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三板退市企業星華反光在深交所披露招股材料,正式向創業板發起衝擊。公司擬募集資金3.23億元,將用於年產反光材料2,400萬平方米、反光服飾300萬件及生產研發中心項目建設。
公開資料顯示,杭州星華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華反光")成立於2003年,主要從事反光材料、反光服飾及其他反光製品的研發、設計、生產及銷售。公司曾於2016年6月3日掛牌新三板,後於2018年6月28日摘牌。
從其招股書來看,星華反光目前存在收入結構趨於單一、產品線下遊延伸不暢等問題。隨著中美貿易摩擦的加劇,公司對美出口逐年減少,海外市場銷售佔比也持續下滑。此外,對比國內外知名反光材料公司來看,公司在規模、毛利率等方面仍存在較大劣勢。
與此同時,星華反光在新三板掛牌期間多次被股轉公司出具自律監管措施,並涉及實控人違規佔用公司資金、公司違規對外擔保等多項問題也被媒體爆出,顯露出公司在內控管理與信披規範方面的不足,或成為本次闖關創業板又一大攔路虎。
一、收入結構趨於單一化 貿易摩擦衝擊對美出口
公開資料顯示,星華反光主要從事反光材料、反光服飾及其他反光製品的研發、設計、生產及銷售。公司致力於為客戶安全防護用品和消費品,產品廣泛應用於職業安全防護、個人安全防護、休閒服飾、鞋類等領域。
從產品類別構成看,星華反光主營業務共分為反光材料、反光服飾及其他反光製品三大類。其中,反光材料為公司主要收入來源,2017年-2019年,該業務收入佔比分別為72.78%、76.52%和79.67%。
反光服飾業務為公司第二大業務來源,2017年收入佔比為19.97%。但過去三年該業務收入佔比處於持續下滑的趨勢,2019年佔比下滑至13.4%。此外,其他反光製品業務收入佔比整體也處於下滑趨勢,收入佔比由7.25%下滑至6.93%。
隨著反光服飾及其他反光製品銷售佔比的持續下滑,星華反光收入結構愈發單一,公司主營業務對反光材料的依賴度進一步加大。
從產業鏈角度來看,公司的反光製品是將反光材料進一步應用和加工所得到的產品,主要包括:各種反光服飾、反光織帶、包邊條、反光晶格帶等。因而,從星華反光服飾及其他反光製品銷售佔比持續下滑還可以看出,公司對產業鏈下遊的拓展並不成功。
從銷售區域來看,報告期內星華反光目前是以國內市場為主,2019年內銷收入佔比超過80%。與此同時,受中美貿易摩擦影響,公司對美出口逐年減少,並導致外銷收入佔比持續下滑。
招股書顯示,2017-2019 年,星華反光出口美國的銷售收入分別為 3,035.71 萬元、2,928.79 萬元和 2,164.55 萬元,佔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 9.19%、6.33%和 4.02%。資料顯示,自 2018 年 3 月以來,美國先後三輪對中國輸美商品加徵關稅均涉及到反光材料行業報告期內,公司對美出口的反光服飾等產品受到明顯衝擊。
二、營收規模劣勢明顯 實控人違規佔用資金遭處罰
財務數據方面,2017年-2019年,星華反光營業收入分別為3.30億元、4.63億元和5.39億元,淨利潤分別為0.21億元、0.37億元和0.65億元。
報告期內,星華反光業績保持了持續的增長。然而,這很大層度上在於公司的基數較小,對比國內外知名反光材料公司來看,公司在規模、毛利率等方面仍存在較大劣勢。
從行業競爭看,美國 3M、德國 ORAFOL 等外資企業在反光材料行業內深耕多年,其在品牌知名度、技術水平、產品質量等方面有著巨大的先發優勢。而國內反光材料產業起步較晚、行業發展歷史較短,國內企業的綜合實力與之相比還有較大差距。星華反光也在招股中坦陳,公司在高端市場佔有率方面與美國 3M 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實際上,既便與國內上市同行相比,星華反光在營收規模及盈利能力等方面也不佔優勢。如下圖所示,2019年,包括道明光學、蘇大維格等公司在內的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營業收入的平均值為14.55億元,而星華反光同期營收只有5.39億元,只相當於行業平均值的三分之一。此外,2019年星華反光毛利率為27.38%,也不及行業平均的28.81%毛利率水平。
此外,星華反光還曾因為侵害其它企業發明專利權被訴,似乎也說明公司在技術領域仍存在一定欠缺。
中國裁判文書網信息顯示,2018年1月24日,杭州茶居實業有限公司(下稱"茶居實業")起訴星華反光侵害其發明專利權,並獲得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然而,2018年5月4日,茶居實業又提出了撤訴申請,撤訴的具體原因目前不得而知。
目前看,茶居實業對星華反光發起訴訟的時間,正式後者計劃衝擊A股上市的時間。資料顯示,星華反光稱於2016年6月3日掛牌新三板,後於2018年6月28日摘牌,而茶居實業撤訴時間就是其摘牌前一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在星華反光掛牌新三板期間,公司就因實控人佔用資金、違規對外擔保等問題頻頻受到監管警示,反應出公司在內控管理與信披規範方面的不足。
資料顯示,2016 年 3 月 17 日,星華反光將 195 萬元拆借給實際控制人王世傑在中信銀行開立的個人帳戶,上述資金拆借事項涉及關聯交易,但公司事先未履行相關審議程序,被股轉公司出具監管函。
2016 年 9 月,公司為杭州耀海化工有限公司向杭州聯合銀行 700 萬元銀行借款提供擔保,但未按照公司章程事先履行審議程序,亦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再次被股轉公司出具監管函。此外,公司還曾因未按時披露 2017 年年報被出具監管函。
對於公司產品結構單一、境外銷售佔比持續下滑以及實控人違規佔用公司資金等問題,京達財經曾發文向星華反光進行問詢。截止本文發稿之日,公司尚未進行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