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做微商推銷保健品,通過網絡非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又因購得的信息不符合用途將信息賣出,造成7萬餘條個人公民信息被洩露。
近日,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楊浦法院)對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被告人傅某當庭作出一審判決,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人民幣三千元,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700元及扣押在案的三星牌S10+手機、聯想牌筆記本電腦等犯罪工具均予沒收;同時,依法支持檢察機關所提公益訴訟,責令傅某註銷涉案微信帳號、QQ帳號、刪除涉案公民個人信息、賠償損失,並就其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在正義網(www.jcrb.com)上公開賠禮道歉。
▲庭審現場
2020年4月28日,被告人傅某在本市閔行區某室住處通過網絡以人民幣(下同)100元的價格購買了文件名為「20.xlsx」「100.xlsx」的文件各一個。同年6月10日及11日,傅某又分別以800元和500元的價格購買了文件名為「2W.xlsx」「5W.xlsx」的文件各一個。經鑑定,上述四個文件檢出包含姓名、電話號碼、地址等公民個人信息的記錄共計40071條。
2020年6月16日,被告人傅某通過網絡以500元的價格出售給鄧某(另案處理)文件名為「2W+.xlsx」「工作簿1 1萬+.xlsx」的文件各一個。6月23日,傅某又以200元的價格出售給鄧某名為「3萬鹿鞭.xlsx」的文件一個。經鑑定,上述三個文件檢出包含姓名、電話號碼、地址等公民個人信息的記錄共計41870條,其中,與上述傅某購買的四個文件進行比較,重複的公民個人信息共計8299條。
2020年6月29日,被告人傅某被抓獲,其到案後自願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並在親屬幫助下退出違法所得700元。
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檢察院作為本案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代表社會公眾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認為被告人傅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利用網際網路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侵害不特定公民的隱私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要求傅某註銷涉案微信帳號、QQ帳號、永久刪除涉案公民個人信息、賠償損失及公開賠禮道歉。
對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訴訟請求,被告人傅某不表異議,且在親屬幫助下預交700元用於繳納賠償款。
上海楊浦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傅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以購買的方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同時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對被告人傅某依法應予處罰。被告人傅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出全部違法所得,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傅某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傅某的行為已經侵害不特定公民的隱私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