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於
博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核查意見
華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創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博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敏電子」或「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規定,對博敏電子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具體核查情況及核查意見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博敏電子於2020年9月1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博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2133號)關於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核准。本次發行實際發行數量為69,958,501股,發行價格為每股12.05元,共募集資金人民幣84,299.99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 2,054.51 萬元(不含稅)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82,245.49萬元。
上述資金已於2020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並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天健驗[2020]3-112號」《驗資報告》驗證。公司已按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1、原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情況
根據《博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公司擬募集資金總額為不超過124,477.52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將用於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項目投資總額 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
1 高精密多層剛撓結合印製電路板產 58,896.96 54,031.00
業化項目
2 高端印製電路板生產技術改造項目 34,925.88 32,048.52
3 研發中心升級項目 5,560.92 5,398.00
4 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 33,000.00 33,000.00
合計 132,383.76 124,477.52
2、取消及調整部分募集資金後的募投項目
公司原計劃募集配套資金124,477.52萬元,用於高精密多層剛撓結合印製電路板產業化項目、高端印製電路板生產技術改造項目、研發中心升級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本次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82,245.49萬元,相比原計劃有所減少,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公司經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取消及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及獨立董事、保薦機構對取消及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
意見,取消及調整後的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項目投資總額 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
1 高精密多層剛撓結合印製電路板 58,896.96 43,847.49
產業化項目
2 研發中心升級項目 5,560.92 5,398.00
3 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 33,000.00 33,000.00
合計 97,457.88 82,245.49
其中,公司擬通過增資子公司江蘇博敏電子有限公司的方式實施「高精密多層剛撓結合印製電路板產業化項目」。
三、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為保障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公司在募集資金到位前根據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了前期投入。
根據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關於博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鑑證報告》(天健審[2020]3-602號),截至2020年11月11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金額為2,680.1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總投資額 自籌資金實 佔總投資的
際投入金額 比例(%)
1 高精密多層剛撓結合印製電路板產 58,896.96 2,155.26 3.66
業化項目
2 研發中心升級項目 5,560.92 524.89 9.44
3 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 33,000.00 - -
合計 97,457.88 2,680.15 2.75
四、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有資金的公司內部審議情況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已經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2,680.15萬元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
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以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自籌資金的事項發表了同意意見。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博敏電子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的自籌資金的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亦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上述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自籌資金的事項已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鑑證,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募集資金到帳時間未超過六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規定;本次募集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投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不影響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因此,保薦機構對博敏電子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事項無異議。
(以下無正文)(本頁無正文,為《華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博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核查意見》之籤章頁)
保薦代表人:
汪文雨 姚 政
華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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