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關於印發《佛山市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的通知。同時發布的政策解讀強調,該辦法是基於2015年原政策的修訂更新,沿用原政策信用評價計分規則等6項精華,並就「紅黑榜」納入標準、「殭屍企業」信用評定辦法等10個方面進行深化。
政策解讀稱,制定新辦法是為了填補行政手段監管的空白,構建全社會開放式的監管模式,同時促使房地產企業及從業人員從根本上規範房地產市場行為,提高行業素質。
為保證政策銜接順暢,新辦法沿用了原政策的精華。這包括,適用對象不變、企業建立誠信檔案的時點不變、信用信息的採集途徑不變、信用信息「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不變、企業及從業人員信用信息與業務經營活動掛鈎的思路不變。同時,新辦法基本沿用原計分規則,並根據實際需要,物業服務企業的年初初始信用分值計算適度提高了行業協會、居委會及企業的考核評分比例。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辦法更新了「紅黑榜」納入標準等事項,以進一步提升信用信息管理效果。
以往,根據原誠信管理辦法,誠信得分大於100分的A級企業自動納入紅名單,誠信得分小於60分的E級企業自動納入黑名單。但從系統數據看,系統中大於100分的企業數量高達700多家,無法達到「紅名單」的榜樣激勵作用;小於60分的只有1家,也無法達到「黑名單」的警示懲戒作用。
為此,辦法對企業納入「紅名單」的條件進行了限制:需同時滿足前兩年無不良信用信息記錄,上年度信用評級為A級或受到市級以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獎勵。對納入「黑名單」的行為進行了列舉,主要列舉了行為較為惡劣以及對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影響較大的事項。
考慮到設立「黑名單」的目的在於懲戒企業及從業人員的不良行為,讓其他企業及從業人員引以為戒,而不是讓該企業及從業人員不能從業,因此,辦法給予企業及從業人員信用修復的機會,賦予縮減黑名單公開期限或移除「黑名單」的申請權限。同時,明確「公開時限不少於6個月」,意味著可修復並不代表可以抹除,維護行政管理的嚴肅性。
除上述新變化,對於企業的信用評價,辦法增加「不評定信用等級」這個級別。政策解讀稱,考慮到實踐中存在一些分值較高、但名不副實的「殭屍企業」或從業人員,為保證信用評價的公平、公正,評定年度內,房地產企業或從業人員未在信用信息系統更新確認基本信息或申報經營活動的,下一年初系統重新計算年度初始信用分值時,對該房地產企業或從業人員不作信用等級評定,並標識為「不定級」。
政策解讀認為,隨著佛山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房地產企業信用信息管理成為迫切需要。佛山結合房地產市場新常態,檢視目前房地產行業誠信管理現狀,借鑑其他省、市優秀做法,通過建立市場主體誠信檔案 ,構建「事前承諾+事中分級分類監管+事後失信懲戒+信用修復」的新型信用監管機制,進一步防範房地產市場風險,維護購房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大局穩定。
【撰文】華聲宇 葉潔純
【作者】 華聲宇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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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來源:南方plus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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