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歐洲歷史還是文學小說中,大家會經常接觸到男爵這個詞,在歐洲它幾乎成為貴族的代名詞,譬如在莎士比亞的作品《威尼斯商人》中有威尼斯公爵、巴拉庭伯爵、福根勃琪少年男爵等等。爵位構成了歐洲封建歷史的重要組成,同樣,在中國古代也有五等爵位:公、侯、伯、子、男。
但我們在了解中國歷史的時候,似乎很少發現像歐洲歷史一樣出現大規模的男爵現象(在歐洲,男爵往往代表的是那些普通的世俗貴族,群體很大)。
中國關於五等爵位最早的描述出自《禮記·王制》,裡面說道「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春秋戰國中,稱公(齊桓公)、稱侯(魏武侯﹑韓哀侯﹑趙敬侯)、稱伯(吳泰伯)、稱子的很多(楚國首任國君為子爵),稱男爵的也有,如許國就是春秋中唯一的男爵諸侯國。
實際上縱觀中國歷史,男爵是有的,由於歷朝歷代爵位的不同變化,漢以後到宋朝,子爵和男爵被稱為開國子、開國男,到明朝中後期直接被廢除,清朝時子爵和男爵又恢復,仍稱之為子爵(正一品)、男爵(正二品)各分三等。
所以不能說中國歷史上沒有男爵,它是存在的。但這個問題真正有趣的地方在於:在西方歷史上,男爵演變為貴族的代名詞,所以男爵這一群體在西方歷史中成為貴族的廣泛代稱,但在中國歷史上,子爵、男爵,甚至伯爵都演變為一個並不怎麼受重視和追捧的爵位。
而這就是中西方五等爵位的不同之處,所以大家會發現在西方歷史上會有這樣那樣的男爵(代表了廣大地位較低的普通貴族群體),非常的多,但是獲得大爵位如公爵、侯爵或伯爵的人卻很少(代表了地位尊崇的大領主和皇族們)。相反,在中國獲得公爵、侯爵和伯爵的人很多(一般多為開國功臣和宗室),被封為子爵、男爵的卻很少。
英國哈裡王子的封號為「薩塞克斯公爵」,這一爵位只有皇族可以擁有
通過考察中西方歷史不同的政治制度,可以巧妙的化解這個困惑。
大一統與封建制下的五等爵位演變
在秦朝建立以前,我們可以發現公爵、侯爵和伯爵表現在諸侯國的地位和君主個人身份之上。譬如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三家分晉以後,魏斯、趙籍、韓虔三個晉國大夫被周天子冊封為侯爵,於是三個人的稱號立馬變成魏文侯、趙烈侯和韓景侯,後來由於禮崩樂壞,各國君主又把自己的爵位提升為王爵,所以開始廣泛稱王。
這一點和歐洲歷史大體一樣,如歐洲歷史上的布拉班特,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腓特烈一世將亨利提升為公爵以後,布拉班特就成為公國,而亨利又叫布拉班特公爵或亨利一世。布拉班特公爵這個稱號就像魏文侯、趙烈侯和韓景侯一樣體現了他的爵位和身份,也展現了國家的地位。
歐洲歷史上的男爵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演變過程,起初他只是歐洲國王或大封建主的附庸,那時候世俗貴族普遍被封為男爵。時間到了11世紀以後,男爵發生了一次分裂,男爵中那些和王室關係密切,擁有大量領地的大男爵開始轉變為伯爵,從此以後男爵特指爵位最低的普通貴族。
在歐洲歷史上公爵、侯爵和伯爵都是由王室成員和實力強大的大封建主承擔,因此他們數量是極為稀少的。相反之下,男爵反而成為大部分普通貴族所能獲得的最高爵位,這是由於歐洲君主為了維持貴族群體的規模,因此廣泛吸收了男爵群體,所以歐洲歷史上男爵是規模最大的一個群體,它代表了廣大的普通貴族群體。
但是在中國情況發生了巧妙的變化,秦漢以來由於中國歷史完成了分封制向大一統的轉變,中國的爵位演變為榮譽稱號,只封不建,相比之下歐洲歷史上的貴族在獲得爵位的同時,也意味著可以封邦建國——因此,這造成歐洲君主為了維持貴族力量的平衡,很少冊封公爵、侯爵和伯爵這樣的大爵位。
但中國大一統以後,由於分封制的廢除,封邦建國的權利僅僅局限在宗室成員之中,如漢朝只有直系劉氏可以封邦建國,且享受最高的王爵。實際上這裡需要注意一點的是:秦朝大一統以後,中國的貴族群體表現出精緻化、上層化的特點。秦漢以來大爵位比比皆是,子爵、男爵兩級則逐漸呈現不被重視和看重的趨勢。
中國歷史上的開國功臣、外戚往往會被授予公爵、侯爵和伯爵這樣的大爵位
如漢開始,王爵基本為皇族壟斷,官吏外戚們所能獲得的最高爵位為侯爵和伯爵,如蕭何、張良這些開國功臣都是封侯,與西方封建制不同的是,這些侯爵不再被賞賜封地,更多的是享有食邑的權利,如蕭何的待遇就為食邑萬戶。他們享有很高的政治地位,但政治權利卻遭到大幅度的削弱,不再和爵位掛鈎,而是和官職掛鈎,這是為了適應中央集權的需要,所以漢以後的中國爵位除了是一種榮譽頭銜,也是一種待遇的表現。
然而歐洲歷史上漫長的封建制度導致貴族們的政治權利從始而終,封建貴族和領主們具有相當大的政治獨立權,如在神聖羅馬帝國統治的近千年的時間裡,這個所謂的帝國實際上是由大量的邦國、領地、城堡和自治城市構成,中央集權幾乎是妄談,帝國統治猶如周天子一樣有名無實。
但中國歷史進入大一統以後,權力框架發生了變化,權力中心化且向上層轉移,朝廷掌握了全國的最高權力,皇帝是最高統治者,地方則成為了附庸,不再像周朝時一樣具有高度獨立的政治權利,不再有自己的法律,自己的朝廷,自己的官制,郡縣製取代了這一點。
中央集權下爵位失去了政治力量和權力
正因為權力的構架發生了變化,所以導致中國的爵位往後成為了一種榮譽稱號,並不具備實際權力,僅僅只是享受待遇上的差別。而且中國古代的大爵位往往只授予給位高權重的大臣或開國功臣以及皇族,底層的官吏很難獲得爵位,即便獲得子爵、男爵這些爵位,含金量也不高。
因為按照中央集權的需求,中國的皇帝並不需要擴大貴族規模,反而需要裁減貴族規模。相比較之下,西方的君主為了抑制大貴族的力量,從而需要擴大小貴族群體的規模,以掣肘彼此。因此,在中國歷史上五等爵位每個朝代都有不同的變化。
如在漢朝時僅僅保留了侯爵,到了曹魏時期王、公、侯、伯、子、男又被宗室和功臣壟斷,其它官吏只能獲得往往只能獲得縣侯、鄉侯、關內侯的稱號。晉朝以後,司馬家族在調整爵位時,在爵位前面上加上「開國」兩個字,多用來酬謝開國有功的大臣,所以這時候出現了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郡侯、開國縣侯、開國侯、開國子、開國男這些爵位。
此後的朝代大體都沿用了這樣的爵位制度,但這些爵位都只是表示地位和政治福利的榮譽稱號,已經不具備實質的政治權力,因此也變得不再那麼吸引人,這是爵位和權力脫鉤的結果(如《紅樓夢》中的榮國公、寧國公僅僅只是表示待遇和政治地位的榮譽稱號,已經不具備封邦建國的政治權利)。但像在西方歷史上,由於爵位和權力以及軍事力量緊密有關,所以爵位不僅體現的是地位,也是政治權力和軍事力量。
如英格蘭金雀花王朝最後一任君主理查二世在位期間,其叔父蘭開斯特公爵把持朝政,另一個叔父格洛斯特公爵也野心勃勃,這些都是歐洲歷史上封建貴族力量一直長盛不衰的原因。相比之下,由於中國的爵位已經和權力脫鉤,所以中國的皇帝們並不吝嗇將大爵位封賞給臣子,因此中國歷史上獲得大爵位的臣子比比皆是,而西方歷史上獲得大爵位的人很少,代表普通貴族的男爵群體卻很龐大。
拿體系比較完整的明朝來說,明朝建立後,光公爵就封了24個人,如魏國公徐達、鄂國公常遇春、韓國公李善長……稱號中雖有國,但並無實封,有封國的只有宗室成員,但他們都是王爵,從這一點我們也能看出中央集權和封建制的不同權力框架。
明朝分封王爵的同時,也賦予皇子們巨大的政治權利,因此漢朝和明朝都採取了削藩政策
如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七子寧王朱權「帶甲八萬,革車六千」,強大的軍事力量對中央朝廷的統治形成巨大威脅,這一例子可以看出西方封建制下那些擁有大爵位的貴族們是何其強大,相比之下子爵、男爵則都是普通貴族,很難對朝廷形成威脅。另一方面,大一統的中央集權下,像魏國公、鄂國公這些大爵位都是榮譽稱號,不具備實質的政治權力,進而對朝廷不再具有威脅。
因此秦漢以後,反而大爵位很多,小爵位反而不受重視了,這就是因為不再具備政治權力的原因,除了表示地位和待遇以外並沒有多少含金量,最終造成了西方歷史中擁有大量的男爵貴族群體,而在中國這一群體則並不受重視,簡而言之是權力構架的不同導致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