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靈修丨《申命記》:《申命記》二十二章

2020-12-10 基督教資訊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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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回顧第二次領受誡命和律法(10-26章)
七、各樣的條例(14:1-26:19)
(二十八)幫助弟兄(22:1-4)
1、歸還迷路的牛羊(1-2節)
2、歸還驢和衣服(3節)
3、拉起牛驢(4節)

(二十九)男女衣服不可亂穿(22:5)
(三十)不可取雛又取母(22:6-7)
(三十一)房頂要安欄杆(22:8)

(三十二)不可混雜(22:9-11)
1、不可種兩樣的種子(9節)
2、不可牛驢並用(10節)
3、不可用兩種料子做衣服(11節)

(三十三)外衣四圍要做繸子(22:12)

(三十四)貞潔的條例(22:13-30)
1、懷疑妻子不貞的處理(13-21節)
(1)丈夫的懷疑(13-14)
(2)父親拿出見證(15-17)
(3)對丈夫的懲治(18-19)
(4)失貞的女子要被打死(20-21)

 2、處罰淫亂的人(22-29節)
(1)與已婚婦人行淫的(22)
(2)與訂婚女子在城中行淫的(23-24)
(3)與訂婚女子在田野行淫的(25-27)
(4)與未婚女子行淫的(28-29)

3、不可娶繼母(30節)

申命記二十二章,這裡講了各樣的條例。二十二章1-4節,講到幫助弟兄;5節講到,男女衣服不可亂穿;又講到,不可取雛又取母,就是如何對待鳥;房屋要有欄杆;不可混雜,不可把兩樣的種子種在一塊田地裡;外衣四圍要有衣裳繸子;還有貞潔的條例,就是不可犯淫亂的罪。

二十二章1-4節講到,幫助弟兄。「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它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你的弟兄若離你遠,或是你不認識他,就要牽到你家去,留在你那裡,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你的弟兄無論失落什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他拉起來。」這裡提到的都是弟兄;在其他經文裡提到的,你的鄰舍,甚至你的仇敵,他的驢被重擔壓倒了,你要幫助他。這裡講的都是實際的案例,舉出實際的例子。看見牛、羊、驢、衣服、別的東西,你都要撿起來還給他。這裡沒有列舉金銀,更不會說人民幣。我們可以舉一反三。有人曾經問:地上掉的錢,可不可以撿起來?那要看什麼情況。如果你親眼看到是某個人身上掉下來的,你就要告訴他。也有人開計程車,人家在車上落下的包。什麼情況都有,總之,你要還給人。如果你沒有看見是誰掉下來的,錢也少,如果是百八十、三百、兩百,不可能報案;要是金額大,你找不到失主,就送到派出所報案。金額少的話,不值得報案,你也可以施捨給要飯的。還有人問,撿的能不能奉獻。當然,奉獻也不算有罪。還有一個情況,如果你發現是有人故意丟的,那你就要小心了,你若撿起來,可能就要倒黴了,他就要訛詐你。如果你買東西,人家的錢找錯了,你應該還給人家。你不要不務正業,故意跟人家借錢。凡事不可虧欠人。因為有貪心,借錢不還,是錯的。你如果真的很貧窮,必須跟人借,你也得向那些有的,或是親屬,或是了解的人借;不可以見人就借錢。

這裡講到,撿到人家的東西,都要還給人家。如果認識他,你就送去;不認識,你就留在家裡,等他來找。中國人有一句話,叫將心比心。在馬太福音七章12節,耶穌說:「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如果人家找你錢找多了,你不還,這是詭詐、不誠實,你得的是錢,出賣的是品德、生命;嚴重了,你養成貪心,你就出賣了靈魂,就像猶大、巴蘭、底馬。你得到的權柄、名望、地位、金錢、物質都應該是神賜福給你的,或是別人白白願意施捨、奉獻的,或是你親手勞力得來的,或是投資賺的,還要投資那些安全可靠的。不可以存著貪心。偷是錯的,貪也是錯的,受賄也是錯的還有,有事沒事跟人借錢,借了不還,這樣的人讓人討厭。也不可以見人就要錢,那就成乞丐了。哪怕你是打著團隊和教會的名義,都不可以這樣說,因為神家不缺錢。你到處要,是因為你想發展你的事業,你不一定是侍奉神。我相信,你做在神的心意中,人會主動拿來。就像摩西,他要,也是跟以色列人要,是神叫他要的。有的人有事工,就天南地北到處去募捐。大衛建殿,他帶頭奉獻,他要求本國的人奉獻。還有彼得,人都主動把金銀拿來了。戴德生說:神的工作按照神的心意,照著神的時間,是不會缺乏的。真的不會缺乏。神是養活麻雀的神,豈能不養活你?所以,我們不要倚靠任何一個人,也不要倚靠錢,也不要倚靠自己人是靠不住的,連你自己也靠不住,你要倚靠永不改變的神。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我們在財務上要清清潔潔的。

這裡一方面講到,你對鄰居要有愛;一方面,你沒有起貪心,因為那不是你的。你說是你撿的,那人家撿到你的,你怎麼想呢?所以,一定要遵守耶穌說的那句話:「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先知和律法一切道理的總綱。」(太7:12要有愛心。真正有缺乏的,你可以施捨,可以奉獻,可以幫助有些信徒有需要借,最好你跟親戚朋友,跟認識的人借。但是,你不能成為一個喜歡借錢不還的人。為了教會的事工或者傳道人,不可以張口跟人家要錢、借錢,這是很大的敏感性的問題,人家都會忌諱。你有屬靈的裝備,你有服侍的果效,你真正是主呼召的人,絕對神會養活你就怕你沒有主的呼召,或者貪心不足。

5節,「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這是神不喜歡的,男就有男的打扮,女就有女的打扮。這個時代敗壞到一個地步,可怕得很。彼得說,不要以穿美衣、戴金飾為裝飾,這是外在的;內在的裝飾就是以長久安靜、溫柔、謙卑、順服的好品德為裝飾,這才是真正的裝飾。你有這樣的思想,有這樣的性情,你活出這樣的形像、樣式,乃是神所喜歡的。於宏潔說:這個時代最大的咒詛就是幼稚、膚淺。我們需要成熟、老練、穩重,不要那麼容易被誘惑。有一個不知道是不是老姐妹,口紅擦得嚇人,說:「人家看見我,都非常尊重我。我有多少多少套房子,我有公司。」非常外露,很離譜。我們要老練、成熟、穩重。

6-7節,「你若路上遇見鳥窩,或在樹上,或在地上,裡頭有雛或有蛋,母鳥伏在雛上,或在蛋上,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總要放母,只可取雛,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你不可以趕盡殺絕。留著母,它還可以生下一代。如果你連母帶雛都滅絕了,都這麼幹,那就滅種了。環境被人破壞了,很多動物死了,生態失衡,問題多多。

8節,「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這是有背景的。我們這裡蓋的房子都要起脊,起脊的房子上沒有人會安欄杆,為什麼呢?沒人上去。以色列人的房子,頂是平的。就像大衛,他睡醒以後,起來在房頂上遊行。他們的房子一家接一家,是可以在房頂上到處走的。所以,他在房頂上遊行。房頂是平的,就可以上去。你如果不按欄杆,掉下去了,你就有禍了,你有責任。你家裡的樓梯也是。你有樓梯,沒有欄杆,去你家裡的人若出了事,你是要負責任的,負法律責任的。神什麼都想到了,真的是全備。因為我們不是這樣的背景,連我們想不到的,祂都想到了。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不可以隨隨便便

9節,「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裡,免得你撒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要充公。」這裡講到,你不可以把兩樣種子種在一塊地裡。對以色列人來說,就是字面,就是不準他這樣做。屬靈含義是什麼呢?就是你不能又順從聖靈,又順從情慾;你不能又接受耶穌的生命,又活在亞當裡。因為那是兩個不同的生命

你也不可以把牛和驢套在一個軛上。牛是耕地的,驢是推磨的;驢是不潔淨的,牛是潔淨的。對以色列人來說,就是按照字面,牛和驢不可以同耕地,不可以就是不可以,就這麼簡單。屬靈的教訓是什麼意思呢?就代表,一個人如果沒有重生,倔強、固執、不聽勸、任性,你不可以讓他在教會中侍奉牛是很有力的,兩個牛套在一起耕地,那沒問題。驢蹦躂蹦躂,那就很奇怪。對那些任性的、不聽勸的、固執的、不順服的,如果是一貫這樣的做法,有可能他沒有重生;就算重生了,他也沒怎麼改。你敢叫他侍奉,沒有好結果。那些倔強的、任性的、不聽話的,你叫他侍奉,你就是找倒黴。它跟牛不是一樣的生命,不可以同負一軛,要表達的是這個意思。

還有,不可以用兩樣的料子作衣服。比如,羊毛跟棉花,因為它不是一個類型的,不可以攙在一起。你不能又披戴基督,又彰顯自己。用同樣的料子,就是用棉花的就用棉花的,用羊毛的就用羊毛的。一個是動物的毛,一個是棉花,不是一個種類,你不能攙在一起。他要表達的就是,你不能披戴基督,又披戴你的老舊人

有同工跟我說,解經不可以到處亂串。講道,第一步,你要把經文給解釋出來;第二步,你要帶出教訓;第三步,要應用。要不然,你幹嘛要查經?你不就是研究死知識嗎?弟兄姊妹,我們總以為我們明白了聖經,覺得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別人都不對的,那要小心。我曾經說過,判斷異端,有根據原則來判斷的,也有根據現象、行為來判斷的。你聽到一個人說,誰都不得救,惟有他得救,百分之九十九點九是異端,因為正統教會不敢這樣說。還有,他覺得誰的都不對,覺得自己最厲害,基本上是走極端的。你從他講的話,從現象、行為,就能知道他歪了。保羅敢講:「約翰算什麼?彼得算什麼?約翰一天到晚講愛,神學講不清楚;彼得布道,咋咋呼呼,講得那麼膚淺」,他敢這樣說嗎?他絕對不敢這樣說。我們不要總覺得只有自己厲害,誰都不行,這是驕傲。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不是全能的,我也不是全能的,地上就沒有全能的人,只有一位全能的神。不要覺得你什麼都會,你什麼都厲害。你講系統神學厲害,你不一定會講聖經神學;你講聖經神學厲害,你不一定會講教牧學。你是使徒,你不一定是先知;你是先知,不一定是牧師。誰厲害?耶穌厲害,我們都是從耶穌那裡領受的。所以,不要覺得只有我厲害。要謙卑,把榮耀歸給神,要看得合乎中道

什麼叫看得合乎中道?你不要拿著使徒去要求牧師,你不要拿著別人衡量自己,你也不要拿著自己衡量別人。因為每個人的恩賜不一樣,職分不一樣,信主的時間長短不一樣,文化不一樣,背景不一樣,個性不一樣,你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你要看神怎麼看。恩賜、個性、才幹、職分、信主時間的長短、家庭的背景不一樣,沒有關係。有關係的是什麼?不管你是文化高,還是文化低,你詭詐、陰險、驕傲、膚淺、無知、愚昧,是有問題的,這個問題才大。有聖靈、沒有真理,有真理、沒有聖靈,才有問題。

有關貞潔的條例,不可以淫亂。13-30節都是講貞潔的條例。

13節,「人若娶妻,與她同房之後恨惡她」,就是信口說她不貞潔,女子的父親就要把證據拿出來。如果是假的,就要罰這個人,並且終身不可以休她。因為他玷汙了她,毀謗了她,冤枉了她。如果是真的呢?就要把她打死。

13-21節是講到,懷疑妻子不貞潔的處理。怎麼處理呢?13-14節講到丈夫的懷疑,15-17節講到父親拿出來證據。如果拿出來證據,不是這樣的,丈夫是信口開河的,就要處罰丈夫。如果是失貞的女子,就要治死她。

22-29節講,處罰淫亂的人。第一個,與已婚的婦人行淫的,22節。「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這個時代是最可怕的。就像挪亞的世代,也是因為淫亂的罪,羅得的世代也是因為淫亂的罪。耶穌說,末了的時代叫邪惡淫亂的時代。就是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又買又賣,又耕種又建造,婚姻的混亂,同性戀,更可怕的是多元素家庭。我們要好好來渴慕神、尊重神、遵守神的話。

23-24節,與訂婚的女子在城中行淫的。從聖經上一直可以看到,聖經非常強調信實,說話算話立約也好,許願也好,起誓也好,說過話也好,都是板凳上釘釘,不容改的。「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她,與她行淫,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裡卻沒有喊叫;男子是因為玷汙別人的妻。」他說是「玷汙別人的妻」。雖然還沒有娶,但是不容反悔的。就像已經立了約,像籤了合同一樣的。說了話,是沒辦法反悔的。從聖經的角度來說,並不是結了婚才是妻子。那時候沒有結婚證,就是你還沒有請客,沒有向世人宣告你們結婚了,還沒有入洞房,她也是妻子,只不過是不能同居。「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了。」聖經非常強調說話算話,立約、發誓、許願,你都得守住你的話。這裡還沒娶,就說是妻子。而且,與這樣的人行淫了,就得打死,把這個女子也打死。如果沒有許配呢?就完全不一樣了。沒有許配的,你就要出錢給她父親,然後娶她,一輩子不能休她。上帝為什麼要這樣說?就是叫人信守諾言。我小的時候,一個姑娘家,媒人提媒,基本上父母都會願意。百分之八十都一提就願意,不同意也不行。如果媒人給你提,今天提不同意,明天提不同意,後天提不同意,那就傳得沸沸揚揚的。為什麼一提就願意?怕你不願意,人家就說你,挑剔、眼界高等等,講一大堆論斷、批評的話。一提,大部分都願意;但是願意了,就不能吹。你若吹一次,吹兩次,那又成了國際新聞。那個時候哪有人離婚啊,一年法庭都判不了一個離婚的。這個時代是一個沒有信用的時代,說話不算話。你許願給上帝,祂都會記住,你不能說話不算話所以,我們不要信口開河,張口就說、就承諾、就許願。千萬不要隨便說,隨便說真可怕,求主憐憫。弟兄姊妹,我們千萬要謹守口。人在言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了。只要訂婚,她就算了。

與訂婚女子在田野行淫的,25-27節。這是又一個講法。在城裡,她有責任喊;她不喊,她要被打死。在田野,就不打死了。「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她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但不可辦女子;她本沒有該死的罪,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將他殺了一樣。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並無人救她。」她是冤枉的。她在城裡不喊,就有罪;她在田野喊了,沒人救她。

與未婚女子行淫的,28-29節,「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與她行淫,被人看見,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汙了這女子,就要娶她為妻,終身不可休她。」沒有許配、沒有結婚的處女,如果玷汙了她,就要拿銀子給她父親,還要娶她,終身不可以休她。

30節,「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娶繼母為妻的是大惡。在這裡沒有講得那麼全備。《利未記》講到不可娶繼母,也不可娶嶽母,不能娶了女兒、又娶她的母親,這是犯了亂倫的罪。


本文原載自作者公眾號「毗努伊勒」,基督時報蒙允轉載,不擁有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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