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進步,人類的思想也越來越開放。現在社會上的小年輕搞對象就像過家家一樣,說好就好,說分就分。再也沒有從一而終的思想。現在的社會上的人也很現實,有些人即使分手了還要追究處對象時候的費用,非要算的一清二楚。近日青島的一位姓徐的女子就因為和對象分手,被告上了法庭。我們具體來看一看。
被前男友告上法院
按正常來說現在的年輕人思想都很開放,分手應該不是什麼大事情,但是青島的小徐卻因為分手被前男友告上了法庭,讓她歸還兩個人戀愛期間的費用86萬元。
今年26歲的徐女士,長相出眾,身材高挑,可以說是一名美女子。但是她萬萬沒有想到,在杭州工作時談的男朋友,並且二人相處了兩年之久,現在居然對簿公堂,難道兩年的青春一點感情也沒有嗎?
小徐說:「他起訴的時候說這些錢都是彩禮錢,說我們倆要結婚了,這完全是無稽之談!」
前男友向她索要86萬元的話費,她感覺非常的不可思議,她認為這些錢是前男友兩年內心甘情願為她花的,如果不花這麼多錢,怎麼可能和他相處?
小徐說,前男友長相一般,身高比自己還矮,自己一米七,他只有一米六五,如果不花錢追求我,憑什麼跟他?現在分手了,還想要回這些錢,真是沒道理可言啊!
看中了前男友的錢
小徐還說,前男友比自己大了11歲,身高也比自己矮了5公分,如果她不花錢對我死纏爛打,肯定不會和他處對象的。
而且後來相處後,發現前男友非常的體貼,平時也非常的大方。
無論任何的節日前男友都會給她發紅包。慢慢的覺得他還不錯,所以就相處了起來。
小徐後來和前男友相處了一段時間後,發現他名下有好幾家公司,兩個人確立關係之後,他就更大方了。每次紅包最少的都是52000,而且10000元的也不少。
小徐說,他每次發紅包,紅包都會有備註,例如生日快樂,聖誕快樂等等。想這些個節日紅包一共293800元,在2018年7月19號還給自己發了一個11萬元的紅包,他說是表達自己的愛意,11萬就是一心一意的意思。
自從兩個人確定關係之後,男友一般都是用紅包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感情。時間長了還讓自己給工作辭了,專門享受人生。除了發紅包以外,平時花銷加上給自己買的一輛寶馬車,一共花了40萬元。
就這樣二人在一起過了兩年多的時間,但是小徐厭煩了這種生活,在去年的10月份提出來分手。在分手之後,前男友感覺非常後悔,自己花了這麼多錢,還不能滿足小徐,開始頻繁地向小徐要車,要錢。小徐認為這些錢和車都是你送我的憑什麼還能要回去?從前男友給出的清單可以看出,這兩年一共給小徐花了86萬元。
而且自己付出了兩年的青春陪前男友,難道這個也能拿錢計算嗎?
法院判決前男友勝訴
前男友看小徐肯定不會把錢歸還自己,所以一紙訴狀把小徐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前男友說這些錢都是給小徐的彩禮錢,現在二人並未能結婚,所以這些彩禮錢必須歸還。
據了解目前法院已經判前男友勝訴,小徐需要歸還86萬元錢。小徐表示自己不能接受,表示自己會上訴維護自己的權利。
潮叔說法
潮叔認為小徐和他前男友的三觀都有問題,小徐用自己的外貌和年輕當作資本換錢,如果不是為了錢肯定不會和前男友在一起。男方呢用金錢的方式追求愛情,肯定也是心術不正之輩。我們不能保證他以後不會憑著自己的幾個臭錢去禍害別的年輕小姑娘,既然你把人嚯嚯了就不能把錢再要回來吧?
這件事不知道法院最後為什麼判前男友勝訴,但是他肯定是最大的贏家,禍害了一個小姑娘以後還能把錢要回來,真是聞所未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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