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在職教師有償家教
在職教師有償家教的是非曲折不是一二句話可以講清楚的。反對的人認為,允許在職教師有償家教,必然導致師德師風大幅度滑坡,本來很純潔的教與學、師與生的關係必將淪為買賣關係;支持的人認為,就是一句話「存在即合理」,有市場必有買賣。
關於在職教師能否進行有償家教爭論歷來沒有停止過。教育部從整體考慮,一錘定音認為在職教師有償家教有違師德,必須禁止!各地也相繼出臺了禁止在職教師有償家教的規定,並對查實的教師進行嚴厲處罰;事實上,在職教師有償家教始終是屢禁不止。
近日,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下發《關於治理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實施意見》,著力構建不敢為、不能為、不想為的體制機制,堅決查處有償家教,營造優質教育生態。江都區教育局決意根治在職教師有償家教的問題,至少在年底前全區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現象明顯下降,反映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投訴明顯下降,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明顯提升。
在職教師別想打擦邊球
許多家長都說,各地有關規定年年有,都很嚴,但是在職教師補課照樣存在。其中一個根本原因就是,規定不嚴密,給一些教師有機可乘,打了個擦邊球。江都區的規定專門針對擦邊球有詳細說明,這些行為也屬於「有償家教」。
江都區教育局明確,有償家教是指在職教師在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時間以外的,以學生為對象,以學科教學、輔導培訓為內容(含音樂、美術、書法、體育等),以獲取或變相獲取經濟利益為目的的行為。以下行為均認定或視同為有償家教行為:
1.參與校外培訓機構經營,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任教並收取費用或獲取利益的。有以上情形,但未收取費用或相關利益的,也視同有償家教行為處置。
2.利用職務之便,採取強制、誘導、要挾或暗示等手段,為他人或各種培訓機構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的。
3.幫助親戚朋友子女開展無償補習輔導,但未向學校和區教育局報備無償補課對象和人數的,或報備人數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視同有償家教行為處置。
4.組織學生開展線上補習輔導,並以各種名義收取費用或獲取利益的,或者依託網上課程培訓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利益的。
覆蓋對象為全區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在職教師(含退二線教師、退休返聘教師、病休教師),教育管理機構人員、教育教學研究人員。
江都區的這個規定,把各個漏洞都給堵住了,連個擦邊球都無法打了,確實是各地規定中最為嚴厲的了。
學生補課只剩1.5條路了
本來家長也有喜歡讓任課老師補課的,主要是因為補課費相比機構便宜一點,主要是任課老師對孩子比較了解,平時教學中還能多關照一下。現在好了,孩子要補課只剩1.5條路可選擇了。
一條路就是到校外輔導機構補課,可能會花費很多的金錢,效果是否佳?要嘗試。還有半條路就是以後學校將開設課後輔導班,學校可能會收取少量的費用,叫任課老師看管輔導孩子完成當天作業。有沒有效果呢?不得而知。
各位,你們覺得這樣嚴厲的規定利弊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