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9歲『老賴』案」當事女孩法定監護人:多照顧她幾年

2020-12-17 法制現場

在被河南鄭州市金水區法院限制高消費20天後,9歲女童陳蔓(化名)收到了解除限制消費令的執行決定書。

根據《南方周末》此前報導,2012年,陳蔓的生父殺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後被判處死刑。父親殺妻後準備賣房,但買主王某交了55萬元購房款後,房子沒能過戶;2017年3月,王某將當時6歲的陳蔓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購房合同合法有效。被法院駁回。

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訴陳蔓,要求判令解除轉讓合同,歸還購房款55萬元。2020年10月,河南鄭州中院終審判令9歲的陳蔓「替父還債」55萬元。因為沒法還錢,陳蔓成了「老賴」,11月25日,法院向她發出限制消費令。

這一事件引起熱議。12月15日,金水區法院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費令,「我們錯了!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不符合相關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

紅星新聞獲取的金水區法院《執行決定書》顯示,該院解除限制消費令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二條。

記者查詢了解到,該條規定的具體內容如下:人民法院決定採取限制消費措施時,應當考慮被執行人是否有消極履行、規避執行或者抗拒執行的行為以及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72歲的王維治是陳蔓的外公。家中遭遇變故後,陳蔓的法定監護人成了王維治。這些年,老人一直在為陳蔓的官司奔走。12月16日,王維治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說,獲悉對外孫女的限制高消費令被解除後,「我心情很複雜。我們實際上享受不了什麼高消費……為什麼當初發出限制消費令的時候,沒有考慮我外孫女的履行能力呢?我說一句不太合適的話: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以下為紅星新聞與王維治的對話。

紅星新聞:知道外孫女被解除消費令後,你什麼心情?

王維治:心情很複雜。解除了本來是高興的事情,但實際上我們享受不了什麼高消費,我們經濟條件並不好。

紅星新聞:對於金水區法院發出限制消費令,後來又解除的做法,你怎麼看?

王維治:我有一些看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二條明確規定,要考慮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為什麼當初發出限制消費令的時候,沒有考慮我外孫女的履行能力呢?我說一句不太合適的話: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現在媒體報導、輿論關注了,才注意到這個問題。法院之前的工作是不是做得太草率了?就像有的評論觀點一樣,太缺少人情了,不人性化。

紅星新聞:有網友認為,為什麼不賣房還債?

王維治:她是未成年人,沒有勞動能力,也沒有工資收入。把房子賣了,住哪呢?而且我也沒有權利去賣房子,這房子是陳蔓的財產,我只能幫她看護。我百年以後,她怎麼辦?現在有個房子,以後生活也稍微有點依靠。

紅星新聞:作為陳蔓的外公,你怎麼看待她的家庭遭遇?

王維治:一個小孩,父母雙亡,外婆也沒有了。她父親雖然是有罪的,但畢竟是她的父親,她父親被判死刑,對她來說不是一個好事。從死者受害人家屬的角度來看,這是個精神慰藉,但從罪犯女兒的角度來看,這絕對不是個精神慰藉。

紅星新聞:你是陳蔓的監護人,你會擔心她知道她所經歷的這些事嗎?

王維治:我們儘量消除這些痕跡,不讓她知道,特別是有很多人對她家庭遭遇有質疑,有些不當的言論。

紅星新聞:以後有什麼打算?

王維治:先處理好官司的問題,準備申請再審。也會關注我自己的身體狀況,我今年72歲了。我想儘可能多活幾年,多照顧她(陳蔓)幾年,把孩子的生活、學習安排好。

【責任編輯:朱幸宇】

來源: 紅星新聞

【來源:福州新聞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相關焦點

  • 法院限制高消費令解除,9歲「老賴」案女孩外公:想多照顧她幾年
    72歲的王維治是陳蔓的外公。家中遭遇變故後,陳蔓的法定監護人成了王維治。這些年,老人一直在為陳蔓的官司奔走。12月16日,王維治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說,獲悉對外孫女的限制高消費令被解除後,「我心情很複雜。我們實際上享受不了什麼高消費……為什麼當初發出限制消費令的時候,沒有考慮我外孫女的履行能力呢?我說一句不太合適的話: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 9歲「老賴」案法院致歉了,錯的真的是法院嗎?
    近日,網上鬧的沸沸揚揚的9歲「老賴」案有了新進展,鄭州市金水法院通過社交平臺發文,大方承認了案件審理中的錯誤,向公眾致歉。 金水法院官微稱,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復盤,確認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不符合相關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是錯誤的,並且將依法解除對9歲小女孩的限制消費令。
  • 「鄭州9歲老賴」案續:法院受理女孩對相關糾紛的再審申請
    河南鄭州「九歲女孩老賴案」有了新進展。12月23日下午,當事女孩陳蔓的姥爺王維治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前段時間,他們就「55萬元債務糾紛案」委託律師提出再審申請。當日9時43分許,他收到了河南法院的簡訊通知,鄭州中院已立案受理。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網訴訟平臺顯示,12月21日,關於陳蔓申請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再審審查一案,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12月23日晚,陳蔓的代理律師趙波告訴澎湃新聞,法院立案受理再審申請後,經過聽證等審查程序,裁定是否再審。
  • 「9歲女童成老賴」案:是未成年人不能承受之重
    文/馬進彪——輿論對這起史上年齡最小的「9歲老賴案」的發酵還在繼續,人們也為這個女童的未來擔憂著,這麼小的年齡就成為了「老賴」,顯然,對她未來的身心發育與成長都充滿了不確定性,和精神心理層面的隱憂,她已經承擔了她這個年齡的不能承受之重
  • 沒媽沒爸9歲小女孩,最小「老賴」真可憐!法院說「我們錯了」!
    【國內年齡最小「老賴」9歲女孩陳蔓的命運】12月16日凌晨,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公開道歉:鄭重地對大家說一聲「我們錯了!」金水法院表示,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是錯誤的,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費令。她的父母是誰?她才9歲,為何就成了被告?告她的人又是誰?根據相關資料,我們梳理如下。陳蔓的父親陳東是河南鄭州某報社文體部副主任,陳蔓的母親王冉是另一家報社的骨幹記者。2011年5月21日,陳蔓出生。但是等待她的不是幸福的生活,而是災難。
  • 9 歲孤女被家人坑成了55 萬債務人、第二次成老賴被限制高消費
    12月14日南方周末報導,這是陳蔓第二次成「老賴」。多名法學學者表示,沒見過未成年人被限制高消費,陳蔓可能是國內迄今為止年齡最小的被執行人。 在9歲女孩陳蔓的眼中,世界是亮色的:有疼她的「媽媽」、忙碌的「爸爸」和爭風吃醋的「哥哥」。她不知道的是,這些「親人」都和她都沒有血緣關係。王某找陳蔓(9歲)的父親陳先生買房。
  • 鄭州市:9歲女孩遭遇「限高令」,法院坦言限錯了!
    鄭州市:9歲女孩遭遇「限高令」,法院坦言限錯了!法院採取的這些限制老賴消費行為的措施,一向深得民心:一個欠債不還的人,有什麼資格去高消費?然而,近日,鄭州市金水區法院發出的一個「限高令」,卻引來了網民眾口一詞的批評,以至於沒過幾天,法院居然在官方微博上發布《致歉聲明》,坦承這次發出的限制消費令是錯誤的!這個招致批評的「限高令」,限制消費的對象是一個年僅9歲的女孩子。事情發端於一起家庭悲劇。
  • 9歲女童限高令被解除,外公發聲:儘可能多活幾年,多照顧她
    在被河南鄭州市金水區法院限制高消費20天後,9歲女童陳蔓(化名)收到了解除限制消費令的執行決定書。 72歲的王維治是陳蔓的外公。家中遭遇變故後,陳蔓的法定監護人成了王維治。這些年,老人一直在為陳蔓的官司奔走。12月16日,王維治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說,獲悉對外孫女的限制高消費令被解除後,「我心情很複雜。我們實際上享受不了什麼高消費……為什麼當初發出限制消費令的時候,沒有考慮我外孫女的履行能力呢?我說一句不太合適的話: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 9歲女童身負55萬元債務成「老賴」?!這個故事讓人悲傷……
    9歲女童身負55萬元債務成「老賴」?!」一案引起熱議有媒體報導,8年前,陳蔓(化名)的生父殺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後被判處死刑。2020年10月,河南鄭州中院終審判令9歲的陳蔓「替父還債」55萬元。因其無法還錢,11月25日,法院向她發出限制消費令。
  • 9歲「老賴」案,法院限制高消費令已解除並致歉。了結還需時日
    依據相關法律條款,陳蔓與曾外祖母各應繼承一半,因房屋陳蔓居住,陳蔓外曾祖母除了拿走30萬動產後,陳蔓還需要再補給曾外祖母20萬,但由於陳蔓監護人外公王維治不還錢,令雙方意見一直無法取得一致,因此9歲的陳蔓上了老賴名單,法院依據規定對陳蔓發出了限制消費令
  • 9歲女孩成老賴,社會對弱者太殘忍,會收穫什麼樣的未來
    9歲女孩成老賴,這種無底線的連坐制度,可能只有封建社會才有的特色吧,但在今天的文明社會依然發生了。其實9歲已經足夠了,小曼在6歲的時候,已經被限制高消費了,也就是已經上了老賴的名單了。2014年,鄭州的陳女士收養了僅3歲的小曼,小曼的情況非常特殊。父親因為殺害母親和姥姥,被判死刑。
  • 向9歲孤女發限制消費令,有違常識常理常情
    向9歲孤女發限制消費令,有違常識常理常情  ■ 觀察家  需要釐清的是:最高法禁止將未成年人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9歲,還是剛上小學的年紀,竟然變成了欠債不還的「老賴」?近日,一起關於「9歲女孩領著低保成『老賴』」的消息,引起社會熱議。  據媒體報導,8年前,女孩陳某的生父殺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後被判處死刑。
  • 9歲女孩成「老賴」,引起社會關注
    昨天我在手機某頭條看到鄭州一個9歲女孩陳蔓(化名),被法院限制消費,引起社會關注,爭議不斷。8年前,陳蔓的父親,因殺害自己的母親和外婆,殺害自己的母親和外婆後,把自己的房子賣給王某,王某交了55萬元,由於房子沒有過戶給王某,產生了經濟糾紛。
  • 2020年最牛最火冷笑話:9歲小女孩成老賴,被法院限制高消費
    2020年是國際國內炮製冷笑話最多的一年,比如「大衣哥」的「書法作品」五個字中有兩個錯別字,每個字卻能賣到4萬元,有網友認為那買家可能與「大衣哥」是小學同學——語文都是同一個體育老師教的;比如米國總統川建國同志倡導的喝消毒水抗擊新冠病毒,說得那麼一本正經,差點米國人民就信了,真可謂是荒謬絕倫了
  • 給9歲「老賴」更多法律溫情
    來源:廣州日報12月16日,鄭州金水區法院發布道歉聲明,對最近「9歲女孩成老賴」一事做出回應。在致歉聲明中,法院承認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是錯誤的,並表示現已依法解除了對女孩的限制消費令。年僅9歲的女孩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整起事件中的現實複雜性可見一斑。就現行的法律中的有關規定來看,通過法定繼承方式繼承債務人遺產的子女、配偶、父母等,還需要繼承債務人生前欠下的債務。可這並不等同於傳統意義上的「父債子償」,而是更人性化地、更合理地要求繼承人在遺產範圍內承擔償還義務。一般情況下,被執行人被限制消費無可非議。
  • 快評|給9歲「老賴」更多法律溫情
    12月16日,鄭州金水區法院發布道歉聲明,對最近「9歲女孩成老賴」一事做出回應。在致歉聲明中,法院承認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是錯誤的,並表示現已依法解除了對女孩的限制消費令。知錯就改,法院態度值得肯定。
  • 河南9歲孤女竟成「老賴」背後是社會複雜人心險惡
    最近相信大家都被河南省9歲孤女被河南省法院對其發出限制消費令的事情刷屏了。事情得從8年前說起女孩的父親因為賭博欠債殺害了她的母親和外婆,並在殺妻殺嶽母后著手準備賣房最終將房子以低價55萬元賣給了買主王某而女孩的父親最後被判處死刑。
  • 九歲女孩成「老賴」?簡直胡說八道
    這幾天「九歲女孩成『老賴』」的事件雖稱不上人盡皆知,但也確實鬧得沸沸揚揚,各大主流媒體都關注了這件事。首先我們來糾正一個點,這個九歲女孩她不是「老賴」!平日裡我們所說的老賴其實是指「失信被執行人」。那些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被執行人人才被稱為「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
  • 男子殺妻殺母留下55萬債務,9歲女童成老賴,法院:限制女童消費
    近日,「9歲女童被限制消費」一案引發熱議。據媒體報導,陳曼(化名)的生父8年前殺害了她的母親和祖母,並被判處死刑。父親殺了妻子後,準備把房子賣掉,但買主王某付了55萬元買房款,房子並沒有過戶。2020年10月,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9歲的陳曼「還清父親債務」55萬元,由於無力償還這筆錢,法院於11月25日向她下達了限制消費令。女孩的爺爺說:房子應該由孩子繼承,否則我100歲以後她會怎麼做?
  • 9歲孤兒成老賴,被限制消費,全是被判死刑的父親留下的債
    說到老賴這個詞想必大家都不陌生,最近老賴這個詞頻頻出現在我們的面前,有很多的人成為了老賴,被限制消費。但是,這一定都是事出有因,成年人成為老賴,這並不讓人感到好奇,但是誰能想到一名9歲的小孤兒居然也會成為老賴,這到底是因為怎麼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