睽違三年,作家李煒帶著新作《永恆之間:一部與時間作對的西方詩歌史》重回讀者的視野。該書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作為新一代的華語寫作者,李煒的視野所及橫跨文學、哲學、音樂、藝術等諸多領域,涉獵廣博,受到評論界的廣泛讚譽,更是在普通讀者中「圈粉」無數,被譽為「鬼才」。此前創作《嫉俗》《反調》《孤獨之間:一部另類藝術史》等作品,均獲得良好口碑。
李煒
《永恆之間》採用 " 倒敘 " 的形式,由20世紀出發,一路回溯,十個篇章如同十個站點,讓人先後駐足於1930年代西班牙語詩歌、20世紀初法國詩歌、19世紀末美國詩歌、普希金時期俄語詩歌、歌德時期德語詩歌、莎士比亞時期英語詩歌、文藝復興時期義大利語詩歌、西方迻譯中世紀波斯語和阿拉伯語詩歌、古羅馬和希臘化時代詩歌,直至古希臘時期詩歌。李煒聚焦十個不同時代、不同地域的詩人群體,通過敘寫他們各自的命運遭遇和精神歷程,直觀呈現其所處時代的詩歌乃至文學藝術風貌,連綴成一部縱貫三千年的西方詩歌簡史。在他看來,這種打破線性敘事的寫法,有助於讀者對藝術領域內「新」與「舊」的優劣之分進行反思。
從某種意義上說,《永恆之間》既是一部詩歌史,也是一部詩人列傳。它所書寫的,既是有關詩歌、有關文學的歷史,也是肩負天才、最為敏銳的那群人在不同時代的沉浮遭際。詩人們的生活在李煒的筆下充滿戲劇感,而戲劇衝突之下隱藏的則是深切的體認與悲憫,包括奧維德、彼特拉克、魯米、荷爾德林、艾略特、惠特曼、普拉斯、狄金森、阿波利奈爾、聶魯達以及更為大名鼎鼎的荷馬、但丁、莎士比亞、普希金等人,都在李煒導演的「詩史巨作」中登場亮相。
《永恆之間》還可以被視為一部文化史。探討詩歌卻不局限於詩歌,每一章所涉及的,除了詩人與詩作,還包括一個時代、一種語言、一個文化的方方面面。
雖然詩歌的時代早已過去,但詩歌的讀者永遠存在,且世世代代都有新人加入。正如李煒在本書序言中所說:「真正不朽的,並不是詩歌,更不是詩人,而是讀詩的人。」
永恆之間
作者: 李煒
譯者: 袁秋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2年7月
作品選讀
從四千年前的「城市哀歌」到當代的暢銷讀物
1
既然這本書是以一場戰爭為開端的,用一則「軍事故事」為它畫上句號,或許也不算牽強附會。
故事——真實故事——發生在二十世紀上半葉。主人公為當時大名鼎鼎的馮·斯特羅海姆(Erich von Stroheim)。當然,說到這位喜歡自吹自擂又揮霍無度的導演兼演員,「臭名昭著」恐怕也一樣得當。
無論如何,故事牽涉到他的眾多項目之一。借用德國通才克魯格(Alexander Kluge) 的濃縮版:
一名製片商抗議成本太高。他不明白了不起的「馮」為何這麼做。馮·斯特羅海姆竟然為了電影裡一幕沙皇宮廷的場景,給兩百名臨時演員每人都做了一條繡著第一騎兵隊盾徽的褲子。
「這些褲子在電影裡根本看不見。」
「這些褲子可以從他們臉上自豪的表情裡看到。」
克魯格
這種自豪感,馮·斯特羅海姆確實相當清楚。他自己就穿了一條別人看不見的「褲子」。出身於奧地利中下階層的他,卻在移民美國後大肆炫耀自己莫須有的貴族身份。踏上美利堅大地時,他幹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自己的名字中,混入貴族姓氏前綴「馮」 (von)。這便解釋了克魯格用的這個不乏諷刺的綽號:「了不起的『馮』」。
不過,替「馮」說句公道話。過去不少移民美國的歐洲人都給自已授予了顯赫的家世和頭銜。這麼做不但易如反掌,還是不佔白不佔的便宜。在信息化時代之前,移民局很難核實個人資料。既然有機可乘,在一個新國家展開新生活之際,何不順道給自己弄個新身份?
仔細想想,作家也有這般毛病——他們同樣喜歡投機取巧。即便在這個可以秒查信息的時代,他們照樣假裝自己比實際上更聰明、有學問、有見識。
這裡說的「他們」, 當然包括我自己。
《閱讀的女人》Biblio Beauties/繪
可惜的是,無論他們——我們——多麼努力地讓自己顯得優秀,在光鮮亮麗的外衣之下——在電影鏡頭捕捉到的畫面之外一一必定藏有不少衣著寒酸的士兵,赤著腳,甚至光著屁股,哆嗦著。
即便那些洋洋得意地展現在鏡頭前——著作裡的部分,細察之下恐怕也不無問題。就這本書而言,頗有可能——何止頗有——在這裡或那裡,我不小心把某塊「軍功章」的形狀給弄錯了。甚至把某人的「銜級」搞混了。畢竟,就算我使出渾身解數,也無法冒充一名貨真價實的學者,專門研究某個國家的「軍事史」, 通常是其中的一個「軍種」, 甚至一個「排」、一個「班」, 偶爾單獨一個「兵」。
頂著自吹自擂而遭人嫌的風險(或許還是比被讀者當成「半瓶子醋」要稍微好些), 我只想補充一點。無論是讀書還是寫作,長久以來,我一直嘗試著拓寬自己的視角,而非聚焦於一處。這便是為何,在這本書裡,我沒有專注於一個兵、一個班、一個排、一個軍種,甚至一個國家。而是檢閱了一批來自不問時期、不同國家、不同語言的部隊。時不時地,我還會調遣來一些文學領域之外的士兵。知識沒有界限,沒必要故步自封。
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當然我也希望自己的廣泛興趣,多少可以彌補專業方面的不足。雖然我的名字裡不帶「馮」字,但我確實穿著一條通過寒窗苦讀多年所換來的褲子,哪怕在專家眼中這條褲子的料子不夠好,針線不夠細,款式也不夠新。
《我手寫我心》Gladiola Sotomay/繪
2
其實,平心而論,軍事的比喻並不恰當。
軍人必須步調一致、唯命是從。藝術家則剛好相反。任何一個有點骨氣的傢伙都不可能在思想或創作上同其他人一樣。他們最渴望獨領風騷,成為一代天驕。
這也是為何大多數文學史,哪怕是那些堪比豪華郵輪的大部頭,即使記載了千百名作家,最終卻還是像鐵達尼號那樣,沉入海裡,沒出航多久就被重視實用價值的「現實」淘汰。這些著作往往急於從一個埠開往另一個埠,從一個「主義」衝向另一個「主義」, 企圖在極其有限的篇幅內帶上儘可能多的乘客和行李,以至於沒時間招待已經在船上的貴賓,不但不把他們的「行李」送到各自的艙房,反而直接堆在走廊裡,然後在每堆行李前面放一張紙條、指出這些是「自然派」的,那批是「高蹈派」的,再往後點是「黃昏派」的,仿佛如此一來,一切昭然若揭。
《書堆》Ephraim Rubenstein/繪
愛唱反調的我,自然反其道而行之。我只把聚光燈打在少數幾位詩人身上,讓每一人代表一個時代,一種文化,或者用他來探討一個話題。就像「微觀」史學家相信的那樣,我認為一個人物、一件事情、甚至一個細節的特寫,要比那些僅關注全局、只在乎群體的「年鑑學派」提供的遠景,更能照亮歷史。打個比方。從外太空看長城,再怎麼努力也只能看到一條細線。如果通過一塊磚頭來描寫長城,豈不更有意義?單憑這塊磚頭的製造過程及最終位置,幾乎就能說明整座建築的來龍去脈。
此外,我也贊同更早的一位歷史學家卡萊爾(Thomas Carlyle)的說法:「歷史是無數傳記的精華。」
既然如此,當足夠多的傳記集聚一處,一部歷史著作不就誕生了?無論內容有多狹隘、膚淺、零碎,它到底還是歷史。
說了半天,其實只是為了解釋,我試圖寫的,不是一本教科書,而是一本有趣的書。
3
說起有趣的書,古羅馬詩人朱文諾曾在他那本名不虛傳的諷刺詩集的開篇,為自己辯護道:
朱文諾
難道我得做一輩子的傾聽者?沒機會說說自己的點子,
我這個常被聒噪的科爾都斯(Cordus) 的《提修斯記》煩擾的人?
難道任何人都可以恣意妄行地向我背誦他的戲劇,他的輓歌,
而不受到懲罰?
朱文諾接下來把更多打油詩人送上了頸手枷,但他只點名攻擊了科爾都斯一人。無論幸運與否,科爾都斯的著作,沒有一行流傳下來。事實上,如今讀者只有通過朱文諾的這首詩,才知道此人的存在。
話又說回來,正是因為有科爾都斯這樣的人,朱文諾才提筆作起詩來,以便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不過,考慮到諷刺是朱文諾的慣用伎倆,他給出的寫詩理由,似乎也不能全信。儘管如此,為了使諷刺達到預期的效果——讓觀眾能會心一笑——朱文諾在詩中提及的狀況,應該也有幾分現實的影子。
這便意味著,在朱文諾生活的時代和地方——公元一世紀末、二世紀初的羅馬——一詩歌仍享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但是有才之士樂意去從事的行業,還是一種能夠雅俗共賞的娛樂形式。
但我還是忍不住好奇。假如朱文諾還活著,他會怎麼看待當今的那些暢銷作家?像下面這樣的文字,有無可能令他拍案而起,回敬一首自己的詩?
我不需要那種
消耗能量的愛情
我想要給我
加油的人
或者這六行出自同一人之手的文字:
他說
抱歉我不是一個容易讓人喜歡的人
我驚訝地看著他
誰說我想要容易
我不想要容易
我想要他媽的難的
十有八九,朱文諾會震驚得說不出話來。內容空洞,措辭陳腐,語氣笨拙,技巧粗陋,外加一連串惹人厭的「我」「我」「我」, 這幾行文字(兩篇完整的英譯作品)徒有詩歌之形,卻無詩歌之實。如此糟糕的玩意兒,連諷刺都拿它們沒轍。
然而,在今日大眾眼裡,這卻是詩。
若科爾都斯還在世。恐怕連他都不屑於當詩人了。
4
在一個完美的世界裡,上面這種東西,只能自費出版,然後供一人欣賞——作者的母親。
這倒不是說一旦身為人母,品味就會下降至零。而是她們會一再寬恕自己的孩子,甚至因為他們的各種缺陷,倍加疼愛。
5
說實話,毫無「內涵」的詩歌,一直都有。也就是說,那些刻意描述一些比芝麻綠豆還要瑣碎的事情、以便表明自己沒在表明任何想法或立場的詩歌。巴西詩人巴羅斯(Manoel de Barros) 甚至堅稱:「表達空洞無物的嚴肅方式,有許多種,但唯有詩歌才真實。」
或許巴羅斯口中的「真實」, 指的不過是「巧妙」或者「有文學價值」。倘若如此,最好的例子無疑是西班牙「黃金時代」詩人洛佩(Lope de Vega) 的那首《瞬間十四行詩》:
碧藕蘭特要求我寫一首十四行詩,
我這輩子從未如此焦慮過。
他們說十四行字就是一首十四行詩,
不知不覺間我上面競然已有了三行!
我以為我永遠找不到合適的文字,
然而這第二段四行體我又寫了一半。
只要我能順利寫到第一段三行體,
我就再也不會被四行體嚇倒。
我已經開始寫第一段三行體了,
所以顯然我做對了一些事情,
因為加上這行我這段便能收尾。
現在我已經進入第二段三行體,
我猜這第十三行詩也將告一段落。
看有沒十四行——這首詩就完成了。
除了詼諧機智,《瞬間十四行詩》還能引起共鳴。誰不曾為了學業或工作,憋出一定篇幅的文字?於是每隔幾分鐘,便急切地再數一遍,看看自己寫了多少。
不同於那些胡亂炮製出來的論文或報告,洛佩的詩在技巧方面,確實無可挑剔。西語原作不但句句押韻,而且結構緊密。每個字,每組詞,每句話,都如同電影裡那些隱隱發光的槍枝零件,一個個金屬件組合在一起時,連連發出清脆悅耳的「咔噠」聲,讓觀眾清楚這把武器非同小可。
西班牙「黃金時代」詩人洛佩
不消說,銀幕上的槍枝是為了烘託氣氛,製造懸疑,為最後的正邪決戰作鋪墊。那麼,一首如洛佩這樣的詩,目的又是什麼?
在我試著回答之前,讓我們先穿越時光,回到更早的年代。
當然這也是為了烘託氣氛。
6
蘇美爾人是最先把美索不達米亞(如今伊拉克及周邊地域)當成家鄉的人。世界上最早的文字體系,就是他們發明的。此外,他們還創造了一種文學類型,就悽惻哀慟的程度而言,的確難以超越。後來的學者將這些刻在泥板上的詩稱為「城市哀歌」。
迄今發現的六首城市哀歌,皆創作於四千年前左右,每首詩都悼念了一座城邦的覆滅:寶藏盡失,建築被毀,百姓遭殃。更為重要的是,詩中對破壞的描寫,似乎都基於史實。那些城市一一淪陷在敵人的鐵蹄之下。
美索不達米亞文明遺蹟
所以,這些交織著痛苦與恐懼的詩篇——這些用到了高度複雜的表達方式、同時又符合當時審美觀的作品(不然也不會刻在泥板上保留下來):它們豈可與今日那些高居排行榜首的「偽詩」相提並論,甚至出現在同一本書裡?這難道不是對蘇美爾人最大的侮辱?
7
既然如此,像《瞬間十四行詩》這樣的作品,又該作何解釋?
洛佩在十六世紀末、十七世紀初創作這首詩時,沒別的理由,僅因為他可以,並且樂意。也就是說,因為他擁有足夠的幽默,能夠想出這麼一篇作品來調侃自己的行業。還因為他擁有足夠的技藝,能夠完成這件在西語中難度極高的事情。
這自然讓他從今日和明日的庸才中脫穎而出。洛佩的詩不僅令人捧腹,還引人深思:倘若這麼無聊的東西也是文學,那麼,文學又有何價值?
而那些自詡為「詩人」的傢伙,卻永遠做不到這一點——除了讓人好奇:倘若這麼蹩腳的東西也有人出版,那麼,出版又有何意義?
新媒體編輯 李凌俊
圖片來源:出版社圖片 資料圖 封面圖為Duy Huynh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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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李煒:真正不朽的,並不是詩歌和詩人,而是讀詩的人 | 此刻夜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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