳細解釋差異原因,並論證資金安全性
公司開具銀行承兌匯票時(應付票據),可以採用質押收到的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應收票據)或存放票據保證金(其他貨幣資金)作為擔保。
對比2018年末、2019年末應付票據及其擔保物: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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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及2019年末擔保物金額均大於應付票據餘額,主要原因為:
①票據保證金帳戶產生的利息收入未從保證金帳戶轉出;
②2019年末公司質押的應收票據到期收回的貨款存入票據保證金帳戶後,公司未開具新的應付票據,期後此筆資金已轉入公司非保證金帳戶。
剔除存放於票據保證金帳戶但無對應應付票據的資金影響,2018、2019年用於擔保的票據保證金及應收票據與應付票據餘額匹配,保證比例均為100%。
公司期末票據保證金均存放於信用風險較小的國有銀行或商業銀行,保證金僅用於應付票據到期承兌付款,不用於日常結算,公司與合作銀行建立了良好溝通機制並定期檢查保證金帳戶的資金變化確保資金安全性。
會計師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針對應付帳款、應付票據,我們執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應付帳款、應付票據明細,並且與會計報表數、明細帳進行核對;
(2)對本期期末應付餘額與上期期末餘額進行比較,分析形成原因和發生增長的原因;
(3)抽查相關的採購合同、實物交接單據、運輸單據、發票等原始憑證,核實交易的真實性;
(4)分析應付對象的合理性,關注是否存在應付關聯方的帳款;
(5)對其他貨幣資金及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執行函證和檢查程序。對發函的銀行地址進行核對,實施函證過程控制並檢查回函信息;
(6)取得企業信用報告,取得銀行票據承兌協議,核對應付票據信息;
(7)覆核票據保證金、質押的應收票據與應付票據的勾稽關係,針對差異核查資金單據並向銀行人員詢問確認差異的原因;
(8)關注期後付款情況。
經核查,我們認為已獲取充分、必要的審計證據,公司2019年末應付帳款、應付票據餘額增長與公司採購活動相關,具有合理性。
三、關於公司內部治理的相關情況
10、根據前期工作函回復,上海鵬盛股東間存在訴訟糾紛,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曾濤持有的上海鵬盛股權被凍結,此次年報未進行相應說明或風險提示。此外,有媒體報導稱曾濤替公司董事長夏增文代持股份,公司管理層隱瞞實際控制權狀態。請你公司:(1)補充披露相關股權糾紛的進展情況,充分評估對上市公司股權穩定性的影響並提示風險;(2)請公司向控股股東及相關人員核實代持情況是否屬實,明確控制權穩定性和對公司的影響,請全體獨立董事對公司控制權真實狀態明確發表意見。
回覆:
公司曾於2019年11月7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於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媒體報導事項的監管工作函》(以下簡稱工作函),就工作函提出的問題,公司已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回復並將回復內容予以公告(2019年12月19日《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對上海證券交易所監管工作函的回覆公告》)。工作函回復後,公司始終關注訴訟案件進展情況,本次收到上交所問詢函後,公司再次向控股股東上海鵬盛科技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鵬盛」)、上海鵬盛法定代表人曾濤、及公司管理層了解情況,現將相關情況回復如下:
(1)關於股權糾紛訴訟的進展情況及對上市公司股權穩定性的影響
王宇峰訴曾濤股權轉讓糾紛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曾於2019年5月29日開庭審理。公司回復上交所工作函後,上海一中院又於2020年1月6日第二次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原被告雙方分別就訴訟請求進行了陳述和答辯,目前案件尚在審理過程中,未作出生效判決。
公司實際控制人曾濤所持有的上海鵬盛和天津華漢億興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權被凍結,目前不會對公司控制權穩定性及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產生影響。上述股權凍結為訴訟財產保全措施,因相關案件並未審理終結,尚無法判斷是否對公司控制權穩定性產生影響。
(2)關於媒體報導有關上海鵬盛股權是否存在代持情況及對公司控制權穩定性和對公司影響的問題
上海鵬盛曾就相關股權轉讓問題回復公司的函詢。公司在收到本次上交所問詢函後,再次就股權轉讓及公司實際控制權問題向上海鵬盛及相關人員了解情況, 上海鵬盛及股東均確認,上海鵬盛現股東受讓股權資金為自有及自籌資金,股東身份及所持股份真實、合法、有效,對公司的控制權穩定性未發生變化,原股東將股權轉讓給曾濤未對公司產生影響;公司董事長夏增文確認,不存在曾濤為其代持上海鵬盛股份情況。
公司管理層、全體董事及獨立董事均確認,上海鵬盛股東曾濤不存在替公司董事長夏增文代持股份情況,公司控股股東為上海鵬盛,實際控制人為曾濤。
公司獨立董事意見如下:
經了解核實,我們一致認為:
(1)王宇峰訴曾濤股權轉讓糾紛一案尚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過程中,曾濤所持有的上海鵬盛和天津華漢億興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權被凍結為訴訟財產保全措施。因案件尚未審理終結,目前不會對公司控制權穩定性及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產生影響。
(2)上海鵬盛現股東受讓股權資金為自有及自籌資金,股東身份及所持股份真實、合法、有效,上海鵬盛股東曾濤不存在替公司董事長夏增文代持股份情況,公司控股股東為上海鵬盛,實際控制人為曾濤。
特此公告。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