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吃的東西越來越多樣化,但是有一些東西是含有毒素的,吃了會影響人的身體健康。
12月2日在江蘇的法院裡開庭審理的意見,特別有意思的案件,一名男子吃河豚之後中毒身亡了,家人把賣家告上了法庭。賣家在法庭上說,是他非要買的,我不賣他還不幹。
被告人是賣家楊某,他是在啟東售賣水產一位商人,楊某經常會從沈某還有陶某那裡進貨。進的野生河豚數量加起來一共有500多斤。最近被害人在楊某那裡買了10斤左右的野生河豚魚。
雖然這一些河豚魚是在楊某那裡售賣出去的,但是楊某在法庭上一直強調是被害人自己非要買,還揚言說自己吃河豚的時候你還小著呢。
楊某在法庭上說自己售賣野生河豚魚,只賣給自己認識的人,不懂河豚魚的人不會賣給他,但是這個受害人自己不認識,沒有想賣給他,只是他拼命的要買,自己也沒有辦法。
受害人終於如願地買到了野生河豚魚,當天回到家裡晚上就著急的烹飪了,吃完了以後身體就出現了中毒的症狀,雖然趕緊送往了醫院,但是還是搶救無效去世了。
經過警察的鑑定之後,受害人是因為中了河豚魚中的河豚毒素而死亡的,其中受害人的兒子還有兒媳婦和他的妹夫,也因為吃河豚魚之後身體產生了中毒的反應,好在搶救及時,現在生命已經沒有了危險。
不過這件事情發生之後,售賣河豚魚的楊某、陶某和沈某主動去公安局投案自首,並且對自己的方案過程如實的告知,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還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但是被告人楊某,陶某和沈某的行為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
被告人楊某還說自己當時並不知道售賣野生河豚魚是違法的,如果知道國家不讓賣,自己打死也不會做,自己都是50多歲的人了,肯定不會做違法的事。
其實野生河豚魚是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物種,大家一定要記住,如果在野外看到河豚魚的話,可以將它拿來當鞋刷子刷鞋,刷完之後一定要記得扔掉。
因為野生的河豚魚,血液當中,還有它的肝臟裡都有很厲害的讀書,如果吃進人的身體裡很容易喪失生命。
在古代的時候,也有一些人喜歡吃河豚,但是一般售賣河豚的人會告訴吃河豚的人,準備一些錢放在桌子上,因為你隨時都有可能死掉,我們就可以拿錢幫你收屍了。
因為在古代更沒有人會處理河豚身體裡的毒素了,所以一般只要是吃過河豚的人都會中毒。真的是有點得不償失。如果大家也想吃河豚,一定要去專門的銷售河豚的地方去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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