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恩愛夫妻今卻對簿公堂,彼此心灰意冷都同意離婚,可是一起共同打拼十幾年積累的千萬身家,雙方卻一分一毫不肯退讓。3月19日,廉江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潘玉霞法官用了整整一天的時間悉心調解,夫妻最終對婚姻財產達成調解協議,和諧「分家」結案。
女士李某與男士胡某於2002年通過朋友介紹認識,數月後登記結婚,分別生下一兒二女。婚後夫妻倆勤勞肯幹,前後在廣州、廉江置辦了多處家產,可是當孩子、房子、車子、票子樣樣齊全了,也過上了人們眼中的「小康生活」,此時雙方卻發生了情感糾紛。李某認為胡某缺乏對家庭和子女的照顧,還對李某實施家庭暴力,導致李某對胡某徹底失去信心,不願再與其生活在一起,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婚姻關係名存實亡。故李某向法院起訴離婚。
庭審過程中,潘玉霞法官經對夫妻雙方進行庭審調解和好無效後,認為兩人確實感情已破裂,最終經調解,兩人同意離婚,可是對多處共同房產爭吵不休,雙方都不願作絲毫的讓步。承辦法官潘玉霞對李某和胡某說,如果房產進行價值評估,那不但浪費時間,還需要給付一大筆評估費,希望雙方都可以各退一步,心平氣和地對所有財產進行合理分割,協商出一個大家都滿意的分割方案。夫妻倆認為潘玉霞法官說得很有道理,都願意聽從她調解。因考慮到廣州的一處房產,原告李某和子女正在居住,潘玉霞法官建議此處房產及車位歸原告。潘玉霞法官又耐心對其他財產一一進行合理分割,最終原被告對子女撫養、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當庭達成了離婚協議,原被告當場籤訂調解協議書。臨走時雙方當事人都沒有怨言,彼此服氣,並對潘玉霞表示了感謝。
庭審結束後,潘玉霞法官溫馨提醒原被告,家庭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經營,彼此尊重。即使感情不和,勞燕分飛,也要做到不傷害小孩、家人的感情。雖雙方不再是夫妻關係,但依然是父母角色,要盡父母責任,保證小孩得到來自父母的關愛和照顧。
來源:湛江雲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