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出臺《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加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 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實施意見》。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三中院獲悉,該意見從樹立保護優先理念、完善審判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創新整體保護思路、積極延伸司法職能等方面,提出十條措施,加強對野生動物資源的司法保護,切實維護公共衛生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
這是上海三中院貫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具體舉措,也是落實《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加強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推進審判專業化建設的若干意見》、發揮集中管轄環境資源類案件職能作用的具體舉措。
實施意見具體包括以下十條:
一、提高思想認識,樹立新時代環境資源司法理念,不斷提升司法服務和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穿環境資源審判全過程,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按照市高院工作要求,牢固樹立新時代環境資源司法理念,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落實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保障。
二、完善「三合一」審判機制,推進審判專業化建設,切實增強審判資源聚合效能。貫徹落實《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加強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推進審判專業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審判合力,妥善處理涉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案件在刑事、民事、行政審判中的交叉與銜接問題,統籌考慮法律事實、責任承擔認定的統一性,實現野生動物資源的立體保護;充分發揮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機制和二審監督職能,在市高院指導下,注重強化涉野生動物資源保護領域的適法統一;加強專業培訓和人才培養,努力提升審判隊伍的專業化水平。
三、推進繁簡分流,完善程序規則,有力暢通權益保護救濟渠道。貫徹落實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要求,結合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案件訴訟特點,探索完善繁簡分流機制,優化司法資源配置,依法及時受理、審理案件,不斷提升司法質效和公信力。
四、依法懲治犯罪,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架設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法治高壓線。依法審理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非法狩獵,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等涉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建立與偵查機關、檢察機關高效銜接的工作機制,依法準確打擊,從嚴懲治,形成強大震懾,有效防治危害野生動物資源犯罪。
五、深化前端治理,規範行政執法,有效監督政府落實生態環境損害預防與治理責任。依法審理涉野生動物資源保護行政案件,監督行政機關嚴格依法行政,合法、正當、及時地行使行政權,促進政府依法履行環境資源保護職責,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的貫徹實施。
六、妥善處理民事糾紛,切實維護公共利益,全面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權益。準確適用野生動物保護法、食品安全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依法處理涉野生動物資源的民事侵權、合同糾紛。依法受理和審理涉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公益訴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嚴格落實環境有價、損害擔責原則,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權益,傳遞司法裁判對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評價指引。
七、預防懲治並重,完善救濟措施,積極探索生態文明司法保障的新思路。針對發生的不立即制止將對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產生嚴重後果且影響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探索環保禁令制度;在審判、執行工作中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對於已經發生損害難以恢復的情況,積極探索有利生態保護的替代性責任承擔方式,實現法律效果和生態效果的統一。
八、統籌兼顧,多元並舉,有效協同各方力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格局。建立和完善協作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協同行政執法、偵查、檢察機關,以及鑑定評估機構、公證機構、行業協會等各方力量,加強資源共享和信息互通,推動形成生態環境合力共治局面。
九、注重發揮司法建議作用,依法延伸審判職能,積極提升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實效。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野生動物資源保護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及時提出司法建議,有效發揮司法的行為規制和價值引導功能。
十、強化法治宣傳,提高守法意識,努力營造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氛圍。發揮全媒體宣傳效應,深入報導涉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典型案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大力開展網絡庭審直播,變法庭為法治教育課堂。結合典型案例,進一步加強以案釋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保護野生動物和維護公共衛生安全的法律意識。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