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是明朝專有軍政搜集情報機構,前身為明太祖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後改稱"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皇帝儀仗和侍衛。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衛。
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錦衣衛主要職能為"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 從事偵察、逮捕、審問等活動。錦衣衛曾經成功地幫助朱元璋完成了誅殺胡惟庸、藍玉等所謂叛逆朝臣的重要任務, 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都深受明朝皇帝信任。《明史·刑法志》記載:「胡惟庸、藍玉兩案, 株連且四萬。」這其中的「罪證」搜集和罪名羅織還有人犯處置, 錦衣衛都立下了汗馬功勞。錦衣衛也有參與收集軍情、策反敵將的工作,如在萬曆朝鮮戰爭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
其首領稱為錦衣衛指揮使,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直接向皇帝負責,朝中的其他官員根本無法對他們進行幹擾。錦衣衛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且進行不公開的審訊。所以, 朝中官員多畏懼錦衣衛。可以說錦衣衛在明朝屬於特權群體並且深受皇帝信任。有明一代, 錦衣衛都是皇權統治的重要組成部分。錦衣衛與後來設置的東廠、西廠共同構成了整個明朝的情報機構, 三者在職能上互有重疊, 又相互制衡,相當典型地體現了明朝特色的政治制度。
錦衣衛最早是御用儀仗隊,飛魚服是歷史上錦衣衛常備的服裝,這種服飾質地特殊,利用雲錦中的妝花羅、妝花紗、妝花絹做成,服飾上有著名的飛魚紋,飛魚並非是會飛的魚,這是一種幻想出來的生物,龍首魚身,看起來比較奇怪。除了飛魚服外,在錦衣衛裡面還有一種蟒服,這種衣服要比飛魚服更加珍貴,地位也更高一些,它並非是正常規制的官服。他們佩戴的繡春刀全為御賜,其他人不能擅自佩戴。但是如此服飾華美之下,你可能想不到錦衣衛的腳下通常是穿著一雙草鞋。
實際上, 作為國法禮制都較為完備的朝代, 明朝自開國皇帝朱元璋以來, 就對官員的言行舉止有了嚴格的規定, 某些規定甚至達到了嚴苛的程度。這些規定不僅指導和約束著官員的一言一行, 同時也對官員衣食住行都做出了明確的要求。在明朝為官, 從服飾上就能看出官階品級, 鞋履是服飾的一部分, 做幾品官, 穿什麼鞋, 極其等級分明。由於明法殘酷, 加之明朝歷代皇帝都格外重視法度, 所以對於明朝的官員們而言, 若是沒有按照規定擅自穿了不該穿的鞋子, 或者是在錯誤的時間穿了錯誤的鞋子, 輕則入獄, 重則性命難保。
明太祖朱元璋就對官員的靴子做了詳細的規定, 譬如:文武百官並同籍父兄伯叔弟侄子壻, 及儒士、生員、吏典、知印、承差、欽天監天文生、太醫院醫士、瑜伽僧、正一道士、將軍、散騎舍人帶刀之人、正伍馬軍並馬軍總小旗、教讀《大誥》師生許穿靴, 然不許用紅扇面、黑下樁, 與內官內使靴同;北平、山西、山東、陝西、河南並直隸徐州地寒, 人民許穿牛皮直縫靴;校尉、力士遇上直, 樂工當承應, 許穿, 出外不許;庶民、商賈、技藝、步軍及軍下餘丁、管步軍總小旗、官下家人、火者、皂隸、伴當、在外醫、卜、陰陽人, 皆不許。
由此可見, 錦衣衛軍官在平時是允許穿靴的, 但不可以穿和宦官同款的靴子;普通的校尉, 比如說平時擔任緝拿任務的錦衣衛、力士等人員只有在「上直」, 也就是隨駕參加儀仗時可以穿靴, 否則是不可以穿的, 尤其點出了「外出」辦案時, 不能穿靴。所以說對於錦衣衛而言, 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隨時穿靴子的。畢竟在整個中國古代靴子都是朝廷之上的官方鞋履樣式, 特別是明清兩代皂靴幾乎是朝廷官員的標配。若是行走於朝堂之上的官靴, 被一般低級官員或者士兵堂而皇之地穿著滿大街的亂走, 確實有辱朝廷臉面。當然了, 作為皇帝身邊心腹的錦衣衛自然是不敢隨便破壞朝廷禮制的。況且, 在特殊情況之下, 錦衣衛外出辦案, 為了掩蓋自己的身份, 也往往會故意穿上草鞋, 這樣不僅不會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同時也符合當時的朝廷要求。最後, 不得不說的是, 對於負責緝拿任務的力士和錦衣衛而言, 輕便而又不懼雨水的草鞋才是真正耐用的鞋子。至於行走於朝堂之上的官靴, 多少有些華而不實。
一雙草鞋, 一雙官靴, 對於明朝錦衣衛來說, 伴君如伴虎, 衣飾稍有不慎, 最後的結果是, 一時舒服了雙腳, 反卻搭上了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