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和英國除了忙著防疫疫情,也在忙著和各大網際網路巨頭打官司。
英國表示,一個新的政府部門將致力於解決人們對少數科技巨頭集中權力的持續擔憂。英國多個部門表示,計劃成立一個數字市場單位(DMU),以執行「一項新的準則,用來規範目前主導市場的企業壟斷行為,當然谷歌和Facebook首當其衝被針對」
而在當地時間周三,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由48個州及地區的總檢察長組成的聯盟,分別對Facebook提起了兩起反壟斷訴訟,而且要求臉書必須出售旗下WhatsApp和Instagram。兩起訴訟聲稱,臉書採用了收購或封殺策略來打壓競爭對手,並阻止較小的競爭對手成長。
這些訴訟針對的是臉書的兩筆主要收購:社交媒體Instagram和WhatsApp,該公司最終可能被迫剝離這兩款應用,面對遭遇訴訟其股票最近也受壓下跌。
美國葉史瓦大學卡多佐法學院教授薩姆·溫斯坦表示,就案情而言,訴訟指控非常地強勁有力。不過,尋求解決辦法卻很難,因為分拆是一種不尋常的校正措施。但是,針對此案採取這種辦法,肯定是值得的。」雖然為了達到反壟斷目的而採取分拆一個公司的辦法是十分罕見的,但是在這一點上,與美國司法部針對谷歌的反壟斷訴訟案並不一樣。雖然對一家公司進行反壟斷性的分拆行為並不常見,哪怕是小規模的分拆,但是這樣的案例並非沒有。最著名的是在1982年,美國司法部曾迫使電話公司ATT進行了分拆。
美聯邦貿易委員會聲稱,Facebook參與了一項系統戰略,以消除對其壟斷的威脅,包括2012年和2014年分別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聯邦貿易委員會此前已批准了這兩項收購。
Facebook收購Instagram和whatsup的價格分別為10億美元和190億美元。
而此次訴訟提到,Facebook在美國個人社交網絡市場擁有壟斷權。聯邦貿易委員會表示,作為訴訟的一部分,該委員會將尋求永久禁令,這可能導致Instagram和WhatsApp的剝離。此外,聯邦貿易委員會將尋求禁止Facebook對第三方軟體開發商施加反競爭條件。其實大家都知道早在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之前,Facebook就開始進行其他收購,目的很明顯就是打壓競爭、剝奪競爭對手寶貴的服務。比如為了應對Twitter和今年來針對Tik Tok的動作。
此前,Facebook高管表示,此舉將使Twitter無法使用其聯繫人導入服務,而這種服務可能有助於該社交網絡的增長。後來,Facebook又試圖收購Twitter,並對於未收購成功「表示遺憾」。
隨後,在確定了對其主導地位的兩大新的競爭威脅--Instagram和WhatsApp之後,Facebook採取行動,通過成功收購這些公司來壓制了競品的威脅。
這些都反映了執行長馬克·扎克伯格在2008年的一封電子郵件中表達的觀點,即『與其競爭,不如收購。』」這個八零後手段可不少,國內某些企業正在這樣做,這也是資本市場的固有慣性思維。
針對這次Facebook的這兩起訴訟,可能會得到當選總統喬·拜登即將就任的新政府團隊的支持。不過,媒體沒有能夠獲得來自該團隊的置評。
這次在對Facebook發起訴訟的表決中,FTC的5名組成委員中,3名贊成,2名反對。3名贊成提出起訴的委員中,2名是民主黨人。
針對這次訴訟的部分內容還稱,Facebook一直限制WhatsApp提供移動消息服務,而不是允許WhatsApp成為與Facebook主應用競爭的個人社交網絡提供商,並限制了WhatsApp在美國的推廣。」Instagram一直在吸引Facebook主應用的用戶和用戶參與,Facebook試圖阻止Instagram對Facebook的侵蝕,從這可以看出,如果Instagram獲得獨立,將對Facebook的社交網絡構成重大威脅。
由此可見,儘管Facebook將這兩個炙手可熱的社交應用收入麾下,依然在阻礙它們的發展。
康奈爾大學法學院的反壟斷教授喬治·海伊認為,由於在訴訟中沒有刑事指控,Facebook沒有分拆旗下Instagram和WhatsApp的動機。此外他還預測稱,該訴訟案迎來最終判決將會耗時多年。
對於美國來說,反壟斷法與反壟斷訴訟由來已久,一般認為,美國1890年頒布的《抵制非法限制與壟斷保護貿易及商業法》是世界上最早的反壟斷立法。因最初是由參議院議員約翰·謝爾曼提出的議案,故稱《謝爾曼法》。利用《謝爾曼法》,美國政府曾成功地肢解了標準石油公司、美國菸草公司和AT&T(美國電報電話公司)這三個最有名的託拉斯。近20年來,微軟、亞馬遜和蘋果等也相繼受到了美國的反壟斷調查。2000年,微軟也曾險些遭到一分為二的命運。
在老丁看來,事實上,任何一家這樣的網際網路公司做大,都會面臨很大的安全問題,和市場競爭問題,今天可能會給老牛上環,明天也有可能輪動去給孫悟空上緊箍咒。總是需要做一些限制。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