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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周小川,雙綠智庫諮詢委員會高級顧問,博鰲亞洲論壇副理事長,中國金融學會會長,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黨委書記。
DC/EP與G7央行數字貨幣為何不同
文 | 周小川
10月30日,華為宣布其最新的Mate 40系列手機已可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統一標準,支持「數字人民幣硬體錢包」功能;而在10月上旬,深圳發放的千萬「數字人民幣」紅包讓中國的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數字貨幣電子支付)在全網刷屏。而在同期10月9日,G7成員國的央行與國際清算銀行(BIS)聯合發布的《央行數字貨幣:基本原則與核心特徵》報告(下稱「報告」)也讓全球對七國央行在CBDC(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央行數字貨幣)上的走向投去了關注的目光。
中國的DC/EP和G7的CBDC有什麼差別嗎?雙綠智庫諮詢委員會高級顧問、博鰲亞洲論壇理事長周小川在近日召開的第二屆布達佩斯歐亞論壇上給出了解釋。他認為,上述兩者在定義上有顯著差別。七國集團更加重視跨境支付及應對「天秤幣」(Libra),DC/EP則更重視改進國內零售支付系統。七國集團希望找到央行數字貨幣最優方案,DC/EP則是一個雙層、動態中期演進的系統。DC/EP給予第二層機構更大積極性,並要求其負有更多責任。
01DC/EP VS CBDC
DC/EP全稱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是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項目,從其名稱就可以看出,代表著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的雙重屬性。
對於DC/EP這個中國版數字貨幣與G7集團的央行數字貨幣項目的不同,周小川在上述論壇上闡述了兩大區別:一是「七國集團更加重視跨境支付及應對』天秤幣』(Libra),DC/EP更重視改進國內零售支付系統」;二是「七國集團希望找到央行數字貨幣最優方案,DC/EP則是一個雙層、動態中期演進的系統。DC/EP給予第二層機構更大積極性,並要求其負有更多責任。」
而這兩個差別應該怎麼理解?
首先,在上述兩者的關注焦點方面,從七國集團(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義大利和加拿大)的上述報告來看,其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定義出發點更多是應對貨幣全球化。
這份報告著重介紹了發行CBDC的三個基本原則:不傷害、共存、創新和效率。具體來說,即不應妨礙中央銀行履行其維持貨幣和金融穩定的職責的能力;與現金和其他形式的貨幣應該相互補充,共存於一個更為豐富的支付體系中;CBDC應促進創新和效率,在支付系統中,私營機構(商業銀行或其他支付機構)也不可或缺。
正如周小川所言的「七國集團更加重視跨境支付」,在這份報告中,CBDC在跨境支付方面的內容被重點討論。七國集團在報告中表示,跨境支付涉及到眾多的參與者、時區、管轄區和法規等,因此會存在效率低、不透明和費用昂貴等特點。而一個互操作性的CBDC系統將可以促進跨境、跨貨幣支付。
而在DC/EP方面,可以看到目前的試點和應用方向主要集中在境內的零售支付場景。周小川認為,大家需要弄清楚跨境支付。目前的技術和系統在貿易、投資、金融交易等方面的數字貨幣跨境支付上是過關的,但是對於旅遊業、網購等行業,經常帳戶的跨境支付在技術上還存在不足。在跨境支付上,需要尊重當地的數字貨幣發行主權、匯率制度以及兌換規則。如果當地市場的零售支付已經很普及,則可認為其數字貨幣支付沒有技術難度。也就是說,在跨境支付之前,需要先在國內建設一個零售支付的穩固基礎,並聚焦於一些類似旅遊等行業的經常帳戶支付,並避免數字貨幣美元化,在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方面,也無需操之過急。
而在去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也曾公開表示,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既不是瞄準跨境支付,也不像「摩根幣」(摩根大通自行創建並成功測試的加密貨幣)一樣用於批發資金服務,而是為中國目前已經非常先進的電子支付系統提供更多冗餘性。
IMF貨幣和資本市場部門主管阿德裡安(Tobias Adrian)本月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專訪時也稱:「現在中國的試點項目主要關注國內的應用,我的理解是,中國央行的計劃仍是先聚焦國內,而跨境則涉及到貨幣完全可兌換的問題,在這方面我們需要做更多工作,來實現數字貨幣的可兌換,國際層面還有很多協調工作要做。」
02DC/EP的雙層結構
周小川說的第二點差別則集中在中國版的DC/EP和七國集團CBDC的方案性質上。周小川表示:「七國集團希望找到央行數字貨幣最優方案,DC/EP則是一個雙層、動態中期演進的系統。DC/EP給予第二層機構更大積極性,並要求其負有更多責任。」
從DC/EP的設計架構來看,DC/EP採用的是雙層運營體系。第一層是央行將DC/EP投放給商業銀行和其他授權的商業機構,而第二層的商業銀行和其他機構再向公眾進行發放和兌換,並負責運營。和傳統的現鈔一樣,銀行仍然是發放DC/EP的主力軍。
在這個雙層運營體系中,仍是央行中心化的管理模式以此避免形成金融脫媒,央行基於通過監督和保障措施(如準備金和資本充足率要求)對數字人民幣的價值進行背書。穆長春曾表示,加密資產的自然屬性就是去中心化,但央行數字貨幣一定要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原因如下:第一,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因此,仍然要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需要繼續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第三,第二層指定運營機構來進行貨幣的兌換,要進行中心化的管理,避免指定運營機構貨幣超發;最後,因為在整個兌換過程中,沒有改變二元帳戶體系,所以應該保持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方式,這也需要保持央行中心管理的地位。
而對於被央行授權的處於第二層的商業銀行、支付機構和運營商來說,DC/EP的設計中賦予了更多的積極性,對其技術路線並未做出統一規定,可以由其選擇且並非一成不變,並且隨著人民幣的發展動態發展。但同時,第二層機構除了負責數字人民幣的兌換和運營之外,還需要負責用戶數據隱私的合規,在這方面,周小川認為可以吸收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中某些適用的條例,最大程度地取得數據匿名性和滿足規則性上的平衡。
此外,在DC/EP的設計中,採取這種可控的匿名機制,且支付信息向央行備份,央行可以掌握全量信息,並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分析交易數據和資金流向,為反洗錢、防範恐怖融資、打擊欺詐或逃稅等違法犯罪行為服務,有效維護金融穩定。
03中國數位化貨幣進程領先
和G7各國相比,中國央行的DC/EP起步較早進展較快,正在著手與各大網際網路公司合作探索落地場景。
「數字經濟在各國經濟中的佔比不斷加大,數字貨幣成為重要議題。中國在數字貨幣研發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周小川在上述論壇上表示。
阿德裡安也在採訪中稱:「中國的數字貨幣試點領跑全球,IMF密切關注中國數字貨幣在一些城市地區的試點情況。」
早在2014年,中國央行就已開始關於數字貨幣的探索;2016年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成立;今年4月,DC/EP已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四地一場景」的內部封閉試點測試。除工、農、中、建幾大國有商業銀行外,還有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三大電信運營商等非銀行機構也共同參與試點。
今年7月,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與滴滴出行正式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共同研究探索DC/EP在智慧出行領域的場景創新和應用。而到了今年10月,深圳政府聯合央行開展數字人民幣紅包試點,通過抽籤方式將一定金額的資金以數字人民幣的方式發放至在深圳的個人數字人民幣錢包,社會公眾可持這部分數字人民幣在有效期內至羅湖區指定的商戶進行消費,掀起了民眾對數字人民幣的關注熱潮。
相對於中國DC/EP的逐步落地,七國央行的這份報告僅僅是與BIS設立聯合工作組以來首份階段性研究成果。報告明確表示:「這份報告不是關於是否或何時發布CBDC。中央銀行將為他們的權限做出決定(與政府和利益相關者協商)。」七家央行在報告中表示將進一步研究在本國發行CBDC的可行性,但並未承諾是否發行以及何時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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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綠智庫
責任編輯: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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