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共同牽頭制定的《電子商務平臺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國家標準公開發布,這是我國首個明確規定電子商務平臺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的推薦性國家標準。
如何充分借鑑電子商務平臺智慧財產權保護已有經驗,結合我國電子商務領域發展實際,推動加強電子商務平臺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國家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保護司負責人對該標準進行了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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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加強電子商務平臺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有何重要意義?制定和發布此標準能起到哪些作用?
答:黨中央、國務院對電子商務平臺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度重視。2019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見》,明確提出「研究建立跨境電商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制定電商平臺保護管理標準。」2020年4月發布的《2020-2021年貫徹落實〈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見〉推進計劃》,進一步提出「研究編制電商平臺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標準,制定出臺治理電商平臺盜版、侵權與假冒現象的政策文件。」研究制定《電子商務平臺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國家標準是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有助於完善電子商務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優化營商環境。
我國電子商務行業發展迅猛,平臺智慧財產權保護面臨多重挑戰。通過標準化手段加強電子商務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有利於規範電子商務平臺行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應對全球治理體系的複雜變化給電子商務智慧財產權保護帶來的新挑戰,也有助於推動電子商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此標準內容涵蓋電子商務平臺中專利、商標、著作權、地理標誌等多類型智慧財產權,涉及電子商務平臺、平臺經營者等相關主體責任和義務,可有效引導電子商務平臺保護和管理智慧財產權、平臺經營者和平臺內經營者管好和用好智慧財產權、消費者和社會公眾尊重和了解智慧財產權。該標準的制定發布有利於引導電子商務平臺相關各方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優化電子商務領域營商環境,展現我國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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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電子商務平臺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國家標準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電子商務平臺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國家標準包括範圍、規範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電子商務平臺管理、電子商務網絡信息平臺要求、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一致性測試要求等七章。
第1章「範圍」、第2章「規範性引用文件」、第3章「術語和定義」、第7章「一致性測試要求」規定了該標準適用的電子商務相關範圍、規範性引用文件、標準中相關術語的定義以及應滿足的相應要求。
第4章「電子商務平臺管理」明確電子商務各方主體責任和義務。包括信息管理、管理制度、智慧財產權爭議解決3方面內容。重點從商戶入駐平臺的信息備案和商品智慧財產權相關信息展示、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侵權通知發出、侵權通知受理、通知處置及結論等內容進行規範,
第5章「電子商務網絡信息平臺要求」對電子商務網絡信息平臺功能提出了具體要求,包括總體要求、功能要求、證據管理、監管協查、新技術應用等5方面內容。要求電子商務網絡信息平臺應建立相關資料庫,用於對相關信息進行存儲、證據管理、追溯管理、協助核查等。
第6章「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包括總體要求、機構與職責、信息和知識資源等3部分內容,規範了參與電子商務平臺的相關方建立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設置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並配備專、兼職人員或委託專業機構代為管理,提供宣傳、培訓、交流、指導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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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該標準作為我國首個明確規定電子商務平臺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的推薦性國家標準,有哪些亮點和特色?
答:該標準旨在確立電商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最佳實踐,其亮點體現在兼顧創新激勵發展和市場秩序的維護。此標準嚴格遵照電子商務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細化了相關主體的責任義務,在電子商務智慧財產權保護領域提出了「中國方案」,也將為國際電子商務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制度的發展貢獻「中國力量」。(王宇)
(來源:中國智慧財產權報、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