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館臣對宋人筆記分類的早期認知
——從《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談起
趙 龍
趙龍(1982—),男,安徽當塗人,博士,上海師範大學圖書館副研究館員、碩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歷史文獻學、宋代政治制度史。
摘 要:《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是「四庫學」的重要文獻之一,處於四庫館臣纂修分類稿與《四庫全書總目》的過渡階段,有承上啟下的特點。《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撰者在對前代書目分類批判繼承的基礎上,搭建起較為完整的圖書分類體系,反映了四庫館臣對傳統學術史和學術體系的基本建構。《四庫全書 初次進呈存目》殘本著錄宋人筆記94種,並對這些筆記的書名、著者、版本及真偽等問題做了考訂辨析,也就部分筆記在傳布過程中的卷帙篇幅、文字增刪等情況進行了簡要分析。考察《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的著錄情況,有助於探討四庫館臣對宋人筆記的早期認知,進而全面窺探其對宋人筆記的接受與批判。
關鍵詞:四庫館臣;宋人筆記;《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筆記分類
筆記作為一種文體,是指「隨筆記事而非刻意著作之文」[1]編纂說明。宋人筆記所載內容十分豐富,幾乎 涵括宋代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及社會生活等諸方面。「其關於歷史事件或人物的記載與正史所云往往差異頗大,而這種差異其實極具深意,故而能引起清人的極大關注,尤以四庫館臣為典型」[2]。自20世紀 80 年代以來,文淵閣、文津閣、文瀾閣《四庫全書》,文溯閣《四庫全書》書前提要及《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以下簡稱《存目》)等被陸續影印或點校出版,「四庫學」文獻日益豐富,相關研究成果不斷湧現。清乾隆時期四庫全書館開館以來,四庫館臣對宋人筆記的著錄及整理成果頗豐,審視並觀照這些成果,對推動今人研究宋人筆記變得愈發重要。自2003年以來,隨著《全宋筆記》項目整理成果的不斷積累,學界關於宋人筆記的研究維度也愈加多重。本文即著眼於《存目》,探討四庫館臣對宋人筆記分類的早期認知,以就教於方家。
一、《存目》著錄宋人筆記概況
《存目》是一部重要的「四庫學」文獻,約撰成於清代乾隆年間,見著錄於《「國立中央圖書館」善本書目》[3]上冊甲編卷二,直到21世紀初,才逐漸引起學界關注;不過,學者們多聚焦於《存目》的成稿時間、編纂性質等層面,研究成果還處於解決《存目》的初步問題[1]。《存目》今存提要1878篇(1869篇完整,餘9篇屬殘篇):經部365篇、史部425篇、子部467篇、集部621篇[4]整理凡例,其中包含94種宋人筆記提要,分別是:
孫光憲《北夢瑣言》、周羽翀《三楚新錄》、樂史《廣卓異記》、龍袞《江南野史》、佚名《五國故事》、錢易《南部新書》、田況《儒林公議》、司馬光《涑水記聞》、強至《韓忠獻公遺事》、舊題蘇軾《仇池筆記》、楊彥齡《楊公筆錄》、黃休復《茅亭客話》、劉斧《青瑣高議》、沈括《夢溪筆談》、米芾《海嶽名言》《畫史》、孔平仲《珩璜新論》、王鞏《甲申雜記》《聞見近錄》《隨手雜錄》、李廌《師友談記》、邵伯溫《聞見前錄》、釋惠洪《冷齋夜話》、葉夢得《巖下放言》《避暑錄話》、彭乘《墨客揮犀》、李格非《洛陽名園記》、張禮《遊城南記》、王讜《唐語林》、何薳《春渚紀聞》、黃伯思《東觀餘論》、陳東《靖炎兩朝見聞錄》、佚名《建炎復闢記》、趙叔問《肯綮錄》、馬永卿《懶真子》、朱弁《曲洧舊聞》、洪皓《松漠紀聞》、龔明之《中吳紀聞》、施德操《北窗炙輠錄》、朱翌《猗覺寮雜記》、徐度《卻掃編》、王觀國《學林》、王灼《碧雞漫志》、姚寬《西溪叢語》、王銍《默記》、釋祖秀《華陽宮紀事》、佚名《竊憤錄》《南渡錄》、沈作喆《寓簡》、曾敏行《獨醒雜誌》、邵博《聞見後錄》、莊綽《雞肋編》、孟元老《東京夢華錄》、龔頤正《芥隱筆記》、費袞《梁溪漫志》、吳曾《能改齋漫錄》、洪邁《容齋隨筆》、陸遊《老學庵筆記》、周必大《淳熙玉堂雜記》、周煇《清波雜誌》、王明清《揮麈錄》、陳善《捫蝨新話》、趙彥衛《雲麓漫抄》、陳鵠《西塘耆舊續聞》、王楙《野客叢書》附《野老記聞》、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葛洪《涉史隨筆》、葉紹翁《四朝聞見錄》、趙與時《賓退錄》、張端義《貴耳集》、嶽珂《桯史》、孫奕《示兒編》、俞文豹《吹劍錄》、劉昌詩《蘆浦筆記》、王應麟《困學紀聞》、周密《齊東野語》《癸辛雜識》《澄懷錄》《志雅堂雜抄》、趙升《朝野類要》、施清臣《東洲几上語》《枕上語》、陳鬱《藏一話腴》、俞德鄰《佩韋齋輯聞》、吳自牧《夢粱錄》、車若水《腳氣集》、劉一清《錢塘遺事》、羅璧《識遺》、徐鉉《稽神錄》、舊題張師正《括異志》、佚名《言行拾遺事錄》、佚名《五色線》、黃震《黃氏日抄》。
以上提要分布於《存目》的史部別史類、詔令類、傳記類、地理類、史評類、故事類、雜史類,子部小說家類、類書類、雜家類、雜藝類、考證類、儒家類,集部詩文評類。後來成書的《四庫全書總目》(以下簡稱《總目)共著錄宋人筆記252種,實際收入《四庫全書》197 種,存目55種[5]。筆者以為,細緻梳理《存目》所涉宋人筆記提要,並比照《總目》所載,當有助於今人深入討論四庫館臣關於宋人筆記的早期認知及其動態演變,進而全面考察他們對宋人筆記的接受與批判。需要說明的是由於現存的《存目》不完整,與《總目》就數量上的比較不具備計量學意義,本文關於《存目》和《總目》著錄宋人筆記的比較研究,限定於二者均有著錄的宋人筆記上。
二、《存目》的分類成就
《四庫全書凡例》曰:「古來諸家著錄,往往循名失實,配隸乖宜。不但《崇文總目》以《樹萱錄》入之種植,為鄭樵所譏,今並考校原書,詳為釐定。」[6]這裡,四庫館臣指出了傳統書目著錄的一個頑症,即圖書分類時,存在忽略內容而僅據書名錯誤類分至某類的現象。目前,學界關於四庫館臣對圖書分類的研究多集中於《總目》所取得的成就,而於《存目》所取得的成績有所忽略。事實上,《存目》諸提要的撰者在對前代書目分類做了認真批判分析的基礎上,已經建立起較為完整的圖書類分體系。為行文表述之便,現將《存目》與《總目》的部類分類對比列表如下(表1)。
表1《存目》與《總目》分類異同[2]
由於傳世《存目》已非完本,並未見如《總目》中每部類之前所撰的「總序」「小序」之類,從而無法直接 觀察《存目》的分類原則,但通過上表所列類目的比對可見,《存目》的分類大體為《總目》所繼承;換而言之,《總目》的分類是建立在《存目》的基礎之上而再有所調整。如《存目》的經部「總經解類」類目名稱,在《總目》中被修改為「五經總義類」。至於修改的緣由,四庫館臣認為清徐乾學刻《九經解》,「顧湄兼採總集 經解之義,名曰'總經解',何焯復斥其不通,蓋正名若是之難也。」又考《隋書經籍志》,「於統說諸經者, 雖不別為部分,然『論語類』末稱《孔叢》《家語》《爾雅》諸書並五經總義附於此篇,則固稱『五經總義』矣。今準以立名,庶猶近古,《論語》《孝經》《孟子》雖自為書,實均五經之流別,亦足以統該之[矣]。其校正文字及傳經諸圖並約略附焉,從其類也」 [7]P422。由此觀之,四庫館臣將「總經解類」改為「五經總義類」,不但繼承了前代書目在經部中設置易、書、詩、禮、春秋、樂、孝經等小類的傳統,而且也是根據經學發展的實際 情況做出的及時總結。該類目的設置,「是建立在對經學史發展進行全面分析的基礎之上的,體現了傳統經學學術的特點和演變的規律」[8]。
次如經部「四書類」的設立。四庫館臣認為有「四書」之名,當始自南宋淳熙時朱熹將舊《禮記》中的 《大學》《中庸》二篇拆出,與《論語》《孟子》並列,成為宋以降重要的儒家經典。故「從《明史藝文志》例,別立『四書』一門,亦所謂禮以義起也」[7]P454。《存目》創立「四書類」類目,反映了四庫館臣對宋儒重義理的學術特徵有較為準確的把握,也體現了「四書類」設置的合理性,因而被《總目》所承繼。
再如《存目》史部「金石類」的設置,此目雖被後來的《總目》統一歸入「目錄類」,但仍可見四庫館臣對 前代書目分類的批判繼承。《總目》「目錄類」小序曰:「金石之文,隋、唐《志》附『小學』,《宋志》乃附『目錄』今用《宋志》之例,並列此門,而別為子目,不使與經籍相淆焉。」[7]1128在此認知基礎之上,四庫館臣進 一步對「金石類」與「目錄類」並列的原因作出解釋:
《隋志》以秦會稽刻石及諸石經皆入小學,《宋志》則金石附目錄。今以集錄古刻條列名目者,從《宋志》入目錄。其《博古圖》之類,因器具而及款識者,別入譜錄。石鼓文音釋之類,從《隋志》別入小學。《蘭亭考》《石經考》之類,但徵故實,非考文字,則仍隸此門,俾從類焉。[7]1151
綜上所述,從《存目》分類到《總目》對《存目》類分成果的吸收與取捨,體現了四庫館臣對圖書分類的認知不斷深化。換句話說,《存目》各類目的設立說明四庫館臣批判繼承並發展了前代書目類分圖書的基本框架和方法,反映了四庫館臣對傳統學術史和學術體系的基本建構,而《存目》的類目設置又被《總目》承繼並加以取捨,從而使其成為傳統目錄學著作之集大成者。
三、《存目》與《總目》類分宋人筆記異同比較
本著「考校原書,詳為釐定」的精神,在《存目》中,四庫館臣在總結前代書目著錄宋人筆記的成功經驗與失敗教訓的基礎上,創建了獨到的分類體系,而這一分類體系與《總目》著錄又存在一些差異。為行文之便,特製《存目》與《總目》涉關宋人筆記的分類對比表(表2)。
表2《存目》與《總目》分類對比
根據以上列表,在《存目》和《總目》中,四庫館臣對宋人筆記分類的認知差異主要集中在「別史類」「類 書類」「雜史類」「雜藝類」「故事類」「考證類」「傳記類」「雜家類」「小說家類」諸類目。為使行文更加直觀,特將《存目》與《總目》就表2所列諸種筆記類分的異同,分述如下。
一是《存目》關於宋人筆記的分類被《總目》所接受。如朱弁《曲洧舊聞》、尤袤《遂初堂書目》入小說類[9],《直齋書錄解題》入小說家類[10]333,馬端臨《文獻通考》亦入子部小說家類[11]6056。《存目》提要云:
《文獻通考》載弁《曲洧舊聞》一卷,《雜書》一卷,《骫骳說》一卷。此本獨《曲洧舊聞》,已十卷。然此本後[從]宋槧影鈔 ,每卷末皆有「臨安府太廟 前尹家書籍鋪刊」字,又「惇」字避光宗諱,皆缺筆。蓋南宋舊刻,不應有誤,必《通考》訛「十卷」為「一卷」也。案:弁以建炎丁未使金被留,越十七年乃歸。而書中有臘月八日清涼山見佛光事,雲歲在甲寅;又記秘魔巖事,其地在燕京;又記其友述定光佛語,雲俘囚十年,則書當作於留金時。然皆追敘北宋遺事,無一語及金,故 曰《舊聞》。《通考》列之小說家。今觀其書,雖有神怪、諧謔數條,然所記多當時祖宗盛德及諸名臣言行 ,而於王安石之變法,蔡京之紹述,分朋角立之故 ,言之尤祥[詳]。蓋意在申明北宋一代 興衰治亂之由,深於史事有補,實非小說家流也。惟其中間及詩話、文評及諸考證,不名一格,不可目以雜史,改入之雜家類中。[12]931
在上述提要中,四庫館臣認為《曲洧舊聞》除記載少量「神怪、諧謔」之事外,所載其他內容多意在「申明北宋一代興衰治亂之由,深於史事有補」,實非小說家之流;又因此書內容間涉詩話、文評及考證類,亦「不可目以雜史」,故而歸入雜家類。這一分類思想,被後來的《總目》所繼承,並無太大改動。
二是《總目》推翻《存目》關於宋人筆記的分類,重新加以類分。以下分兩種情況敘述。
(一)大類發生變化,分述如次
1.由史部改入子部。如邵伯溫《聞見前錄》,《存目》入史部故事類,《總目》改入子部小說家類。關於《聞見前錄》,《存目》提要云:
是書成於紹興二年。前十六卷記太祖以來故事,而於王安石新法始末及一時同異之論,載之尤詳。其論洛、蜀、朔三黨相攻,惜其各立門戶,授小人以間;又引程子之言,以為變法由於激成,皆平心之論。其記燈籠錦事出文彥博之妻,於事理較近。其記韓、富之隙,由撤簾不由定策,亦足以訂強至家傳之訛。周必大跋《呂獻可墓誌》,謂伯溫是書頗多荒唐,凡所書人及其歲月,鮮不差誤。殆好惡已甚之詞,不盡然也。十七卷多記雜事,其洛陽、永樂諸條,多寓麥秀黍離之感。十八卷至二十卷皆記邵子之言行,而殤女轉生,黑猿感孕,意欲神奇其父,轉涉妖誣。又記邵子之言,謂老子得《易》之體,孟子得《易》之用,文中子以佛為西方聖人,亦不以為非,似乎附會。至投壺一事,益猥瑣不足紀。蓋亦擇焉不精者,取其大旨可爾[12]678-679。
上述文字基本被《總目》所承襲,但四庫館臣最終認為該書雖有「故事」之名卻無「故事」之實,轉改入子部小說家類[7]1861。
次如趙升《朝野類要》,《存目》提要云:
其書徵引朝廷故事,以類相從。一班朝,二典禮,三故事,四稱謂,五舉業,六醫卜,七入仕,八職任,九法令,十政事,十一帥幕,十二降免,十三尤難,十四餘紀,逐事又各標小目,而一一詳詮其說,體例近蔡邕《獨斷》。宋至今五六百年,其一時吏牘之文,與縉紳沿習之語,多與今殊。是書逐條解釋,開卷釐然,亦有功於考證者也。[12]685-686
此書在《存目》中入史部故事類,後來四庫館臣認為是書「較之小說家流資嘲戲、侈神怪者,固迥殊矣」[7]1589,於《總目》中改入子部雜家類。
復如徐度《卻掃編》,《存目》入史部雜史類,《總目》入子部雜家類。《存目》提要雖批評此書中「《新唐書》載事倍於《舊書》,皆取小說,因欲史官博採異聞,則未免失之泛濫。此書上卷載『葉夢得所記俚語'一條,中卷載『王鼎嘲謔』一條,下卷載『翟巽詼諧』一條,為例不純,自穢其書,是亦嗜博之證矣」,但也認可該書所記「皆國家典章、前賢故事,言頗詳核」,以為是「說部中之有裨史學者」,「大致纂述舊聞,足資掌故,與《揮塵》諸錄、《石林燕語》可以鼎立,而文簡於王,事核於葉,則似為勝之雲」[12]418-419。《存目》對本書的評價基本被《總目》所沿襲,但因不符「雜史類」體例,又因其「纂述舊聞,足資掌故」,而被《總目》改置子部雜家類[7]1614。
最後如田況《儒林公議》、司馬光《涑水記聞》、王鞏《甲申雜記》《聞見近錄》《隨手雜錄》、王銍《默記》、王明清《揮塵錄》、葉紹翁《四朝聞見錄》、嶽珂《桯史》等,《存目》入史部雜史類,《總目》改入子部小說家類。以司馬光《涑水記聞》為例,《存目》提要云:
光嘗與劉恕議取實錄、正史,旁採異聞,作《資治通鑑後紀》,此編蓋以備《後紀》之用也。其中,間載流俗傳聞之說,朝士詼諧之語,不必盡關史事者。疑當日隨筆札記,尚未及一一刊削也。後其曾孫侍郎伋以所書呂夷簡事,欲毀其板,而陳振孫《書錄解題》又深以伋之毀板為非,聚訟紛紜,迄無定論。要其可據者多,未可以一二小節廢也。[12]420-421
而《總目》提要認為:「是編雜錄宋代舊事,起於太祖,訖於神宗。每條皆注其述說之人,故曰《記聞》。或如張詠請斬丁謂之類,偶忘名姓者,則注曰『不記所傳』,明其他皆有證驗也。間有數條不注者,或總注於最後一條以括上文,或後來傳寫,不免有所佚脫也。其中所記,國家大政為多,而亦間涉瑣事……蓋本光未成之稿,傳寫者隨意編錄,故自宋以來,即無一定之卷數也。今參稽釐訂,凡一事而詳略不同可以互證者,仍存備考」。[7]1847-1848認為此書體例與史部雜史類不符,故改入子部小說家類。
2.由集部改入子部。如釋惠洪《冷齋夜話》,《存目》入集部詩文評類,而《總目》改入子部雜家類。子部雜家類及集部詩文評類在《存目》及《總目》中俱有設立。關於「詩文評類」的設置,《總目》云:
文章莫盛於兩漢,渾渾灝灝,文成法立,無格律之可拘。建安、黃初,體裁漸備,故論文之說出焉,《典論》其首也。其勒為一書傳於今者,則斷自劉勰、鍾嶸。勰究文體之源流,而評其工拙;嶸第作者之甲乙,而溯厥師承,為例各殊。至皎然《詩式》,備陳法律;孟棨《本事詩》,旁採故實;劉攽《中山詩話》、歐陽修《六一詩話》,又體兼說部。後所論著,不出此五例中矣。宋、明兩代,均好為議論,所撰尤繁。雖宋人務求深解,多穿鑿之詞;明人喜作高談,多虛驕之論。然汰除糟粕,採擷菁英,每足以考證舊聞,觸發新意。《隋志》附總集之內,《唐書》以下則並於集部之末,別立此門。[7]2736
《冷齋夜話》所載雖十之七八為詩話,然四庫館臣經考訂後認為該書「雜記見聞」,雖「晁公武詆此書多誕妄偽託者」,「然惠洪本工詩,其論詩實多中理解。所言可取則取之,其託於聞之某某,置而不論可矣」,改屬子部雜家類[7]1610。
3.由子部改入集部。如王灼《碧雞漫志》,《存目》入子部雜藝類,提要曰:「其書核敘樂府源流,最為詳柝,猶可以考見宋代歌詞梗概,實亦《樂府解題》之類也。[12]824《總目》改入集部詞曲類。《總目》詞曲類小序交代了該類目設置之由,其云:
詞、曲二體在文章、技藝之間。厥品頗卑,作者弗貴,特才華之士以綺語相高耳。然三百篇變而古詩,古詩變而近體,近體變而詞,詞變而曲,層累而降,莫知其然。究厥淵源,實亦樂府之餘音,風人之末派。其於文苑,同屬附庸,亦未可全斥為俳優也。今酌取往例,附之篇終。[7]2779
而「詞曲類」在《存目》與《總目》的集部均有設立,四庫館臣就此書所載內容詳加考述後,認為不符雜藝類之屬,故改置入詞曲類[7]2807。
(二)大類不變而同一大類內子目分屬發生變化
1.《存目》入史部別史類,而《總目》改入史部載記類,如周羽翀《三楚新錄》、佚名《五國故事》等即是。
《總目史部總敘》曰:「史之為道,撰述欲其簡,考證則欲其詳。莫簡於《春秋》,莫詳於《左傳》……然 則古來著錄,於正史之外,兼收博採,列目分編,其必有故矣。」總括群書後分為十五類,其中「正史」「編年」[「紀事本末」]「別史」「雜史」「詔令奏議」「傳記」「史抄」和「載記」等類,「皆參考紀傳者也」[7]611。關於「別史類」類目的設置,四庫館臣認為「《漢藝文志》無史名,《戰國策》《史記》均附見於《春秋》。厥後著作漸繁,《隋志》乃分《正史》《古史》《霸史》諸目。然梁武帝、元帝《實錄》列諸《雜史》,義未安也」。而宋代陳振孫 《直齋書錄解題》創立的「別史類」,「義例獨善」,很好地處理了「上不至於正史,下不至於雜史者」,故從其例,「命曰『別史』,猶大宗之有別子云爾。包羅既廣,六體兼存。必以類分,轉形瑣屑」[7]686。關於「載記類」類目的設置,《總目》「載記類」小序言:梁人阮孝緒《七錄》立「偽史」一目,《隋書經籍志》改稱「霸史」,後馬端臨《文獻通考》兼用二名,「然年祀綿邈,文籍散佚,當時僭撰久已無存,存於今者大抵後人追記而已。曰『霸』曰『偽』,皆非其實」,故於類目不設「偽史」「霸史」。而「採錄《吳越春秋》以下述偏方僭亂遺蹟者,準《東觀漢記》《晉書》之例,總題曰'載記',於義為允」[7]903。
上列二種筆記,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皆入「偽史類」[10]138。《存目三楚新錄》提要云:「宋修仁令周羽翀編。三楚者,長沙馬殷、武陵周行逢、江陵高季興據楚地稱王者三家也。一國為一卷。歐陽修《五代 史記》亦撮其大綱。」 [12]396《存目五國故事》提要云:「不著撰人名氏。五國謂吳楊行密、南唐李昪、蜀王建、孟知祥、漢劉龑、閩王審知也。鄭樵《通志》列之『霸史』類中。餘寅作序,頗譏之,以為歐陽修之棄餘。蓋小說家流,非史體也。中於南漢稱彭城,於留從效姓稱婁,錢塘厲鶚跋以為吳越後人入宋所作,避武肅王諱。然此書體例叢雜,本無一定,《閩王延翰傳》內稱其妻為博陵氏,未聞吳越諱崔也,蓋不可考矣。」[12]397至《總目》,四庫館臣認為此類筆記「曰『霸』曰『偽』,皆非其實」,又認為「上不至於正史,下不至於雜史者」,可入「別史類」故《存目》及前代書目關於《三楚新錄》《五國故事》的分類均不妥,特別是《五國故事》,四庫館臣認為實為「小說之體」,「記錄頗為繁碎」,「然考古在於博徵,固未可以瑣錄廢也」,而將它們列入史部載記類[7]910。
2.《存目》入史部雜史類,《總目》改入史部載記類,如龍袞《江南野史》等;亦有《存目》入史部雜史類,《總目》改入史部地理類者,如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吳自牧《夢粱錄》等。
「雜史」類目始創於《隋書·經籍志》,被後世書目所接納。四庫館臣認為:「載籍既繁,難於條析。義取乎兼包眾體,宏括殊名……然既系史名,事殊小說,著書有體,焉可無分。」四庫館臣沿用《隋書經籍志》例,立「雜史」類。「凡所著錄,則務示別裁。大抵取其事系廟堂,語關軍國,或但具一事之始末,非一代之全編;或但述一時之見聞,只一家之私記」,可入「雜史類」。「若夫語神怪,供詼啁,裡巷瑣言,稗官所述」,宜入「雜家類」「小說家類」[7]711。龍袞《江南野史》,《存目》提要云:「其書皆記南唐事,用紀傳之體,而不立紀傳之名……敘次冗雜,頗乖史體。然其中如孫晟、林文肇諸傳與《五代史》頗有異同,可資考證。」[12]436由於該書屬「述偏方僭亂遺蹟」者,不符雜史類體例,故《總目》改入載記類。
關於「地理類」的設置,《總目》曰:
古之地誌,載方域、山川、風俗、物產而已,其書今不然《禹貢》《周禮·職方氏》,其大較矣。《元和郡縣誌》頗涉古蹟,蓋用《山海經》例。《太平寰宇記》增以人物,又偶及藝文,於是為州縣誌書之濫觴。元明以後,體例相沿。列傳侔乎家牒,藝文溢於總集。末大於本,而輿圖反若附錄。其間假借誇飾以侈風土者,抑又甚焉。王士禛稱《漢中府志》載木牛流馬法,《武功縣誌》載織錦璇璣圖,此文士愛博之談,非古法也。然踵事增華,勢難遽返。今惟去泰去甚,擇尤雅者錄之。凡蕪濫之編,皆斥而存目……若夫《山海經》《十洲記》之屬,體雜小說,則各從其本類,茲不錄焉。[7]923
《東京夢華錄》為宋人孟元老追述北宋徽宗崇寧至宣和年間都城開封城市面貌的筆記體著作,「自都 城、坊市、節序、風俗及當時典禮、儀衛,靡不核載」[7]966。吳自牧《夢粱錄》則是仿《東京夢華錄》體例,以淳祐、鹹淳《臨安志》及作者耳目所聞所見為素材,記述南宋都城臨安「郊廟宮殿,下至百工雜戲之事。委曲 瑣悄,無不備載」[7]968。故此二書被四庫館臣改入「地理類雜記之屬」。
3.《存目》入子部小說家類,《總目》改入子部雜家類。如沈括《夢溪筆談》、何薳《春渚紀聞》、張端義《貴耳集》、周密《澄懷錄》等;亦有與前述相反者,即《存目》入子部雜家類,《總目》改入子部小說家類,如彭乘《墨客揮犀》、施德操《北窗炙輠錄》、曾敏行《獨醒雜誌》、邵博《聞見後錄》、莊綽《雞肋編》、周煇《清波雜誌》、陳鵠《西塘耆舊續聞》、周密《癸辛雜識》等。
關於「小說」,《總目》認為其興起於漢武帝時,「跡其流別,凡有三派,其一敘述雜事,其一記錄異聞,其 一綴輯瑣語也」。四庫館臣認為唐宋以後,小說雖「誣謾失真、妖妄熒聽者固為不少,然寓勸戒、廣見聞、資考證者亦錯出其中」,又「博採旁搜,是亦古制,固不必以冗雜廢矣」,是而設「小說家」類,「甄錄其近雅馴者,以廣見聞」[7]1834。
關於「雜家類」,黃虞稷《千頃堂書目》雲「前代藝文志列名法諸家,後代沿之,然寥寥無幾,備數而已」,故刪而併入雜家[13]。四庫館臣則以為:「雜之義廣,無所不包。班固所謂『合儒、墨,兼名、法』也。變而得宜,於例為善。今從其說,以立說者謂之『雜學』,辨證者謂之『雜考』,議論而兼敘述者謂之『雜說』,旁究物理、臚陳纖瑣者謂之『雜品』,類輯舊文、塗兼眾軌者謂之『雜纂』,合刻諸書、不名一體者謂之『雜編』。」[7]1563基於此,四庫館臣認為前代書目及《存目》將《夢溪筆談》歸為小說家類並不妥當,而將其改入雜家類。
4.《存目》入子部雜藝類,《總目》改入子部藝術類。如米芾《畫史》《海嶽名言》等。在《舊唐書經籍 志》出現以前,有關藝術的著作大多歸入乙部(史部),並無專門類目。至《舊唐書經籍志》,其丙部有「雜藝術」,收錄《投壺經》《大小博法》等18部圖書,這些圖書又多與遊藝類活動有關;書畫類著作如《名手畫錄》等則被收入乙部「雜四部書目」中[14]2011-2045。入宋後,歐陽修、宋祁等撰《新唐書》時,其《藝文志》丙部 (子部)亦設「雜藝術」類目,但將遊藝類和書畫類著作混合排列[15]。此後的書目基本秉承了《新唐書藝文志》編目思想,將有關藝術的著作編入子部,子目或曰雜藝類,或曰藝術類。《存目》子部「雜藝類」的收書範圍仍未超出前代書目對這類著作的理解,然在編纂《四庫全書薈要》時,四庫館臣的認知發生了變化,《四庫全書薈要總目提要》載:
前史志藝術者條目猥繁,至於博弈雜戲,罔不備載,抑亦鮮所別擇矣。孔子言「為之猶賢乎己」,正為「無所用心」者極加針砭,豈徒使遊戲之輩得所藉口哉?惟夫涉略文藝,可以怡神悅目,滌除俗慮,為益良厚,故曰藝也而進乎道。[16]342
顯然,四庫館臣對前代書目「雜藝類」著錄「博弈雜戲」的遊藝類著作非常不滿,並認為只有「可以怡神悅目,滌除俗慮,為益良厚」的「涉略文藝」類圖書方可歸入「雜藝類」。江慶柏認為四庫館臣在《四庫全書薈要》中所表現出來的這一觀點,「帶有正統衛道者的味道」[17]152。姑且拋開是否捍衛正統,單從今天圖書分類的標準來看,四庫館臣將「遊藝類」與「文藝類」著作區別對待的做法,是具有先進性的。關於「藝術類」類目的設置,《總目》云:
古言六書,後明八法,於是字學、書品為二事。左圖右史,畫亦古義,丹青金碧,漸別為賞鑑一途。衣裳制而纂組巧,飲食造而陸海陳,踵事增華,勢有馴致。然均與文史相出入,要為藝事之首也。琴本雅音,舊列樂部,後世俗工撥捩,率造新聲,非復《清廟》《生民》之奏,是特一技耳。摹印本六體之一,自漢白玄朱,務矜鐫刻,與小學遠矣。射義、投壺,載於《戴記》。諸家所述,亦事異禮經,均退列藝術,於義差允。至於譜博奕、諭歌舞,名品紛繁,事皆瑣屑,亦並為一類,統曰雜技焉。[7]1479
通觀上引,《總目》所設「藝術類」似乎並未汲取《四庫全書薈要總目提要》的觀點,而是回到了《存目》「雜藝類」原點,只是將「雜藝類」之名改為「藝術類」,又分書畫、琴譜、篆刻、雜技等子目,以便更具包容性。故米芾關於書畫史論的《畫史》《海嶽名言》等著作被四庫館臣類分至藝術類子目「書畫」下,也就不難理解了。
5.《存目》入子部考證類,《總目》改入子部雜家類。如孔平仲《珩璜新論》、黃伯思《東觀餘論》、趙叔問《肯綮錄》、朱翌《猗覺寮雜記》、王觀國《學林》、姚寬《西溪叢語》、龔頤正《芥隱筆記》、吳曾《能改齋漫錄》、洪邁《容齋隨筆》、趙彥衛《雲麓漫抄》、王楙《野客叢書》、孫奕《示兒編》、劉昌詩《蘆浦筆記》、王應麟《困學紀聞》、陳鬱《藏一話腴》等。
關於《存目》設置「考證類」類目的原因,筆者雖然無法從《存目》本身直接獲知,但《四庫全書薈要總目提要》卻設有「考證類」,其曰:
鄭樵撰《通志》二十略,其一曰《校讎》,斯考證之學所由重也。儒者綜貫百家,上下千載,詳識其同異得失之故,而斷之於心、筆之於書,使心目昭然,不為前人所揜,則可謂善學者矣。明《永樂大典》中敕修《五經大全》,採取《困學紀聞》中說經諸條分載之為考異,而又不著其所出,掠美罔上,荒陋實甚。茲全取應麟書與吳縝《糾繆》之作為一類。或謂縝書有激而作,近於求疵索瘢,不若應麟之抒其心得,是在平心以讀之耳。[16]339
上述所引,指出了「考證類」類目的性質。雖然《總目》最終並未採納「考證類」類目,但在「雜家類」下設有「雜考類」子目,引文所見的《困學紀聞》即出現在了《總目》「雜考類」子目下。至於《總目》沒有繼承《存目》設立「考證類」類目的原因,江慶柏認為「或許因歷史上的主流分類法並無這一類目名稱,或許『考證類』這一名稱包容性不大,所以最後歸併到『雜家類』這一大類之下了」[17]149-150。筆者傾向於認為,隨著學術史的發展,「考證類」類目延展性有限,不足以涵蓋此類典籍;相比較而言,「雜考類」名稱更具兼容性,故而被四庫館臣納入《總目》分類體系。
6.《存目》入史部故事類,《總目》改入史部職官類,如周必大《淳熙玉堂雜記》;或改入史部政書類,如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等。「故事類」類目之名可追溯至《舊唐書經籍志》[14]1987,而《舊唐書經籍志》乙部「故事類」又因循《隋書經籍志》史部「舊事篇」。《隋書經籍志》曰:
古者朝廷之政,發號施令,百司奉之,藏於官府,各修其職,守而弗忘。《春秋傳》曰「吾視諸 故府」,則其事也……晉初,甲令已下,至九百餘卷,晉武帝命車騎將軍賈充,博引群儒,刪採其要,增律十篇。其餘不足經遠者為法令,施行制度者為令,品式章程者為故事,各還其官府。搢紳之士,撰而錄之,遂成篇卷,然亦隨代遺失。今據其見存,謂之舊事篇。[18]
據此,「品式章程者」是為「故事」。《存目》沿用前代書目所設類目,而四庫館臣又認為「前代官制,史多著錄,然其書恆不傳」,而「建官為百度之綱,其名品職掌,史志必撮舉大凡,足備參考。故本書繁重,反為人所倦觀。且惟議政廟堂,乃稽舊典」。「大抵唐宋以來一曹一司之舊事與儆戒訓誥之詞」,可入「職官類」,該類目下又分「官制」「官箴」二子目,「以稽考掌故,激勸官方」[7]1058。而周必大《淳熙玉堂雜記》專記翰林故事,可與《館閣續錄》《容齋隨筆》等「互相稽考,南渡後玉堂舊典亦庶幾乎釐然具矣」[7]1061。因合「一曹一司之舊事」,而改屬職官類之「官制」目下。
關於「政書類」類目的設置,《總目》「政書類」小序曰:「志藝文者有故事一類。其間祖宗創法,奕葉慎守者,[是]為一朝之故事;後鑑前師,與時損益者,[是]為前代之故事。史家著錄,大抵前代事也。」四庫館臣認為《隋志》載漢武故事、《唐志》載魏徵故事等,「循名誤列,義例殊乖」。又考錢溥《秘閣書目》設「政書類」「謹據以標目,見綜括古今之意焉」[7]1076。而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分甲乙二集載南宋高、孝、光、寧四朝史事,時間跨度從建炎元年(1127)至嘉泰二年(1202)。此書雖有雜記之名,然體例為會要體。故四庫館臣將其歸入政書類通制之屬,並加按語云:「纂述掌故,門目多端。其間以一代之書而兼六職之全者,不可分屬,今總而匯之,謂之'通制'。」[7]1087
結 語
綜上而言,從書目編纂角度看,《存目》對宋人筆記進行分類的同時,對部分筆記傳布過程的卷帙篇幅、文字增刪等情況進行了簡要分析,也就筆記的書名、著者、版本及真偽等問題進行了考訂辨析。書名考釋方面,如周羽翀《三楚新錄》,《存目》言「三楚」者,乃「長沙馬殷、武陵周行逢、江陵高季興據楚地稱王者三家也」[12]396。佚名撰《五國故事》,書名所及「五國」者,謂「吳楊行密、南唐李昪、蜀王建、孟知祥、漢劉 龑、閩王審知也」12的。著者考訂方面,如《北夢瑣言》作者孫光憲,《存目》考曰:「《十國春秋》作貴平人,而自題乃稱富春。考光憲自序,言生自岷峨,則當為蜀人,其曰富春,蓋舉郡望也。仕唐為陵州判官,旋依荊南高季興為從事,以文學知名。後勸高季興以三州歸宋,太祖嘉之,授黃州刺史以終。舊以為五代人,誤矣。」[12]1029-1030《南部新書》作者錢易,《存目》考曰:「舊本卷首題籛後人,蓋以《姓譜》載戴氏出籛鏗也。易字希白,吳越王錢悰之子。真宗官至翰林學士。」[12]1032版本考訂方面,如司馬光《涑水記聞》,《存目》提要雖較《總目》要簡略許多,但對是書版本做了重要交代,其曰:「此書世有二本,一本不分卷,一本作十卷,與《通考》合。」真偽考辨方面,如《仇池筆記》,《存目》辨曰:
舊本題宋蘇軾撰。疑好事者集其雜帖為之,未必出軾之手著。觀下卷「杜甫詩」一條云:「杜甫詩固無敵,然自『致遠』已下句,甚村陋也。」其為偶閱杜詩,批於「致遠終恐泥」句上之語,顯然無疑,他可以類推矣。又如「蒸豚詩」一條,記醉僧事,及「解《杜鵑詩》」一條,解杜鵑有無義,亦皆不類軾語,疑並有所附會竄入也。[12]927
作為四庫全書館臣所撰分纂稿的統稿,《存目》不僅是南北七閣《四庫全書》書前提要及《四庫全書總目》撰成的基石,也完整串起從四庫館臣最初各自撰寫的分纂稿至《總目》,使後世學人可以管窺諸種提要彼此之間的關聯。四庫館臣對宋人筆記提要的撰寫,從最初分纂稿的初步加工,到《存目》的進一步整理,都為《總目》宋人筆記提要的深度凝練奠定了良好基礎,也為今人探究四庫館臣對於宋人筆記的學術認知變遷提供了獨特視角。雖然《存目》所載宋人筆記提要還存在內容不夠精審、文字不夠簡潔,甚至舛誤之處,卻難以掩蓋《存目》本身所散發出來的深邃的學術光芒,《存目》的學術價值還有待學人的深耕發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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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項目「宋代散佚筆記文獻輯校與研究」(19YJA770025);上海高水平大學建設上海師範大學中國語言文學創新團隊階段性成果。
[1]夏長樸先後發表《四庫全書總目研究的新資料——臺北「國圖」所 藏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見《第二屆中國古文獻與傳統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集》,2011年)、《〈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初探——編纂時間與文獻價值》《漢學研究》第30卷第2期,2012年)二文,重點探討了《存目》的編纂時間。劉浦江《〈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再探——兼談〈四庫全書總目〉的早期編纂史》(《中華文史論叢》總第115期,2014年)一文,利用四庫檔案文獻分析《存目》的來歷及成稿時間,特別討論了《存目》與提要分纂稿之間的關係。江慶柏《〈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著錄而〈四庫全書總目〉未收提要考》(《版本目錄學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一文,就《總目》未收而見於《存目》的14篇提要逐一考訂。趙永磊《〈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編纂性質考略》一文,認為《存目》屬於四庫館總纂官匯整諸提要的原稿殘存,並非進呈乾隆皇帝御覽之作。除以上論文外,臺灣商務印書館於2012 年,將臺北「國家圖書館」藏乾隆間鈔本《存目》影印出版,後江慶柏、趙望秦等先後對《存目》進行了整理校證,為學界深入探究本書提供了必要的文獻支撐。
[2]本表據江慶柏等整理《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第4-6頁)繪製。
註:本文發表於《河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4期,此據作者word版,引用請以該刊為準。感謝趙龍老師授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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