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女孩被限制消費」有現實意義嗎?

2020-12-16 騰訊網

近日,「9歲女孩被限制消費」一案引起熱議。據悉,8年前,陳蔓(化名)的生父殺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後被判處死刑。父親殺妻後準備賣房,但買主王某交了55萬元購房款後,房子沒能過戶。2020年10月,鄭州中院終審判令9歲的陳蔓「替父還債」55萬元。無法還錢,11月25日,法院向她發出限制消費令。(12月15日《瀟湘晨報》)

這個9歲女孩因為成為「國內迄今為止年齡最小的被執行人」而受到輿論關注。對此判令,法律界人士持截然相反的意見——一方認為孩子被列入限制高消費名單沒有錯誤,而另一方認為「父債子還」只是民間道義,對9歲女童限制高消費不可理解。顯而易見,公眾對此也持不同觀點。那麼,我們究竟該如何看待這一終審判令呢?

造成這種結果的罪魁禍首無疑是該女孩的父親,既讓孩子缺少母愛父愛,還把孩子變成被執行人。但其被判處死刑,再多指責也無意義。買主交了購房款卻沒有得到房子,通過法院維護自身權益也沒有錯。而法院如此判決也是有法律依據的,應該是根據《繼承法》等法律規定作出判令。不過,這一判決結果的確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首先,審理法官是否正確理解、運用法律規定?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就此來看,這一判決沒有問題。但有法律人士認為,超出遺產繼承範圍的債務不需要承擔償還義務,否則就變成了「父債子還」,而「父債子還」並非法律規定。坦率地說,這種觀點有一定道理。

其次,如此判決是否有現實意義?毫無疑問,「限制消費令」是針對有消費能力的被執行人設計的。而這個9歲女孩和外公相依為命,家庭境況看上去也較貧窮,並不具備高消費的條件,那麼這種「限制消費令」有等於無,不會發揮實際作用——該女孩不會去高消費,也不太可能把唯一住房賣掉用於還債,即買主的權益無法維護。

其三,該判令有可能給9歲女孩帶來難以估量的不良影響。對一個9歲女孩而言,失去主要親人已經是很不幸的人生。父親殺害她的生母和外婆,如果女童已知道,必然對其心理產生不良影響。而這種限制消費令女童遲早會知道,從某種程度而言是「雪上加霜」,會給女童內心埋下「殘忍」和「冷漠」的種子,不利於其健康成長。

作為司法機關,依據法律規定判案或許沒有錯,但不應該只考慮法律條文,還應該考慮判決結果所產生的綜合效果。進而言之,司法判決既要依法進行也要有溫度。這裡所說的「溫度」,不僅是指限制消費令對原被告雙方有沒有實際意義,更是指要充分考慮到被執行人的實際年齡、實際境況。就此而言,這一終審判令少了點溫度。

除了限制這位9歲的遺產繼承人高消費之外,還有沒有比這更有人性化、更有司法溫度的解決方案呢?筆者以為,辦法總比困難多。比如判令遺產繼承人在18歲後,或者具備還債能力的情況下,再來償還這筆債務行不行?這樣就能體現出司法溫度,最大化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從某種程度而言,孩子健康成長比還債更為重要。

—— 分享新聞,還能獲得積分兌換好禮哦 ——

相關焦點

  • 9歲女孩被限制消費:大人的錯,不應該讓孩子買單
    近日,「9歲女孩成『老賴』」一案引起熱議。這是迄今為止國內年齡最小的限制高消費被執行人。這是怎麼回事呢?只因8年前,陳蔓(化名)的父親陳東先是殺害妻子及嶽母,再把房子賣給王某,拿到55萬購房款後便逃之夭夭,後被捕判處死刑。
  • 9歲女童成「老賴」被限制消費?法院道歉了
    近日,河南鄭州金水法院執行人員對一名9歲兒童採取限制高消費的執行措施,引發廣大網友高度關注。12月16日,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法院發布致歉聲明稱,已對案件進行複查,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是錯誤的,已依法解除限制消費令。
  • 9歲孤女被限制消費 「父債」應該「子還」嗎?
    9歲孤女被限制消費『父債』應該『子還』嗎父親殺害母親及外婆後,被判處死刑。作案後他轉賣房產,但未過戶,買主要求女童償還父親收的55萬房款。9歲的陳蔓的遭遇令人唏噓。她的爸爸陳東原是鄭州某報社文體部副主任,媽媽王冉是另一家報社的骨幹記者。
  • 9歲女童無力還父債被限制消費 親屬發聲
    近日,「9歲女孩被限制消費」一案引起熱議。有媒體報導,8年前,陳蔓(化名)的生父殺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後被判處死刑。父親殺妻後準備賣房,但買主王某交了55萬元購房款後,房子沒能過戶。2020年10月,河南鄭州中院終審判令9歲的陳蔓「替父還債」55萬元。無法還錢,11月25日,法院向她發出限制消費令。
  • 「限制9歲女孩高消費」背離法理人情
    新聞背景:近日,「9歲女孩因無力替父還債,被法院限制高消費」一事備受關注。2020年10月,河南鄭州中院終審判令9歲女孩「替父還債」55萬元。因無力歸還,9歲女孩成「老賴」。11月25日,法院向她發出限制消費令。有人說,既然房子已歸9歲女孩所有,法院這麼判也符合相關法律條文,還款無果被限制消費也無可厚非。但此案有一個特殊之處,該女孩僅僅9歲,是一個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 無力「替父還債」,9歲孤女被限制消費…法院:我們錯了!
    近日,河南鄭州金水法院執行人員對一名9歲兒童採取限制高消費的執行措施,引發廣大網友高度關注。 12月16日,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法院發布致歉聲明稱,已對案件進行複查,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是錯誤的,已依法解除限制消費令。
  • 9歲孤兒成老賴,被限制消費,全是被判死刑的父親留下的債
    說到老賴這個詞想必大家都不陌生,最近老賴這個詞頻頻出現在我們的面前,有很多的人成為了老賴,被限制消費。但是,這一定都是事出有因,成年人成為老賴,這並不讓人感到好奇,但是誰能想到一名9歲的小孤兒居然也會成為老賴,這到底是因為怎麼一回事?
  • 男子殺妻殺母留下55萬債務,9歲女童成老賴,法院:限制女童消費
    近日,「9歲女童被限制消費」一案引發熱議。據媒體報導,陳曼(化名)的生父8年前殺害了她的母親和祖母,並被判處死刑。父親殺了妻子後,準備把房子賣掉,但買主王某付了55萬元買房款,房子並沒有過戶。2020年10月,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9歲的陳曼「還清父親債務」55萬元,由於無力償還這筆錢,法院於11月25日向她下達了限制消費令。女孩的爺爺說:房子應該由孩子繼承,否則我100歲以後她會怎麼做?
  • 無力「替父還債」55萬,9歲孤女被限制消費,法院凌晨致歉:我們錯了
    2020年10月,河南鄭州中院終審判令9歲的陳蔓「替父還債」55萬元。因無法還錢,11月25日,法院向她發出限制消費令。領著低保的陳蔓對此一無所知。生活在陳蔓周圍的「親人」中,唯一和她有血緣關係的是外公王某某。近日,該案件引發廣大網友高度關注。
  • 2020年最牛最火冷笑話:9歲小女孩成老賴,被法院限制高消費
    2020年是國際國內炮製冷笑話最多的一年,比如「大衣哥」的「書法作品」五個字中有兩個錯別字,每個字卻能賣到4萬元,有網友認為那買家可能與「大衣哥」是小學同學——語文都是同一個體育老師教的;比如米國總統川建國同志倡導的喝消毒水抗擊新冠病毒,說得那麼一本正經,差點米國人民就信了,真可謂是荒謬絕倫了
  • 男子殺妻留下55萬債務,9歲孤女被法院限制消費,外公網絡發聲,法學...
    近日,「9歲女孩被限制消費」一案引起熱議,有媒體報導,8年前,陳蔓(化名)的生父殺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後被判處死刑。父親殺妻後準備賣房,但買主王某交了55萬元購房款後,房子沒能過戶。2020年10月,河南鄭州中院終審判令9歲的陳蔓「替父還債」55萬元。
  • 9歲女孩成「老賴」,引起社會關注
    昨天我在手機某頭條看到鄭州一個9歲女孩陳蔓(化名),被法院限制消費,引起社會關注,爭議不斷。8年前,陳蔓的父親,因殺害自己的母親和外婆,殺害自己的母親和外婆後,把自己的房子賣給王某,王某交了55萬元,由於房子沒有過戶給王某,產生了經濟糾紛。
  • 9歲女孩被限制高消費律師解析:「限高」罕見「還錢」合法
    河南9歲女孩被限制高消費一事,已被熱議多日。12月16日,河南金水法院對此發布《致歉聲明》,解除了限制消費令,並向當事人和網友誠懇道歉。事情本身得到解決,但很多人仍感覺疑惑:判9歲女孩負擔已被執行死刑的父親留下的債務,這個判決本身是否合理呢?
  • 向9歲孤女發限制消費令,有違常識常理常情
    向9歲孤女發限制消費令,有違常識常理常情  ■ 觀察家  需要釐清的是:最高法禁止將未成年人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9歲,還是剛上小學的年紀,竟然變成了欠債不還的「老賴」?近日,一起關於「9歲女孩領著低保成『老賴』」的消息,引起社會熱議。  據媒體報導,8年前,女孩陳某的生父殺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後被判處死刑。
  • 9歲孤女雪上加霜,被限制消費,法律的無情還是人性的冷漠?
    在這樣的背景下,法院判9歲的小女孩「替父還債」,並且向她發出了限制消費令。後來小女孩的爺爺在萬般無奈之下,求助於網絡。才有了法院的公開道歉。據網友闡述,9歲小女孩的命運多舛,不僅僅是孤兒那麼簡單,背後還有多次遭人收養的經歷。想來寒心,不想多說。
  • 9歲女童被限制高消費引熱議 法院解除「限高令」並道歉
    因陳蔓無力償還55萬元,法院對其發布限制消費令。2020年12月15日,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下發《執行決定書》,解除了該院對9歲陳蔓作出的限制消費令。陳蔓養母王女士告訴記者,對於解除限制消費令,法院給出的理由是,在執行過程中,查明被執行人系未成年人,依據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二條之規定,即:人民法院決定採取限制消費措施時,應當考慮被執行人是否有消極履行、規避執行或者抗拒執行的行為以及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 鄭州市:9歲女孩遭遇「限高令」,法院坦言限錯了!
    鄭州市:9歲女孩遭遇「限高令」,法院坦言限錯了!法院採取的這些限制老賴消費行為的措施,一向深得民心:一個欠債不還的人,有什麼資格去高消費?然而,近日,鄭州市金水區法院發出的一個「限高令」,卻引來了網民眾口一詞的批評,以至於沒過幾天,法院居然在官方微博上發布《致歉聲明》,坦承這次發出的限制消費令是錯誤的!這個招致批評的「限高令」,限制消費的對象是一個年僅9歲的女孩子。事情發端於一起家庭悲劇。
  • 給9歲「老賴」更多法律溫情
    來源:廣州日報12月16日,鄭州金水區法院發布道歉聲明,對最近「9歲女孩成老賴」一事做出回應。在致歉聲明中,法院承認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是錯誤的,並表示現已依法解除了對女孩的限制消費令。年僅9歲的女孩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整起事件中的現實複雜性可見一斑。就現行的法律中的有關規定來看,通過法定繼承方式繼承債務人遺產的子女、配偶、父母等,還需要繼承債務人生前欠下的債務。可這並不等同於傳統意義上的「父債子償」,而是更人性化地、更合理地要求繼承人在遺產範圍內承擔償還義務。一般情況下,被執行人被限制消費無可非議。
  • 9歲孤女被限制消費,未成年人何以成為「真還傳」主角?
    9歲孤女被限制消費,未成年人何以成為「真還傳」主角?,而今9歲的她,更淪為了「債務人」、「失信被執行人」。圖片來源:南方周末一件不清不楚的案子,一份沒法執行的判決,讓陳蔓這個9歲孤女被限制消費。限制消費令,這項措施的出臺,本來針對的是欠債不還的「老賴」。法院方面,不可能不知曉,這個孩子是個很可憐的孩子,多年前的那場命案,讓她不僅失去了父母,還讓她背負了沉重的債務,而本人甚至都並不知道債務的存在。
  • 9歲孤女被限制消費 聽律解讀失信被執行人的後果
    導讀:河南鄭州,9歲女孩陳蔓被法院限制高消費,成為國內被限制高消費年齡最小的被執行人,引發網友熱議。陳蔓被法院限制高消費的原因,還得從8年前說起。陳蔓的父親陳東為了賣房還賭債,殺害了陳蔓的母親和外婆。陳東在殺妻後,與買家王某籤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王某交付了購房款55萬元,但是房子還沒能辦理過戶,陳東就案發並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