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5 11:1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9月17日,任丘某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魏某某與河北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一起來到任丘法院,在法官張立祥的主持下,雙方籤下了調解協議,約定任丘某投資有限公司於9月30日前給付河北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16371202.2元。兩天後,該筆上千萬元的工程款便打到了河北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帳上。當原告河北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得知這個結果時,欣喜不已。
原來,早在2015年3月30日,任丘市住建局與任丘某投資有限公司籤訂合同,達成合作意向,投資、開發任丘市某路段汙水管網、管道工程。同年,河北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標該工程。2015年5月1日,該股份有限公司與任丘某投資有限公司籤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合同造價為33252505.15元。河北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工程後,積極履行施工義務,並於當年12月30日順利竣工。
2019年4月16日,經任丘市工程預決算審計中心審計,審計價款為28371242.51元。工程竣工後,任丘某投資有限公司僅向河北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200萬元,剩餘款項未支付。河北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於2019年10月10日將任丘某投資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後雙方在任丘市法院辦案法官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約定任丘某投資有限公司於同年10月20日前給付河北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16371202.2元。
然而,任丘某投資有限公司並未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今年9月15日,河北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任丘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任丘市法院立案庭法官鑑於該起糾紛涉案標的巨大,且時間久遠,如若處理不好,恐引起更大負面影響,故引導河北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選擇訴前調解。
法官張立祥接手了此案。他在調解過程中發現,原、被告雙方對案件的基本事實及欠款事實均沒有太大爭議,在與被告任丘某投資有限公司進行溝通時,該公司雖是頗有微詞,提出工程本身存在瑕疵、工程款暫未到位等諸多理由,但均不是不支付款項的法定事由。由此,張立祥決定從被告任丘某投資有限公司尋找突破口。在先後兩次與任丘某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魏某某約見時,張立祥先對他進行了訴前輔導、告知訴訟風險、法律釋明和訴訟指引,從算好信譽、時間、經濟、風險「四筆帳」角度,幫助其分析因果。經過張立祥的耐心勸導,魏某某意識到如果要進行漫長的訴訟,不僅耗時費力,還將受到法律的懲戒,公司的信譽也會一敗塗地,這對公司的發展將會是致命的打擊。在仔細衡量利弊得失後,他表示願意接受調解。
於是,在張立祥的主持下,雙方很快達成了還款協議,任丘某投資有限公司於兩日後自動履行完畢。
原標題:《【聚焦媒體】千萬元巨款糾紛案調解結案》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