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綿陽商業步行街,時常會有商鋪音響播放廣告,有時聲音過大會困擾附近居民。
此類警情,多數經過民警現場提醒,商家都能馬上改正,但今天遇到了「我行我素」的一家。
12月22日15時許,四川綿陽特巡警巡邏一大隊接指揮中心指令:稱在步行街某商店噪音擾民。
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是某商店使用外放音響過大,經現場教育制止後,對該商店負責人劉某進行了警告,劉某也表示接受批評,馬上將音響關小。
半小時後又接到群眾舉報,發現噪音在同一位置,民警又一次趕到現場發現該男子劉某依然我行我素,這次不但音樂聲更大,還帶上了話筒大喊叫賣。
民警嚴厲制止,要求其馬上關閉音響,並告知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隨後民警將該負責人劉某帶至轄區派出所給予了治安罰款的處罰。
@鐵牛身邊事 提示:使用外放音響一定要控制音量,不要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現場民警教育處理時,一定聽從安排,不要覺得是一件小事而拒不整改,否則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