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委修訂印發了《山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推進山東環境信用體系建設。企業環境信用等級由原來的「綠、黃、紅」三個等級進一步細化為「綠、藍、黃、黑」四個等級。首次設立「黑名單」制度,黑色標識企業列入環境信用「黑名單」,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在記入企業環境信用記錄的同時,還將標明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的信息。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是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企業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對企業環境信用進行評價,向社會公開評價結果的活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根據企業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實行記分制。企業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信息產生後,依據《山東省企業環境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進行記分,累計得出企業環境信用分值。
根據企業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信息,企業環境信用共分為四個等級,由好到差依次以綠、藍、黃、黑四種顏色標識——綠色標識企業為誠信守法企業,藍色標識企業為輕微失信企業,黃色標識企業為一般失信企業,黑色標識企業為嚴重失信企業。
記者注意到,《評價辦法》首次將存在環境違法違規行為,被依法作出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警告、罰款不足3萬元等三類處罰處理決定的企業界定為藍色標識企業,實行失信預警制管理,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時向企業推送失信提醒信息。「實施部門聯合懲戒的範圍為黃色和黑色標識企業,藍色標識企業只記分不納入聯合懲戒範圍,為企業發展營造寬鬆成長環境。」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執法局行政處罰室主任劉婷表示。
對符合「經人民法院判決構成環境犯罪的」等六種嚴重違法犯罪情形之一的為黑色標識企業,實行「一票否決」,列入環境信用「黑名單」,同時標明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的信息。
企業顏色標識有一定的有效期。藍色標識企業違法行為整改核銷後即時改變,黃色標識企業保留6個月。黑色標識企業「黑名單」的有效期為1年,期間已完成整改且未發生本辦法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期限屆滿「黑名單」自動解除。期間未完成整改的,「黑名單」有效期再延長1年,直至延長有效期屆滿且完成整改為止。
企業環境信用有高低之別,監管也相應差異化進行。對綠色標識企業採取在財政性資金和項目支持中同等條件下列為優先選擇對象、在日常監管中可以不將其列入抽查範圍等激勵性措施;對藍色標識企業每年至多進行一次隨機檢查,實行失信預警制管理;對黃色標識企業適當加大抽查檢查力度和頻次,依法依規慎重監管;對黑色標識企業採取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抽查檢查力度頻次、在財政資金資助和項目支持中作相應限制等懲戒性措施。
針對評價結果的應用,《評價辦法》明確企業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的公示期限原則上為信息向社會公示之日起1年,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公示期限為3年,期限屆滿且完成整改核銷的信息轉入後臺管理,不再向社會公開,確保信用修復後不影響企業長遠發展。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黑色標識企業,列入環境信用「黑名單」:
(一)經人民法院判決構成環境犯罪的;
(二)依據本辦法連續2年以上被確定為環境信用黃色標識企業(本辦法實施之前的黃標、紅標企業與之連續計算),且累計記分在24分以上的;
(三)拒不執行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行政命令的(在法定期限內未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者經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最終維持原決定);
(四)被認定為因違法違規發生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
(五)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拒絕、阻撓工作人員進行生態環境現場檢查,被認定為具有妨害執行公務行為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情形。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陳曉婉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