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發布的《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是對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認定規則,從規模、關聯度、可替代性、複雜性4個維度進行綜合評估,與國際慣例保持一致,比單純採用規模評價銀行的系統重要性更為全面。
12月3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正式發布《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距離該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發布剛剛過去一年時間。辦法的正式出臺,標誌著我國在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道路上前進了一步。
辦法制定體現了金融監管與國際接軌的原則。央行、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表示,2008年發生國際金融危機後,強化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防範「大而不能倒」問題成為全球範圍內金融監管改革的重要內容。
記者了解到,今年11月,金融穩定理事會(FSB)剛剛更新了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G-SIBs)名單,我國工農中建四大行均名列其中。此外,我國的交行、招行、興業、浦發、中信、光大、民生、平安、廣發、華夏銀行以及北京銀行、上海銀行等12家銀行也進入了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的參評範圍。
從國際做法來看,歐美國家在深刻反思國際金融危機的教訓後,紛紛在監管改革中強化了央行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大型銀行的監管。比如,美國針對資產規模1000億美元以上的銀行控股公司實施更高的審慎監管標準,同時在美聯儲內部設立大型機構監管協調委員會(LISCC),對11家系統重要性銀行實施監管。
此次發布的《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是對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D-SIBs)的認定規則,從規模、關聯度、可替代性、複雜性4個維度進行綜合評估,與國際慣例保持一致,比單純採用規模評價銀行的系統重要性更為全面。另外,評估辦法聚焦於銀行本身的重要性,衡量的是機構一旦出現風險可能對金融體系產生的影響,與風險高低的評價是不同的維度。
央行在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的反饋中指出,我國金融體系以間接融資為主,國內銀行規模體量大、跨區域、跨行業的情況比較多,因此將系統重要性銀行的閾值從300分下調到100分,入選的系統重要性銀行數量將擴大。
根據評估辦法,納入參評範圍的銀行有30家。2019年末,30家銀行資產規模合計超過200萬億元,佔銀行業總資產的比例超過70%。系統重要性銀行的穩定直接關係到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定和服務實體經濟的成效。因此,做好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評估與監管工作尤為重要。
本次發布評估辦法只是完善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框架的基礎。附加監管規定正在內部徵求意見過程中,成熟後將對外公開徵求意見,後續央行、銀保監會還將發布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
業內專家向記者表示,系統重要性銀行應當嚴格評估識別,數量既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太多了容易導致對系統重要性銀行概念的誤讀,太少了達不到相應的政策效果。強化對系統重要性銀行的監管,一個重點是避免產生道德風險,不能形成進入「保險箱」和「榮譽榜」的錯覺。
在後續附加監管中,將更加注重採取事前的監管措施,要求系統重要性銀行制定恢復與處置計劃,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建立健全自救機制,提高自救能力,落實自救資源,而不是等到發生重大風險後倒逼公共資源進行救助。鼓勵銀行降低複雜性、提高透明度,降低系統性風險。
央行表示,將注重採取早期糾正措施,對業務擴展過快、信貸集中度過高、複雜性過高等行為進行風險預警,避免系統重要性銀行承擔不必要的風險,避免被動地依賴資本吸收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