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錯了」這是法院的正式道歉公開文。法院公開道歉在我們的生活中實屬罕見。作為國家法律的權威機構,也有犯錯的時候。但如果能夠及時避免錯誤的發生,也不至於讓網友寒心。
事情的來龍去脈相信很多網友都已經知曉。
8年前小孩的父親殺死小孩的母親和外婆,後被判處死刑,之後父親準備賣房,但買主交了55萬購房款後,房子未能過戶。於是買主兩次向法院提起訴訟,買主的意思也很直接,要麼給房,要麼還錢。在這樣的背景下,法院判9歲的小女孩「替父還債」,並且向她發出了限制消費令。後來小女孩的爺爺在萬般無奈之下,求助於網絡。才有了法院的公開道歉。
據網友闡述,9歲小女孩的命運多舛,不僅僅是孤兒那麼簡單,背後還有多次遭人收養的經歷。想來寒心,不想多說。
說說本人的看法:一個9歲的孤女,本來就是人生的悲慘寫照,可以說比電視劇都淚奔。為何法院多次審理都對這樣的人間慘劇熟視無睹?我想就算不是法院,是個普通的老百姓,遇到這種事,都會心起憐憫。更何況是代表法律的權威機構,居然能做出這樣人神共憤的事,讓人不寒而慄。
其次對於買房人,你有沒有點良心?房子本來是夫妻共同財產,就算妻子死了,那另外一半的財產所有權本就應該歸小女孩,而9歲的小女孩根本不可能賣房。所以買房者本就是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違法行為。雖然買房者也是受害者,你又何苦盯著一個小女孩不放?還有點同情心,良心何在?你一個成人的財產損失比起孤獨無依的小女孩來說,又算得了什麼?
願你我都不做看客,願你我遇到不平事都能拍案而起,願世間多些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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