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恆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持續督導工作現場檢查報告
上海證券交易所: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督導工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證券」、「保薦機構」)作為恆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為科技」、「公司」)持續督導工作的保薦機構,對公司2019年以來的規範運行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報告如下:
一、本次現場檢查的基本情況
(一)保薦機構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薦代表人
鄢堅、賈音
(三)現場檢查時間
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2月20日
(四)現場檢查人員
鄢堅、賈音
(五)現場檢查手段
1、與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訪談;
2、查看公司主要經營場所;
3、查看公司有關內控制度文件;
4、查看公司2019年召開的歷次三會文件;
5、查看公司2019年對外披露的公告文件;
6、查看公司2019年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相關文件;
7、核查公司2019年以來發生的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對外投資的相關資料。
二、本次現場檢查主要事項及意見
(一)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情況
現場檢查人員查閱了恆為科技最新的公司章程、三會議事規則、各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有關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的各相關制度,以及三會會議文件等。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較好,公司治理機制有效地發揮了作用;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機構設置和權責分配科學合理,對部門或崗位業務的權限範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等規定明確合規,內部控制執行情況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況
現場檢查人員查閱了公司的對外披露公告以及備查文件等,並與公司三會文件進行了對比分析。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
(三)公司的獨立性以及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往來情況
現場檢查人員核查了公司的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銀行存款明細帳等資料,並與公司董秘、財務部門負責人進行訪談。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資產權屬清晰完整,人員、機構、業務、財務等均保持獨立,不存在關聯方違規佔用發行人資金的情況。
(四)募集資金運用情況
現場檢查人員查閱了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內部管理制度、募集資金專戶對帳單及使用明細臺帳等相關資料。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況。
(五)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對外投資情況
現場檢查人員查閱了公司關聯交易、對外擔保、對外投資的相關制度、審議文件以及相關合同,並與公司董秘、財務部門負責人等進行訪談。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已對關聯交易、對外擔保和對外投資的決策權限和決策機制進行了規範,相關的關聯交易、對外擔保和對外投資不存在違法違規和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六)經營情況
現場檢查人員查看了公司主要經營場所,查閱了公司的財務報告、重大合同,了解行業和市場變化情況,並與公司董事會秘書、財務部門負責人進行訪談。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經營模式、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公司經營情況正常。
(七)保薦機構認為應予以現場檢查的其他事項。
無。
三、提請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項及建議
保薦機構提請公司按照規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關注監管機構最新的制度規定,及時履行修訂完善程序。
四、是否存在應向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本次現場檢查未發現公司存在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規定應向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的配合情況
在保薦機構本次現場檢查工作過程中,公司積極配合,為本次現場檢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現場檢查為保薦機構獨立進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機構配合工作。
六、本次現場檢查的結論
經過現場檢查,本保薦機構認為:
2019年以來,恆為科技在公司治理、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獨立性、募集資金使用、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對外投資等重要方面的運作均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則的要求。截至本報告籤署日,公司經營情況正常。
特此報告。
保薦代表人:鄢堅賈音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7日
(責任編輯:DF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