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女子被「白嫖」兩年,分手後被要求歸還86萬:我的青春誰賠?

2020-12-27 騰訊網

情侶之間分手是很正常的,但也有一些情侶分手時鬧得很不愉快,把戀愛期間的花費算得特別清楚。

26歲的小徐年輕貌美,身材更是特別高挑,她的男友年齡比她大很多,而且長得還非常矮。一開始小徐看不上男友,但男方追求攻勢比較猛烈,每當逢年過節或者重要的日子都會給小徐發紅包,紅包少則有幾百,多則更有上萬。

明知道二人並不適合,但男方看中小徐年輕的樣貌和苗條的身材,而小徐看中男方願意為自己花錢,最終兩人確認了戀愛關係。但沒想到過了兩年之後,二人的戀愛還是以失敗告終。分手原本是件很普通的事,在大多數戀愛中都會出現,但沒想到小徐與男友分手後被要求歸還86萬。

男友表示,每次發紅包並不是出於主動,而是小徐要求的,為了順利追到女友,討女友歡心,所以他才會不斷的發紅包。

小徐覺得自己被男方"白嫖"了兩年,這讓她非常憤怒:那我的青春誰來賠?原本二人在一起就不是因為愛情,最後分手還上演了如此離譜的畫面,讓人覺得唏噓。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擇偶標準,但社會如此浮躁,很多人會因為以下這幾種錯誤的擇偶觀而選擇錯誤的愛情。

哪幾種錯誤的擇偶觀?

:過度注重外表

美好的事物人人趨之若鶩,有很多人在選擇對象的時候,希望另一半能擁有高顏值。畢竟兩人戀愛需要經常在一起生活,如果對方長得過於寒磣,其實也會讓人覺得非常痛苦。這一點雖然可以理解,但任何事情都要有一個度,一段感情如果只靠顏值來支撐顯然是不可能的,比起外表,對方的性格以及三觀更加重要。

:過度追求物質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是耍流氓,婚姻是建立在愛情基礎上的,而婚姻需要柴米油鹽來維繫。因此很多人在戀愛時因為看重對方的經濟條件,過度追求物質。既要男方有車有房,同時還要有體面的事業,彩禮更不能比別人低。這種錯誤的擇偶觀在當今社會非常普遍,更甚者希望通過婚姻來改變自己甚至是整個家庭的命運。

成年人之所以會出現錯誤的婚戀觀,說到底還是父母教育不善導致,家長有責任也有義務幫小孩建立起正確的婚戀觀。

家長如何幫小孩建立正確婚戀觀?

一、正確引導

小孩對待戀愛和婚姻的態度取決於家長的正確引導,在青春期,孩子會對異性產生懵懂的感情,很多父母一味責怪小孩,覺得他們不懂事。家長與其強制教育,不如告訴小孩什麼是愛,戀愛一定要在了解對方的基礎上,還要告訴孩子如何保護自己,愛護自己,不要做傷害自己的事情,這才是最重要的。

二、分享父母戀愛經歷

每個孩子都喜歡聽父母兒時的經歷,其實對於青春期的小孩來說,他們也喜歡聽父母的戀愛以及婚姻過程中的趣事。因為父母的言行舉止會影響到小孩,父母之間的關係和諧,對另一半足夠體貼愛護,這些都能讓小孩覺得溫馨,小孩心裡也會希望自己長大之後成為爸爸或媽媽那樣的人。

很多人在選擇戀愛對象時,會把物質基礎當成首要條件,也有一些人格外看重顏值,但這些其實都不是最重要的。孩子只有擁有正確的婚戀觀,擇偶時重視對方的性格和三觀,才能讓自己擁有一段甜蜜的愛情以及和諧的婚姻,而最關鍵的是,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都要記住,自己的未來永遠掌握在自己手中。

相關焦點

  • 女子戀愛兩年,卻要還86萬元彩禮,青春錯付該如何賠償?
    近日,有一位女孩在網上火了,她今年26歲。卻在最美好的年紀被被「白嫖」了兩年,她不甘心就此罷手。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她談過一次戀愛,男方比她大11歲,個子也矮。她看不上他,可是他卻為她花了很多錢。女孩動心了,男方俞先生經常給女孩小徐轉帳,都是大手筆。
  • 男朋友比自己大11歲,矮5公分,女友:兩年給我花了86萬元錢
    現在的社會上的人也很現實,有些人即使分手了還要追究處對象時候的費用,非要算的一清二楚。近日青島的一位姓徐的女子就因為和對象分手,被告上了法庭。我們具體來看一看。被前男友告上法院按正常來說現在的年輕人思想都很開放,分手應該不是什麼大事情,但是青島的小徐卻因為分手被前男友告上了法庭,讓她歸還兩個人戀愛期間的費用86萬元。
  • 戀愛時男友為她花了86萬,分手後女子拒還錢被起訴,法院:應該還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性格,所以對於同樣的一件事情,不同的人就會有不一樣的看法,而對於男女相處的時候,男方為女方花錢這件事上,如果兩個人的看法不一樣,還非常有可能鬧出官司來,日前青島的徐女士就因為和男朋友分手惹上了一場官司,而徐女士主要的問題就是她和男朋友分手後, 不肯歸還男朋友花在她身上的
  • 戀愛花90萬!分手後法院判決全部返還,女生的青春誰來還?
    並且還要要求歸還雙方在戀愛期間,男方給她的96萬彩禮錢,徐女士堅持戀愛期間的這些轉帳是俞先生主動贈予,不應歸還,引發了不少爭議。案件回顧:在俞先生和徐女士的關係中,該男子為該女子共花費了96萬元。一審法院判決該女子退還86萬元。其中10萬元是俞先生在某些節日送給徐女士的紅包。
  • 嫖資說好3萬隻收到3千,人妻出軌後怒斥姘頭:我要告訴老公!
    以下是女主和男主的部分聊天記錄記錄有點亂請大家自行腦補哈相關推薦 26歲女子自曝被白嫖2年 男方分手起訴成功要回84萬 1最近86萬彩禮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
  • 分手後前男友拿出帳單:把我這兩年花在你身上的86萬還給我
    0126歲的小徐最近收到了法院的判決書,起訴她的人是她前男友俞先生,起訴原因是要求她返還兩人戀愛時,男方在她身上的各種花費!共計86萬元!很多人看到這,覺得這男人怎麼這麼渣啊,和年輕姑娘談戀愛,分手後卻一紙訴狀把人家告上法庭,姑娘這兩年青春白給了啊!但前男友卻不這麼覺得,他認為,自己是奔著結婚去的,在她身上花這麼多錢,送了寶馬車,轉了紅包,每個節日都不落,在他眼裡,這就是奔著結婚為前提給這姑娘的彩禮!
  • 談戀愛2年花了80多萬,分手後男友起訴索回,女孩:我被白睡了?
    今日話題:談戀愛2年花了80多萬,分手後男友起訴索回,女孩:我被白睡了?和男友談了兩年多戀愛,花了86萬多,如今兩人分手後,男友起訴索回,當事人徐女士感覺很委屈。自己這兩年被「白睡了」嗎。可姑娘說這86萬都是平時男友轉帳給自己花的。當年男友追求自己也是很熱烈的,姑娘當時也不同意對方的追求,因為男友比自己大11歲,而且還比自己矮5釐米。而男友卻一直死纏爛打的追求她,然後給女方買豪車,買高檔奢侈用品,還給她發各種節假日的紅包,金錢方面也比其他男朋友都大方,所以兩個人就開始了談起了戀愛。
  • 女子花86萬買到保時捷模型,獲賠258萬,網友:咋買下來的?
    相信大多數車主都聽說過假一賠三的這條規定,按照規定4S店是不得隱瞞事實出售問題車輛的,不然的話就屬於惡意欺詐,需要對顧客進行假一賠三。今天要說的這名女顧客就獲得了這筆賠償。這名女顧客也是很敢的,因為網購流行,所以她想著乾脆自己在網上買一輛汽車算了。看來看去,女子看中了一輛保時捷。
  • 30歲女人的不滿:相親男和我談了一年就分手,我的青春損失怎麼賠
    導讀30歲的年紀早就到了適婚年齡,許多人都會覺得女人最好能夠在30歲之前結婚,這樣會比較好,也比較有競爭力。過了30歲還是單身的話,無論是女人本身還是身邊的一些人都會比較著急,想要趕緊找對象,趕緊結婚,步入大多數人認為的生活正軌。相親就會提上日程,也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但是相親不一定都能夠成功,也有著一些相處了一段時間之後就分開了,對於30歲的女人來說會覺得浪費時間和青春。
  • 50歲大叔和20多歲女友戀愛2年,花了200萬,分手後大叔向女子要錢
    50多歲的大叔和20多歲小女友戀愛2年,花了幾百萬,感情破裂後,大叔將小女友告上法庭,要求退還向他索要的200萬,但女子哭訴不願意。大叔能將錢討回去嗎?大叔為了要回那200萬,不光和小女友打官司,還找了記者進行曝光討錢。女子面對鏡頭始終低著頭,不願多說,而大叔很氣憤地對記者說:我發現她和我在一起時,同時還和其他的男人交往,太讓人生氣了。
  • 同居女友竟是有夫之婦,男子要求分手遭拒,女友:接受給你300萬
    一般情況下,選擇婚前同居的情侶基本上都是奔著結婚的念頭而去的,畢竟誰不想讓一段感情有始有終?但有時候,即使是朝夕相處的人,也不代表我們就可以完全了解對方,甚至在背後還會有讓人難以接受的其他身份,就像今天這篇文章的主角楊先生和陳女士,倆人曾經同居了一年時間,後來楊先生才發現女友竟是有婦之夫,他想要和陳女士分手卻遭到對方拒絕,還表示:你接受我們的關係,我給你300萬。
  • 戀愛期間給女友發紅包 分手後要求歸還法院會支持嗎?
    一般來說,男方在經濟上的支出要大於女方,所以在分手的時候會覺得自己很虧,於是分手時,男方就索要「分手費」,想要回自己曾經所有的花費。  那麼,法院該怎麼判呢?  近日,盧氏縣人民法院官道口法庭審結了一起前男友訴女友不當得利糾紛案。  案情回顧  小峰(化名)和小娟(化名)是初中同學。
  • 58歲大爺網戀46歲女子,奔現10天打款160萬,與女方鬧掰要回72萬
    北京五十二歲大爺網戀四十八歲女子,兩人見面10天就轉帳160萬。分手後,大爺要求女子全額償還,但對方只還76萬元。法院兩次審判,將此判為贈送。網戀尋偶詹勇今年已經52歲了,老伴多年前去世,膝下雖有兩個孩子,但都長期生活在國外,無法承歡膝下。
  • 異地戀兩年,程式設計師「被分手」!7萬多元的卡地亞手鐲送了還能要回來...
    90 後程式設計師陳康(化名)和女友小珍(化名)異地戀兩年,按照計劃,剛剛過去的十一長假,陳康應該去女友小珍家提親的,但去之前,小珍以陳康收入不高,沒達到自己的標準提出了分手。陳康挽回無果,要求小珍歸還 7 萬多的卡地亞手鐲和 50 多個紅包,總價值約 15 萬,小珍覺得這是戀愛期間,雙方你情我願的事情,不予歸還。
  • 極品男友:分手兩年後要前女友還iPhone 5S
    「是我的話,一腳踩成爛渣渣!姐妹們,如果遇到這種前男友,你會還嗎?」昨日,家住渝北的黃女士在朋友圈發表一張簡訊內容截圖並如是配文。原來,她昨天收到分手兩年的前男友的簡訊,內容竟是討還手機,稱如果不還,就要她拿出4000多元買下。帖子一出,隨即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都吐槽這個前男友太奇葩,但對於還不還手機,網友觀點不一。
  • 26歲離過婚和32歲未婚,你會娶誰?兩個男人說出了實話
    有這麼一個話題:「兩個女人,一個26歲離過婚,一個32歲沒結過婚,如果你是男人,你會選擇和誰結婚?」25歲離過婚和30歲未婚,你會娶誰?26歲,才出社會工作沒幾年,社會經驗較少,收入也不怎麼穩定,尤其是對很多90後女孩來說,她們錢不多,心卻高,男人沒車沒房,他們也不願意嫁。所以,找一個三十幾歲單身的總比找一個二十幾歲離婚的強。
  • 熬到二十九歲,沒等來結婚卻等來分手,女子:「青春都餵了狗!」
    文|膩子粉沫情感本文原創,抄襲必究01《歡樂頌》裡面樊勝美說:「我還就不信了!誰說女人到了三十歲就必須得結婚?就這樣把女人拖到了將近三十歲,才找個藉口和女人分手!這樣的男人簡直就是狼心狗肺了!要分手可以,想換女朋友也可以,可是你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還打著自己男朋友的身份不允許女人與其他男人有任何交集!不允許也就罷了,男人要是肯負責把這個跟了自己多年,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自己身上女人娶了倒也皆大歡喜。
  • 女子撿到100元後拒不歸還:有本事你別丟,誰規定必須要還?
    一女子在商店裡撿了別人的100塊錢,主人要求其歸還,這名女子拒絕了,雙方還因此發生了糾紛。事情的經過是怎樣的呢?男子丟了100元錢,拾到的人拒不歸還孫先生家住內蒙古赤峰,他在一家商店裡掏錢的時候,口袋裡有100塊錢掉在了地上,孫先生發現後,錢已經被別人撿走了。旁邊有一位大媽,她衝孫先生使眼色,告訴他是旁邊的一名女子撿走了錢。
  • 26歲「白富美」,集資3億詐騙1900萬,判十二年三個月!
    近期,一則「26歲女生涉嫌集資詐騙1900萬被公訴」的話題衝上微博熱搜,閱讀量高達1.6億。12月15日,杭州臨安區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盧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同時責令其退賠各被害人損失。盧某正是上述話題中的「女主角」。90後,年輕貌美,被抓前是一名房產中介,朋友眼裡的「完美女生」。
  • 80後女子1000萬銀行存款不翼而飛,結果告贏了,獲賠450萬
    家住遼寧瀋陽市的80後女子李某應朋友韋某要求,將1000萬元存入位於廣州市的建設銀行建行利雅灣支行,約好存款期限為半年。但僅僅4個月後,該筆帳款卻「不翼而飛」。於是李某將建行利雅灣支行告上法庭,法院終審判令該支行向李某賠償450萬元及相應期限內的活期存款利息。李某存款帳戶中的錢是如何「不翼而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